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振荣等发起人:
你向本机关提出成立宣城市飞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申请,已于2020年9月24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宣城市飞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宣城市飞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应自准予成立登记之日起,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接受年检。
负责人:王芬
住所:宣城市宣州区兴隆路163号第八小学四号二楼
2020年9月27日
抄送:宣城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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