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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07-00041 组配分类: 中长期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2020〕8号
发布日期: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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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中长期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2020〕8号
发布日期: 2020-07-17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 10:11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10日

宣城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不断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快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着力解决粮食产业体量不大、结构不优、层次不高、品牌不响等问题,努力实现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协调、持续发展,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大力培育现代粮食经营主体,实现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推动粮食产业迈上中高端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满足居民对粮食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二、主要目标 

大力培植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名牌粮油产品,2020年到2022年,实现全市粮油加工业年产值从105亿元到120亿元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0%;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30家,5亿元以上企业2家;争创“安徽好粮油”产品称号企业2家,建设“放心粮油”网点160个,建设主食厨房网点60个,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5个,提升宣城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粮油质检能力,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和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优质原粮基地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到2022年,力争建成181万亩高标准农田、55万亩优质专用粮食基地。与粮食加工转化企业对接,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高产、功能性、专用性粮食品种,稳步推进优质粮油订单生产和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建设,促进粮食种植结构优化。支持粮油企业构建以农资配送、农机服务、产后服务、粮食收储、质量检测为重点的现代粮食生产经营服务体系,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粮储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二)强化龙头企业培育。积极引进中粮、中化等央企和省属粮食骨干企业来我市投资建厂,或与本地粮食企业合作,建立粮食批发、贸易、收储、加工、转化基地。积极推广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集成一批粮食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贸易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提升粮食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引导支持粮食龙头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骨干企业参与地方储备粮代储、轮换等相关业务。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重组,整合资源、转换机制、拓展产业,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做强做优做大。积极创建“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培育国家级、省级农业(粮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健全完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帮助企业筹集资金。力争到2022年,重点培育1个国家级、15个省级粮油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仓储物流设施。认真谋划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提升粮食物流、加工和应急配送能力。引进社会资本和专业力量,加强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巷口桥铁路物流中心和宣城港宣州、定埠综合码头等重要物流节点。实现公路、铁路、水路多式联运,提升粮食流通效能。有条件的企业试点氮气、二氧化碳、惰性粉等绿色储粮新技术。加强粮库基础功能升级和信息化应用,健全完善“星级库区”动态管理机制,推行仓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深入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逐步形成“互联网+粮食”的大数据应用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

(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全市建设完成5个主体多元、布局优化、运营高效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产后服务中心作用,稳步推进粮食烘干电能替代工作;以现有粮食检验监测机构为依托,以粮食骨干企业为补充,健全完善市、县粮食检验监测体系;积极争取好粮油示范县建设,有效增加绿色优质和多元化、个性化产品供给。积极参与申报“优质粮食工程”重点项目,创新探索服务模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争创1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县、3个以上好粮油先进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粮油加工企业由各环节分散经营向“产购储加销”一体化转变,建立优质粮油生产基地,积极发展新业态,大力推广“互联网+粮店”等新型粮食产品零售业态,开发观光休闲农业项目,打造集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物流、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构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格局。加强“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供应体系建设,到2022年,分别建成“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供应网点160 个和60个。(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六)推进精深加工转化。引导粮油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向食品、酿造、化工、保健、医药等领域拓展,开发生产中高端大米、黄酒、方便休闲食品及主食制品,促进初级加工、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协调发展。提高米糠、碎米、稻壳、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和梯次利用。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约束,促进粮油产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粮油科技创新。健全粮食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支持粮食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基地,开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积极引进先进生产工艺设备,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品质量,推进节粮减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加强粮油品牌培育。以质量提升、标准引领、产业融合、传播推广为路径,构建“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的粮油品牌体系。支持和鼓励粮油经营主体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通过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联合,实现企业品牌共享共建。制定大米、食用植物油等优质粮油标准,加强粮油品质测报,加快构建支撑粮油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到2022年,全市重点打造1个、每个县重点打造1个粮油产品区域品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九)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人才兴粮”工程,培养选拔粮食行业管理人才、专业技能人才。加强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对接,建立人才基地,定向招生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定期对专业人员进行委托培训;加大技能大师和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培养粮食产后服务领域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高水平粮油质量检验人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粮食安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粮食产业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统筹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合力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将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中央、省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统筹优化资金安排,重点支持原粮基地、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宣传、仓储物流、精深加工、技术创新等项目建设。全面落实用地用电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全面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市级财政继续每年给予放心粮油和主食发展30万元的奖补资金,实施“中国好粮油”示范县任务的县级财政按规定比例配套建设资金。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加大政策资金投入,支持粮食产业发展。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每年用于支持粮食产业发展不低于20%。各有关部门要在政策帮扶、企业减负、信贷支持、用地用电、土地资产置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方面制定有力度、见实效的扶持措施,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强化公共服务。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粮油企业,扎实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深入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投资贸易、展示展销、科企对接、银企对接等活动,及时向企业提供有关政策信息、市场信息、融资信息等公共服务。要强化产业统计监测,提升统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舆论宣传,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浓厚发展氛围。(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