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强对流天气逐渐增多,雷电灾害防御形势日趋严峻,为避免、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现就切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防雷安全责任
我市属雷电灾害多发易发区,每年都会发生多起雷电灾害并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雷安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采取措施,有效防范雷电灾害事故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强化监管,消除防雷安全风险
全面开展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检查,采取“执法+专家”模式,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同为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防雷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三、加强监督,规范防雷检测行为
规范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检测行为,加强对辖区内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检测质量考核机制,监督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防雷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的真实、客观、准确。
四、依法依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对防雷安全责任主体拒不安装防雷装置、未定期对防雷装置申报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对防雷检测机构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或者在防雷装置检测中弄虚作假的、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罚结果纳入全国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宣城市气象局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