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我局常态工作)。
2、执行条件:我局配备有专门的信息化专业人才,有省司法厅信息办的专业指导以及与相关软件开发公司的年年合作基础,并成功完成了省厅安排的有关系统开发项目。
3、预期绩效:实现各项业务系统全面更新升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应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4、经费预算:信息网络软件购置及更新6万元(计算机等级保护项目)
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财务部门根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工作需要,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做好专款专用。对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归类统计分析,定期向局党组或办公会议报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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