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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11-0013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 意见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的意见 文号: 宣政办秘〔2020〕82号
发布日期: 2020-11-11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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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 意见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的意见
文号: 宣政办秘〔2020〕82号
发布日期: 2020-11-11
成文日期: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11 16:57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20〕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做好气象服务为抓手,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效益,为助力“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市情。宣城市位于安徽东南部,与苏、浙两省交界,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是季风气候最为明显的区域之一,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多发、频发。境内光、热、水资源充沛, 气象景观、气候康养资源等得天独厚。气象预报预测工作要求更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更大,应更大力度推进气象工作,持续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科技引领,顺应信息化、智能化趋势,对标服务需求,补齐发展短板,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新资源配置,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趋利避害。充分发挥气象的“避害”和“趋利”作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服务保障效益。

坚持统筹协调。健全气象事业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地方和部门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城市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宣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气象服务体系。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显著增强;观测精密度、预报精准度、服务精细度显著提高;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水平的贡献率、依法履行气象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立足市情,不断提高防汛抗旱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1. 健全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警联防工作机制。针对我市复杂多变的防汛抗旱形势,不断完善应急、水利、气象会商研判与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指挥调度和联防联控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提升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精准度。加强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面向青弋江、水阳江、徽水河、港口湾水库、东津河、郎川河、桐汭河、登源河等流域防汛抗旱需求,强化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分析,提高流域洪涝、干旱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效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提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服务能力。推进县(市、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机制,实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团雾等恶劣气象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应用,积极探索构建道路、航空、航运立体交通气象服务体系。为城市积涝、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地震等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提供气象支撑。(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坚持创新驱动,全面增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4. 加强气象关键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将流域气象、交通气象、生态气象、农业气象等重点领域纳入我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大力支持开展气象科技项目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 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智能化水平。深化气象卫星、高分卫星在气象监测、预警中的应用,成立卫星遥感分中心。发展智慧城市气象观测,建设图像与视频识别天气现象智能监测系统。依托气象大数据智能中心,增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计算资源支撑能力,发展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智能预警技术。(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深化重点行业智慧气象服务。推进应急、水利、交通、旅游、城建、林业等行业智慧气象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防汛抗旱、综合交通、全域旅游发展及绿色宣城美好家园建设等重点领域,减轻气象灾害风险,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发挥气象趋利避害作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7. 健全生态气象监测站网。健全生态气象监测站网,以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植被和土壤水分自动连续观测能力为目标,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空地一体植被生态气象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推动气象资源保护与开发。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加快气候资源(光、热、水)监测网建设,开展气候资源普查、评估,编制气候资源高效利用区划。开展与气候资源密切相关的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积极推进中国天然氧吧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及气候宜游目的地评选,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完善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宣城优质气候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 强化绿色发展气象保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小气候和生态系统保护,建立完善气象遥感监测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焚烧联动机制,开展生态红线管控气象保障服务。推进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提升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常态化作业水平。开展输入性污染物传输路径、溯源研究,提升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气象融入城乡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

10. 强化城乡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城乡统一的气象灾害风险认证,实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建设标准化行动,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强化城市内涝风险管理,修订完善暴雨强度公式,提升城市内涝风险防治能力,建立城市暴雨内涝、降水监测预报等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农业和城市防灾减灾监测设备和基础数据共享。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强化对易燃易爆等场所的防雷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 增强长三角生态系统保护气象服务和联防联控能力。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需求,加强与沪苏浙联动发展,推进宣城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污染防治气象保障体系,提升宣城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气象保障能力,为长三角生态绿色后花园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 助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围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优化现代农业气象观测和试验布局,建设现代农业气象信息技术示范基地。构建气象为农服务大数据云平台,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发展精细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推进气象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把推进气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市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重点工作列为督办事项,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市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编制。按照我市改革方向、发展定位,科学推进气象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着重在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谋划一些重大工程项目,联通规划的重点任务融入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按照现行财务管理体制,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的经费保障。加大规划、资金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气象重大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气象法治标准体系。根据气象领域上位法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开展我市配套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市气象局做好气象领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传贯彻,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科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气象领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气象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气象行业科技人才参加地方人才工程选拔、培养等,支持宣城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通过项目带动、培养气象科技人才。将气象行业技能竞赛纳入市职业技能竞赛范围,建立气象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努力培育出在全省气象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气象科技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1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中院,市检察院,宣城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宣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