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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26910T/202105-0000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对市人大代表10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0
索引号: 11341700MB1626910T/202105-0000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对市人大代表10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0
关于对市人大代表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10 09:53 来源: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黄佳代表:

    对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建筑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与市住建局、市人民银行协商后答复如下:    

一.完善支持政策。经了解,建议中提及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秘[2018]104号文件)已废止。目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多个部门于2021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号)文件,其中对于建筑业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市住建局计划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拟出台我市贯彻意见,加强对建筑企业融资的政策支持。

二.畅通融资渠道。会同人民银行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建筑业企业支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向上建议开发适配性金融产品,进一步压降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对资金流向监测,确保信贷资金不流向房地产开发前提下,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全市银企对接平台,扩大建筑业企业参于比例,帮助建筑企业实现融资对接。持续推进基建供应链科技服务业务,利用供应链金融链接平台,服务我市建筑企业融资。

.加大担保支持。引导担保机构用好“总对总”和新型政银担等融资工具,进一步帮助建筑业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考虑到我市担保公司体量不大,鼓励各级担保公司主动扩大注册资本,提升单户担保支持额度,在确保三级资产合规前提下,开拓非融资担保业务。我局于4月1日下发工作提示单,指导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取消反担保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感谢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持续推进全市金融工作发展,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企业融资难题。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人:梁瑾

联系电话:2710136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