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精神,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秘〔2019〕38号)提出的“多测合一”工作任务,我局牵头起草了《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现就草案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1月26日前书面或电话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563-3035931,联系邮箱:1373678137@qq.com。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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