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法规>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107-0000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5 成文日期: 2021-07-15
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09:52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宣城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5日









宣城市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积极对标长三角,学习借鉴沪苏浙先进经验和做法,着力创优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准入便利化、经营规范化水平,全力打造开放、透明、公平、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世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按照《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指引(2021版)》,发挥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作用,各营商环境指标长单位积极对标沪苏浙等先进地区,比学赶超,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着力补短板、优服务、树品牌,努力推进营商环境指标在全省位次前移,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逐步赶上沪苏浙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水平,使宣城成为长三角地区投资贸易更便利、行政效率更高效、政府服务更优质、市场环境更公平、法制体系更健全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二、活动内容和实施步骤

全面落实《宣城市提升营商环境打造“徽常满意”服务品牌三年行动方案》、《宣城市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各项要求,以营商环境指标长单位为此次活动主体,压紧压实指标长单位的牵头作用、责任单位的协调配合作用和县市区、园区的属地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我要对标”为手段和出发点,积极对标沪苏浙等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围绕特定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和细分指标,着力找不足、补短板,以标杆城市为榜样,全力提升营商环境指标水平;坚持以“我要赶超”为目标和落脚点,等高对接标杆城市营商环境水平,奋力跻入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一流方阵”,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21年7月31日前)

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双招双引”推进大会,印发《宣城市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步骤、时限和相关要求。各指标长单位、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学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双招双引”推进大会会议精神,根据分项指标,制定活动方案。(市“四最”办、各指标长单位按职责负责)

(二)对标确标阶段(2021年8月1日至8月15日)

各指标长单位认真梳理牵头的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及细分指标建设和优化情况,参考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会先进做法,选择1-2个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作为自身赶超目标,明确赶超举措。所确立的标杆城市和对标赶超举措请各指标长单位于8月15日前报市“四最”办,市“四最”办汇总报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指标长单位牵头负责,市“四最”办统筹推进)

(三)优化提升阶段(2021年8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指标长单位对照选定标杆城市做法,做到“三查三明”:一要查清自身问题,明白短板弱项;二要查找与标杆城市的差距,明晰目标、任务;三要查明原因,明确提升举措。要进一步理清各细分指标的差距,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压紧工作节奏,推进整改提升。指标长单位要加强调度,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打出一套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推动各项提升举措落地见效。市“四最”办将适时通报各指标优化提升和指标长机制落实情况。(各指标长单位牵头负责,市“四最”办统筹推进)

(四)总结通报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营商环境指标长单位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报送至市“四最”办。市“四最”办将以适当方式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放大活动成果。(各指标长单位牵头负责,市“四最”办统筹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指标长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将对标沪苏浙、创优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和园区要相应做好各领域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

(二)明确导向,分类推进。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沪苏浙标杆城市,正视自身薄弱指标,视情况采取分类处理措施,能够即时解决的即时解决;需要时间解决的要承诺时限解决;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协同解决;需要提请市级领导及时召开指标长会议的提级解决。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开设“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专栏,多渠道、高频次宣传《宣城市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 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日程安排、工作进展,全面展现活动的创新做法、工作成效,定期在省、市主流媒体刊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信息和宣传稿件,全面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推动改革、服务发展、改进作风的重要契机,切实发挥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作用和“双招双引”工作推进机制效应,按照营商环境指标分工,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促,对活动开展不实、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指标长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园区,实时通报、约谈并进行相应追责。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