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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11-0003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州区2020年度“法治护航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11 成文日期: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11-0003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州区2020年度“法治护航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11
成文日期:
宣州区2020年度“法治护航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1 09:11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法治扶贫工作,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精准扶贫,充分发挥法治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落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宣州要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精准扶贫,聚焦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在全区深入开展法治扶贫七大行动,为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 开展扶贫法治宣传行动

1.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一个农家法治书屋(可在农家书屋设法律角)、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农民学法课堂)。全面完成覆盖城乡的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成果。

2.突出扶贫法治宣传实效。加强对《宪法》的广泛学习宣传,强化依法治国和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理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贫困人口知晓了解宪法、与其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脱贫攻坚政策知识,知晓了解法规规章明确的扶贫政策和激励优惠措施,促进扶贫与扶志扶智的有机结合。

3.拓展扶贫法治宣传模式。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快速传播法治资讯。在贫困村普遍建立“法治扶贫微信群”,由联系村律师在线解答村民咨询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升便民法律服务效率。组建法治扶贫小分队,利用农闲、集会等时间节点,采取文艺汇演、法治宣讲、以案说法等形式,到村到户广泛深入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相关政策措施等内容,营造法治扶贫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行动

4.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建设。在村“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重点在村“两委”干部、骨干人民调解员中培育“法治带头人”。到2020年底,全区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每个村委会(社区)至少培育1名“法治带头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法治宣州、平安宣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扶贫执纪执法监督行动

5.加大扶贫领域执纪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和惩治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兜底扶贫等重点任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扶贫项目实施监管,对不履职尽责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6.切实加强个案监督。拓宽扶贫领域举报及投诉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对在落实扶贫法律法规和政策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损害政府形象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和问题,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扶贫法律顾问行动

7.完善律师事务所定点联系贫困村制度。继续实行全区13个贫困村由8个律师事务所定点联系制度,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每月到联系村免费服务不少于一天,义务帮助贫困村开展法治体检和法治宣传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法问题,帮助贫困村审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8.立足职能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政府和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组织法治副书记、律师、政法干警等专业人员,定期、不定期为基层干部、村“两委”成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完善法律服务便民利民的方式和举措,深入开展“法律顾问进乡村”和法治体检活动,采取“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等多元化形式,积极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五)开展扶贫法律援助行动

9.持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完善区法援中心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服务措施,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援助服务。

10.继续建立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免于审查经济状况,采取送援进村、送援入户等便民措施,实现“能援则援、能援尽援、能援优援”,全力维护贫困户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

11.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稳定意识,深入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采取一切手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化解稳控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1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七)开展督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行动

13.加大涉老法律宣传。大力弘扬爱老敬老孝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深入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敬老孝亲的良好社会氛围。

14. 依法打击和惩治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对子女有赡养能力而推脱、逃避赡养义务,子女居住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父母长辈居住危旧房,老人生活起居无人照料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赡养义务人法律责任。被赡养人提起诉讼的,司法行政部门全程提供法律援助。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等方式,骗取、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妇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法治护航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设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法治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创新方法,务求实效。法治扶贫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法治护航积极主动、扶贫措施精准有效,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营造氛围,总结经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两微一端”等多种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和宣传法治扶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法治扶贫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