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大力表彰在促进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选树群众公认、事迹突出、具有导向性、号召力和时代特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着力营造“比学赶超”推动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为实现“争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安徽排头兵”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市领导组),负责统筹做好全市高质量发展奖评选表彰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类由市经信局负责评审,重点项目建设类由市发改委负责评审,乡村振兴类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扶贫开发局负责评审,招商引资类由市招商合作中心负责评审,科技创新类由市科技局负责评审。各地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组,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全面摸排、严格把关,注重群众民主参与,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三、推荐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推荐评选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省评比达标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同意宣城市2020年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项目的函》(皖评组〔2020〕12号)相关要求掌握。同一单位或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50名。(见附件2)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作为,为宣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务实,廉洁高效,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3.管理制度健全,环境优美,工作纪律严明,无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发生,各项工作秩序井然。
4.在工业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加快宣城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5.主要工作处于同类单位领先水平,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显著。
6.参评单位为企业的,须在宣城市注册并独立核算;无生产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在经济效益、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质量品牌等方面,为宣城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突破,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在工业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加快我市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能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5.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在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等方面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
6.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以及为群众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五、推荐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
(一)制定方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印发《关于开展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评审单位分别牵头制定相关类别的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推荐。各地各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经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后,于2020年12月28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3、4)及佐证资料等推荐材料分类报至市评审单位。对拟推荐的对象,须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名称或姓名、简要事迹等。
(三)评审。市评审单位牵头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还应当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应急、生态环境、人社、公安等部门意见。12月30日前,市评审单位将汇总表(见附件5、6)、评审报告、申报表及佐证资料等评审材料报至市领导组办公室。
(四)审定。市领导组办公室提请市领导组会议研究,并在市级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申报单位名称或申报人姓名、推荐单位、评审单位、简要事迹等。对在市级公示中发现不符合表彰条件的拟表彰对象,取消参评资格。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定。
(五)决定。按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
六、奖励办法
市委、市政府印制表彰文件,在相关大会上进行表彰。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按规定发放奖金。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评选表彰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5类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县处级单位均不超过2个,县处级干部均不超过6名。
(二)严格评选标准。评选工作要按照“统分结合、条块把关”的原则,坚持业绩和贡献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层层把关,被推荐对象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指定范围推荐人选,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评选表彰工作全程接受各级评审单位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各单位严禁以评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对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贿赂、以权谋私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推荐材料涉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附件:
1.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2.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申报表
4.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个人申报表
5.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评审名单汇总表
6.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个人评审名单汇总表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1
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于静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宁 伟 市政府副市长
余宏汉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胡德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胡亚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磊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纯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明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爱庆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许立勋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严 安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张一文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邓茂林 市委编办主任
李 斌 市发改委(粮储局)主任(局长)
程学龙 市科技局局长
林 静 市经信局局长
许 斌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蔡修定 市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吴 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宋仁昕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捌玲 市住建局局长
周其红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滨涛 市卫健委主任
黎 斌 市商务局局长
孔祥斌 市应急局局长
刘富贵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先锋 市金融监管局局长
施汉民 市招商合作中心主任
陈 俊 市税务局局长
赵 钰 人行宣城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纯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杨云子、汪琪(负责统筹指导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市发改委王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类的评审工作),市科技局王敏(负责科技创新类的评审工作),市经信局王昌盛(负责促进企业发展类的评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孙家平、市扶贫开发局宋国安(负责乡村振兴类的评审工作),市招商合作中心章启斌(负责招商引资类的评审工作),具体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
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促进企业发展类)
序号
|
单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1
|
宣州区
|
1
|
4
|
2
|
郎溪县
|
1
|
4
|
3
|
广德市
|
2
|
5
|
4
|
宁国市
|
2
|
5
|
5
|
泾县
|
1
|
3
|
6
|
绩溪县
|
1
|
2
|
7
|
旌德县
|
1
|
2
|
8
|
宣城经开区
|
1
|
3
|
9
|
市直
|
1
|
5
|
合计
|
11
|
33
|
注: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的企业数据由宣州区上报,推荐评选工作由宣州区统筹安排。
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重点项目建设类)
序号
|
单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1
|
宣州区
|
1
|
3
|
2
|
郎溪县
|
1
|
3
|
3
|
广德市
|
1
|
3
|
4
|
宁国市
|
1
|
3
|
5
|
泾县
|
1
|
2
|
6
|
绩溪县
|
1
|
2
|
7
|
旌德县
|
1
|
2
|
8
|
市直
|
/
|
3
|
合计
|
7
|
21
|
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乡村振兴类)
序号
|
单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1
|
宣州区
|
1
|
4
|
2
|
郎溪县
|
1
|
4
|
3
|
广德市
|
1
|
4
|
4
|
宁国市
|
1
|
4
|
5
|
泾县
|
1
|
4
|
6
|
绩溪县
|
1
|
3
|
7
|
旌德县
|
1
|
3
|
8
|
市直
|
3
|
4
|
合计
|
10
|
30
|
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招商引资类)
序号
|
单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1
|
宣州区
|
1
|
3
|
2
|
郎溪县
|
1
|
3
|
3
|
广德市
|
2
|
4
|
4
|
宁国市
|
2
|
4
|
5
|
泾 县
|
1
|
2
|
6
|
绩溪县
|
1
|
2
|
7
|
旌德县
|
1
|
2
|
8
|
宣城经开区
|
1
|
2
|
9
|
市直
|
1
|
11
|
合计
|
11
|
33
|
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科技创新类)
序号
|
单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1
|
宣州区
|
1
|
5
|
2
|
郎溪县
|
1
|
4
|
3
|
广德市
|
2
|
5
|
4
|
宁国市
|
2
|
5
|
5
|
泾县
|
1
|
3
|
6
|
绩溪县
|
1
|
2
|
7
|
旌德县
|
1
|
2
|
8
|
宣城经开区
|
2
|
3
|
9
|
市直
|
/
|
4
|
合计
|
11
|
33
|
附件3
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集体
申 报 表
( 类)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 月
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用钢笔或计算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单位名称必须准确,企业名称必须与在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名称一致,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三、所附先进事迹必须真实,重点突出;
四、推荐单位意见栏由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或市直单位填写并盖章;
五、评审单位意见分别由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建设类)、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类)、市经信局(促进企业发展类)、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类)、市招商合作中心(招商引资类)填写并盖章;
六、此表需报送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七、此表可在市政府网站下载。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
|
推荐类别
|
|
负责人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先进
事迹
介绍
|
(可附页,并请另附2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简要材料用于公示)
|
先进
事迹
介绍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先进个人
申 报 表
( 类)
申报人: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 月
宣城市高质量发展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用钢笔或计算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姓名必须准确,企业名称必须与在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名称一致,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三、简历从大学或参加工作填起,时间段保持相互衔接;
四、所附先进事迹必须真实,重点突出;
五、推荐单位意见栏由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或市直单位填写并盖章;
六、评审单位意见栏分别由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建设类)、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类)、市经信局(促进企业发展类)、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类)、市招商合作中心(招商引资类)填写并盖章;
七、此表需报送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八、此表可在市政府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