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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107-0000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市政府负责同志解读】(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静波解读《宣城市开展“我对标、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6
【市政府负责同志解读】(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静波解读《宣城市开展“我对标、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6 09:59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开展“我对标、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解读材料

于静波

(2021年7月16日)

近日,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宣城市开展“我对标、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活动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是助企纾困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十四五”期间宣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也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探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总体来说,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考核中位列第4),但对标沪苏浙先进地区和市场主体的期待,仍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

进入新发展阶段,优化营商环境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一是国家有新要求。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进一步提出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向和目标,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是省里有新部署。近期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的若干举措》,明确提出要等高对接沪苏浙,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三是我市有新目标。沪苏浙地区竞相发力,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加大招商亲商安商力度。对标先进,我市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已有的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作用,积极对标沪苏浙等先进地区,比学赶超,着力补短板、优服务、树品牌,努力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指标在全省位次前移,把宣城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投资贸易更便利、行政效率更高效、政府服务更优质、市场环境更公平、法制体系更健全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活动内容及实施步骤

全面落实《宣城市提升营商环境打造“徽常满意”服务品牌三年行动方案》《宣城市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各项要求,压紧压实指标长牵头单位责任、协同单位责任和县市区、园区的属地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我对标”为手段和出发点,围绕特定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和细分指标,以标杆城市为榜样,全力提升营商环境指标水平;坚持以“我赶超”为目标和落脚点,等高对接标杆城市,奋力进跻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一流方阵”,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是活动部署阶段(2021年7月31日前)。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双招双引”推进大会,印发《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步骤、时限和相关要求。各指标长单位、各县市区根据分项指标,细化落实方案。

二是对标确标阶段(2021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各指标长单位认真梳理相关指标建设和优化情况,选择1-2个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作为赶超目标,明确赶超举措。8月15日前将标杆城市和对标赶超举措报市“四最”办,市“四最”办汇总报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优化提升阶段(2021年8月16日至11月30日)。各指标长单位对照选定标杆城市做法,做到“三查三明”:一要查清自身问题,明白短板弱项;二要查找与标杆城市的差距,明晰目标、任务;三要查明原因,明确提升举措。要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持续加强调度,推进整改提升。市“四最”办将适时通报各指标优化提升和指标长机制落实情况。

四是总结通报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营商环境指标长单位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市“四最”办适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放大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指标长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和园区要相应做好本区域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

二要明确导向,分类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沪苏浙标杆城市,正视自身薄弱指标,分类制定整改措施:能够即时解决的即时解决;需要时间解决的承诺时限解决;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协同解决;需要提请市级领导召开指标长会议的提级解决。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开设“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专栏,全面展现活动的创新做法、工作成效,着力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要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深化改革、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市“四最”办要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不实、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县市区,要实时通报、约谈并追究相应责任。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
    解 读 人:于静波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1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