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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011-000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安徽省设区的市规章质量评估办法(试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24
安徽省设区的市规章质量评估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11-24 10:53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鼓励行政立法工作创新,加强对设区的市行政立法工作的指导,根据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评估办法(试行)。

一、评估对象

评估周期内各设区的市公布的规章。由各设区的市司法局按照规定申报。

二、评估周期

二至三年组织一次评估。

三、评估组织

省司法厅负责全省设区的市规章质量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由厅领导任主任、立法处和法治督察处负责人、立法咨询员代表和专家任委员的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厅立法一处。具体评估事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实施。

四、评估指标体系

(一)立法技术标准

1.规章名称规范、准确、精炼。

2.规章结构逻辑清晰、层次分明。

3.语言表述符合法律语言和通用语言文字规范。

4.条款表述符合立法技术规范。

(二)政治法律标准

5.规章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上位法,与有关规章相协调。

6.规章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公序良俗。

(三)客观实际标准

7.规章设定的制度符合本地情况和实际需要,能够正确处理分歧意见,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8.规章设定的制度规范明确、具体,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9. 审查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健全,立法程序符合规定。

(四)加分标准

10.在调查研究、论证咨询、争议协调等方面有新举措,在立法审查方法创新上有新进展。

具体评估指标和评(扣)分要点附后。

五、评估结果的运用

根据评估结果,对优秀、创新的规章进行通报表扬。

 

 

 

 

 

 

 

 

 

 

 

安徽省设区的市规章质量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或者扣分要点

(一)立法技术标准

1.规章名称规范、准确、精炼。

2

评委酌情评分或者扣分。

2.规章结构逻辑清晰、层次分明。

3

评委酌情评分或者扣分。

3.语言表述符合法律语言和通用语言文字规范。

5

根据立法技术规范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发现用语不准确或者有分歧含义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4.条款表述符合立法技术规范。

10

按照安徽省地方政府立法技术规范的规定,发现表述不准确、不规范的,扣1分,扣完为止。

(二)政治法律标准

5.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上位法,与相关规章相协调。

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1.与党的方针政策不一致,没有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或者与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的;

2.对不属于制定主体立法权限的特定事项作出规定。主要包括,立法法规定的法律保留事项,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之外的事项等;

3.根据授权决定制定,其内容超出授权决定规定范围的;

4.对被授予的权力进行再授权,对被委托的事项进行转委托;

5.违法变更上位法禁止事项范围。如减少禁止事项、变更禁止行为种类、转换表述变相缩减范围,增加禁止的事项违背上位法立法宗旨和精神,变禁止事项为行政许可或批准事项等;

6.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减损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增加或者扩大国家机关的权力或者缩减其责任;

7.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对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作出调整和改变;

8.有关内容与党的方针政策、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原则、精神明显相违背,或者旨在抵消、改变或者规避上位法规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9.与相关规章不相协调,或者有矛盾的。

 

6.规章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公序良俗。

10

发现有明显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的,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三)客观实际标准

7.规章设定的制度符合本地情况和实际需要,能够正确处理分歧意见,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1.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明显不合理,或者为实现立法目的所规定的手段与立法目的明显不匹配的;

2.因党的方针政策、上位法修改、废止,或者现实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不宜继续施行,没有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的;

3.明显不符合国情、民情,与经济、文化、道德等水准不相适应,不具有可操作性的;

4.没有有效解决分歧意见,没有得到实际执行的;

5.其他明显不适当的情形。

 

8.规章设定的制度规范明确、具体,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15

制度规范不明确、不具体,不具备可执行性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9.审查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健全,立法程序符合规定。

10

根据市政府或者司法局公布的文件评分,缺少审查制度、组织机构、工作机制、立法程序其中一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

(四)加分事项

10.在调查研究、论证咨询、争议协调等方面有新举措,在立法审查方法创新上有新进展。

10

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分,有创新点的,一项加2分,最高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