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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012-00087 组配分类: 环保例行发布会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实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22
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012-00087
组配分类: 环保例行发布会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实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22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实录
发布时间:2020-12-22 11:1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四季度新闻发布会

发布实录

(发布对宣城城区范围内行驶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联合监管执法的通告)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

大家好,根据发布会安排,现将宣城城区范围内行驶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联合监管执法的通告发布如下。

为有效防治柴油车排气污染,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决定对宣城城区范围内行驶柴油车尾气排放开展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执法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与对象

自2021年1月1日起,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在城区范围内选择合适点位(具体地点视工作情况调整)设置路面检查点,不定期开展路检路查工作,被检对象涵盖所有在宣城城区范围内行驶的各地柴油车。同时对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开展不定期入户抽测。

二、检测取证与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对通过检查点的各地柴油车有序实施拦截并引导车辆进入路检路查区域后,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中自由加速法要求检测柴油车尾气并出具正规检测报告。对检测超标的柴油车(光吸收系数不小于1.32或不透光度不小于44%),生态环境部门向车主发放《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告知书》(附件1),告知车主于15个工作日内到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进行维修治理(详细名单可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查询),经维护、维修合格并到有资质的机动车环检机构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治理并复检合格的车辆,生态环境部门将其纳入年审环检监管黑名单,公安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同时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并将车型、车牌、企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路检路查执法行动时公安交警部门依据“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按次实施处罚(违法代码6063,200元不记分)。

三、监督车辆维修治理

对于检测排放超标的柴油车,交通运输部门跟踪监督其维修治理全过程,及时将维修中弄虚作假的维修单位、超标车辆修理信息反馈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罚。

四、超标车辆年检溯源

生态环境部门对发现的超标车辆年检信息进行分析,追溯超标车辆环保检验数据,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

长期以来,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向你们的辛勤工作和付出表示由衷地感谢,同时也恳请大家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