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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107-0007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建办函〔2021〕224号
发布日期: 2021-07-27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7 11:10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遵照执行。

 

 

 

2021年7月27日    

 

 

 

 

 

 

 

 

 

宣城市住建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宣城市住建局政务刚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稳预期、防风险,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政策落实

(一)做好专项规划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责任单位:城建科、建筑业科、房产中心、建管站,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二)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责任单位:计财科、房产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做好政府能力提升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建设“政府能力提升年”专题专栏,围绕“七比、七提升”要求,重点发布本地本单位相关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会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为重点,聚焦实施重大战略平台建设工程、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实施补链固链强链工程、推进工业强市,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工程、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实施品质提升工程、强化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投资消费促进工程、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强农富民工程,推进乡村振兴,实施绿色发展转型工程,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宣城样板,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工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社会事业补短板工程、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实施平安宣城建设工程、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审批科、城建科、建筑业科、村镇科、房产中心、建管站、市政处、重点处、档案馆,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继续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责任单位:城建科、村镇科、建筑业科、房产中心、建管站、档案馆,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着力完善政策解读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多元化解读工作。责任单位:城建科、村镇科、建筑业科、房产中心、建管站、档案馆,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四)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单位:办公室、建筑业科、村镇科、房产中心、建管站、市政处、重点处,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紧扣强基础固根基,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年底前对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建立市级政策文件库,实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单位:人事法规科会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责任单位:审批科、房产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办公室、建筑业科,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要求,构建涵盖电话、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受理渠道的全市统一热线平台体系,推动开展12345热线服务效能“好差评”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会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四、紧扣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一)提升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部门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相应省级目录标准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市政府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照省直部门跟踪评估要求,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所承担领域的基层目录编制和实施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责任单位:房产中心、村镇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发掘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经验。完成市、县两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着力发掘基层政府推进各领域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全市范围选择示范案例进行总结推广,每个领域示范案例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房产中心、村镇科,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五、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增强宗旨意识,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各部门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单位:人事法规科会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各级各部门启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用章”,用于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和函询工作。实行依申请公开“登记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有申请必登记、有登记必答复、有答复必归档。启动建设依申请公开数据库,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函询、办理情况全部入库管理。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案例和答复规范,开展座谈交流、会商研判,提升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人事法规科会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会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六、紧扣抓保障促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指导监督

(一)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省《政务公开交流》报送优秀稿件。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继续开展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轮训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会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责任单位:办公室会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狠抓任务落实。市直各单位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在本要点印发后一个月内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确保落实到位,市政务公开办汇总形成各单位任务清单并做好跟踪督办。各级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会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