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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05-0018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州区2020年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15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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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州区2020年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15
成文日期:
宣州区2020年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5 09:27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2020年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区扶贫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全区生态补偿脱贫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实现全面小康决胜目标,精准开展生态扶贫。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林长制,扎实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大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贫困人口收入显著增长。

二、具体措施

(一)修订《宣州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及巡查员选聘管理办法》。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20〕24号),将2018年制定的《宣州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及巡查员选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按照新修订的《宣州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及巡查员选聘管理办法》强化生态护林员及巡查员的管理。

(二)实施生态发展工程。1.木本油料:栽培0.8亩以上山核桃、薄壳山核桃、香榧、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每亩补助500元;2.竹子:栽培0.8亩以上竹子(毛竹或笋用竹),每亩补助300元;3.花卉、苗木等:栽培0.8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4.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种、养0.8亩以上每亩补助300元;5.其他经济林:栽培0.8亩以上每亩补助300元。

(三)发挥林业产业造血功能。支持宣州区苗木花卉行业协会发展,鼓励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帮扶贫困户或帮助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对帮扶效果显著的优先申报市级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林场、林业项目及项目贴息贷款。

(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扶贫对象发展林下养禽、种菜、种药、种菌、林茶套种等林下经济,鼓励“公司+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的经营管理模式,降低经济风险。林业技术人员要为扶贫对象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贫困户实现脱贫保驾护航。

(五)积极推进流转经营权或股份制合作。按照合法、自愿原则,积极推进种植大户、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流转缺乏自主发展能力的贫困户的林地经营权或者通过股份制合作方式,盘活贫困户森林资源资产,使其获取稳定收益。

(六)积极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发挥带动作用。大力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树立品牌意识,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盘活村集体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优先聘用本村贫困人口,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带动、辐射作用。

三、资金监督管理

生态补偿脱贫资金坚持“户申请,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区级审定”的程序,实行“三公示一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补助资金不与其他项目资金重复享受。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相关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市、区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涉林项目资金监管,自觉接受各类督促、检查和监督。

(三)加强技术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结合贫困村和扶贫对象自身条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贫困户参与营造林、林下家禽养殖、林下中草药种植、林地经营权流转、品牌发展等工作的技术服务,确保精准扶贫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四)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上门入户等方式,加大宣传各项政策力度,提高贫困户参与生态补偿脱贫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种植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生态补偿脱贫的热情和责任意识,自觉、主动投身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

 

 

宣州区生态补偿脱贫行动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