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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109-00015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109-00015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6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16 08:27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和出台目的

2020年以来,市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进入“瓶颈期”,主要表现有整体推进缓慢,部分单位、人员有厌战情绪,征迁工作总体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迁推进缓慢,无法发挥棚户区改造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是征迁机制不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因此,我们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政策驱动、权责明晰”的原则,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推动市区土地房屋征收高效开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实施意见》有助于理顺我市征迁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高效推动市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2月份以来,我办与宣州区、宣城经开区(以下简称“两区”)征管部门共同研究市区征迁体制机制问题,同时学习借鉴本省一些市和外省好的经验做法(如湖州市、黄山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此后多次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并与市直相关部门、“两区”进行讨论研究,2021年4月16日,在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宣州区征迁工作的会议上进行了专题汇报研讨,4月22日发函向“两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4月25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两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了研讨修改,4月25日-28日再次向“两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我办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相关会议精神和意见征求情况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向市司法局提请合法性审查,6月15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审查意见。7月4日,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7月15日,联系副秘书长召集“两区”及市财政、司法、征管等部门,根据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精神,对《实施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初,根据《关于调整城市房屋征收管理体制和工作机构的通知》(宣编〔2021〕23号),按照新征迁管理体制,对《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四、工作目标

       为了高效推动市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五、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九个方面明确了进一步理顺市区征迁工作体制机制的内容;现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1.明确工作职责。“两区”是市本级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的责任主体,承担土地房屋征收的主体责任。中心城市大建设指挥部及办公室要加强市区土地房屋征收,以及安置房建设、筹集、管理工作的指挥调度和统筹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及部门要依照职能职责,强化市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管。

2.项目启动准备。项目启动前要完善相关资料,项目完成周期要压缩,原则上“一般项目在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体量较大项目在资金到位后一年内完成土地房屋征收任务”。

3.资源要素保障。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职能做好要素保障。

4.个案会商机制。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不能涵盖的特殊情况和疑难问题,授权“两区”召集会议“一事一议”进行集体研究解决,报市住建局(征管办)备案。重大问题报大建办审查备案后实施。授权研定事项作为审计的有效依据。

5.调度联动机制。一是实行分类协调解决机制。二是实行一线调度、现场解决机制。三是实行联动推进机制。调度联动机制主要是要各部门强化共同担当,积极协同配合。

6.依法强制执行机制。分两种类型,一是违法建筑。开展房屋调查摸底登记伊始,城管执法部门要及时介入,对涉嫌违章建筑依法查处。市直法定职责部门要根据各自管理职能,对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二是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签约期(奖励期)结束后,宣州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对未签约的被征收人下达补偿决定书,跟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考核激励机制。市政府对“两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进行单独专项考核,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项目,按相应标准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征收成本。对于延期完成的,按规定扣除(因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对因工作不力、作风不实,造成项目不能落地、棚改不能按期推进的征收责任主体由市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问责。为充分调动基层征收人员的积极性,在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对“两区”进行倾斜,对表现优异、符合提拔条件的征收工作人员优先予以提拔使用。

8.容错免责机制。建立土地房屋征收容错免责机制,对征收干部的失误进行综合分析,对非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或对因急需推进征收、保障项目施工而引发的信访案件不纳入考核,审慎处理相关问责。

9.验收交付机制。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土地房屋征收及地表清理以后,“两区”征管部门及时向市住建局(征管办)申请净地交付,市住建局(征管办)和项目业主单位验收无异议后(即为项目完成),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已交地的管理工作,防止已征土地被他人不当使用。

六、创新举措:

1、明确了个案会商机制。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不能涵盖的特殊情况和疑难问题,授权“两区”召集会议“一事一议”进行集体研究解决,报市住建局(征管办)备案。重大问题报大建办审查备案后实施。授权研定事项作为审计的有效依据。

2、制定考核激励机制。市政府对“两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进行单独专项考核,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项目,按相应标准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征收成本。对于延期完成的,按规定扣除(因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

七、保障措施

“两区”是市本级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的责任主体,承担土地房屋征收的主体责任。中心城市大建设指挥部及办公室要加强市区土地房屋征收,以及安置房建设、筹集、管理工作的指挥调度和统筹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及部门要依照职能职责,强化市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管。对因工作不力、作风不实,造成项目不能落地、棚改不能按期推进的征收责任主体由市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问责。

八、下一步工作

要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市区一体,统一指挥调度和统筹协调。要建立督查机制,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实施意见》取得实效。

九、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2616520 

联系人:唐文姗

地址:建设科技大厦14楼建筑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