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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26910T/202105-0006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加快推进安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27
索引号: 11341700MB1626910T/202105-0006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加快推进安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27
关于加快推进安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27 17:12 来源: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政府第163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更好发挥保险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领导在保险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座谈会上的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安徽银保监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安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了19家在皖保险机构的意见,同时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20家单位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经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安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省政府同意,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安徽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安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九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改革创新、优化供给,人民至上、共享发展,依法监管、健康运行的原则,从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深入推进“保险+”工程、防范保险市场风险等方面着力,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保险业主要发展指标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实现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转变。
   第二部分为健全完善“保险+三农服务”。主要包括: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基本险+大灾险(补充性商业保险)+商业险”的三级保障模式,逐步向“保收入”“保品质”升级;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力争到2022年特色农险占比不低于30%,整合数据和信息,掌握参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真实情况,防止弄虚作假和骗取补贴等行为;创新农业保险服务模式,推进涵盖融资、生产、流通、仓储、销售等环节的综合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强化脱贫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保险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第三部分为高效实施“保险+科技创新”。主要包括:强化科技保险政策支持,拓展科技保险险种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予以补助;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风险保障水平,通过供应链一揽子风险解决方案助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保险业互联网业务发展,打通保险产业上中下游产业链;加大保险资金直投,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在皖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支持力度。
    第四部分为大力推进“保险+开放发展”。主要包括:准确把握合肥、芜湖、蚌埠片区发展定位和保险需求,助力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鼓励保险机构与政府开展资金运用对接,引导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支持安徽“一圈五区”协调发展和长三角重点合作事项,发展工程招投标保证保险,探索“信用﹢保函”机制,推动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着力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助力安徽企业“走出去”。
    第五部分为全面开展“保险+社会治理”。主要包括: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力争到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高危行业领域全覆盖;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力争到2023年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全覆盖,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参保率达到50%以上;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发展重点领域责任保险,探索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乡村全域旅游保险、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推广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城市公众责任保险、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校园方责任险、养老机构责任险等产品,推进保险在民生工程应用。
    第六部分为全面推广“保险+健康医疗”。主要包括:提升服务社会医保水平,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大病保险可持续发展,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第七部分为加快布局“保险+养老服务”。主要包括: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打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安徽样板”;发展养老保险,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参与职业年金受托和投资管理,鼓励各市、县政府补贴低收入群体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通过土地出让、产业配套等方面的组合优惠政策,促进医、养、护融合发展。
   第八部分为着力推动“保险+资金运用”。主要包括:遴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将引进保险资金纳入各级招商引资范围,多渠道遴选符合投资条件的重点项目;完善信用增级措施,实施保险资金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增信安排,增强保险机构投资积极性;积极搭建政、保、企交流合作平台,加大与各保险机构总部沟通联系力度,构建我省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长期战略合作机制。
    第九部分为营造保险业良好发展环境。主要包括:积极培育保险市场,支持地方法人保险主体加快全国布局,推进保险领域“放管服”改革,改善保险业营商环境,加强保险宣传教育,支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