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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12-00187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企业 / 意见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11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12-00187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企业 / 意见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11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11 13:35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该文件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交办运〔2018〕24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4号)

    二、该文件的改革目标和改革思路是什么?

    改革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改革思路: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对新老业态实行分类管理,逐步融合发展。首先,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法治思维,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既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又能实现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其次,改革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体制机制的弊端,解决政府与企业、企业与驾驶员、运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促进传统出租汽车转型升级。第三,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对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依法实施许可管理,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为乘客提供差异化服务,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错位经营。第四,充分考虑行业复杂情况,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对新老两种业态,既肯定多样化、差异性,因势利导、分类指导;又推动融合发展,避免对立和冲撞,构建起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和谐稳定的新型市场体系。

   三、有何重点内容?

    (一)关于出租汽车的发展定位问题。出租汽车发展定位与国家定位一致,《实施意见》中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要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正是因为出租汽车社会出行成本的不经济性、对城市道路或停车资源的过多占用等原因,决定了必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合理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

    (二)关于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问题。近年来,传统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不高广受社会诟病,《实施意见》明确加强经营资质管理,推广使用驾驶员电子从业资格证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对考核结果不合格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或驾驶员,依法核减经营权数量或吊销从业资格;要求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关于转变政府监管方式问题。本意见确定了今后出租汽车行业选择车型、车载专用装置及标识的方式,即制定使用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定期公布符合标准的产品目录,由经营者按照产品目录自行选择。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特别是在制定行业标准、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自律作用;在管理费、承包金平等协商等方面的协调作用;在信誉评价、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作用;在规范服务、诚信经营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四)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问题。意见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约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新兴业态的创新发展。

    (五)关于规范网约车发展和私人小客车合乘问题。意见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提供符合我市网约车相关规定条件的驾驶员及车辆。相关数据要接入政府监管平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供运营服务,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意见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应当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意见,对私人小客车合乘和非法营运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