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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07-0016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29 成文日期: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07-0016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29
成文日期: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29 09:43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4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8〕6号)精神,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我县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效促进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原则,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提高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为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泾县”,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一)统筹规划产教融合和职业教育发展布局。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实施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重点建设我县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宣城市工业学校,对接县域主导产业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高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各乡镇政府)

(二)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宣城市工业学校建设一流学科,促进职业学校专业与我县产业链、创新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紧密对接,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围绕我县产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方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文化旅游、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智慧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养生等产业急需紧缺专业。适应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促进专业融合发展,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人社局等)

(三)建立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有关部门持续发布行业产业人才需求报告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完善专业准入与退出制度,严格职业学校招生资质清查和专业设置备案工作,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作用。鼓励职业学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适应产业分工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加大创新型人才尤其是产业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产业创新人才激励政策,鼓励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我县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委等)

三、发挥企业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主体作用

(四)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落实标准、规范流程、优化服务,做好办学准入和审批环节。支持企业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可探索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骨干企业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等,县工商联、有关行业协会,各乡镇政府)

(五)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课程改革、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企业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探索建立职业学校与企业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鼓励县内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合作,定向培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等)

(六)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完善并落实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校企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岗位。支持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依托职业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引导和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探索通过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更多接收学生实习。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促进实习实训工作规范化,保障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应急局等)

(七)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服务,加强职工在岗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和组织职工参加行业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给予奖补。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教体局等)

四、加强和改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工作

(八)将劳动实践教育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特别是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开展中小学生生产实践体验等活动。组织开展“非遗传承人进校园”“工匠进校园”“企业技能大师进校园”等活动,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术技能人才兼职授课。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向中小学生开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总工会等)

(九)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完善职业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促进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学生与学徒融为一体,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双主体育人。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等)

(十)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支持职业学校探索实施产业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职业学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面向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允许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开辟公办职业学校重点专业“一体化”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建立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工作站)机制、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假期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政府)

(十一)推动学校治理结构改革。推动职业学校建立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学校理事会。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扩大一线教学科研机构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办学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等)

(十二)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发挥职业学校资源优势,面向一线劳动者,广泛开展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各类培训。建设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行“互联网+培训”。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支持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探索课程学分转换互认,支持职业学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五、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十三)强化行业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支持行业组织深化产教融合工作,制定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促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县级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推进本行业产教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人社局等,有关行业协会,各乡镇政府)

(十四)优化市场中介服务。支持乡镇政府、行业企业、职业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为产教融合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

(十五)打造共享信息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平台,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强化职业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企业实践库建设,推进校企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数据资源局等)

六、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

(十六)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好纳入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的项目。支持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选择和支持有较强代表性的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先行先试,谋划和推进一批产教融合试点项目,争创省级、国家级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有关乡镇政府)

(十七)加大政策扶持。鼓励校企联合建立技术研发团队申报科技创新类项目,职业学校教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财税部门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加大对产教融合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等,各乡镇政府)

(十八)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加强我县与外县、外省职业教育合作交流,共享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共建高端合作项目。鼓励职业学校探索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等)

(十九)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县深化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发改、教育、人社、财政、科技商务经信、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形成有效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政府)

(二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主流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对在产教融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等)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