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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107-0009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简明问答)民政民生工程政策问答(最低生活保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5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107-0009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简明问答)民政民生工程政策问答(最低生活保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5
(简明问答)民政民生工程政策问答(最低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2021-07-15 15:55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是确认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

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2.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均在我市,但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收支及财产情况声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3.2021年低保标准是多少?申请低保能拿多少钱?

2021年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670元/月、人。

低保标准不是向低保对象实际发放的救助金标准。低保对象享受的低保金是根据核查到的实际家庭人均月收入,对照低保标准,实施补差发放的金额,具体保障金额以核查结果为准。



4.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是怎样核定的?

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3)县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



5.家庭收入是指什么?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即扣除家庭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必要的就业成本、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家庭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之和。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6.家庭财产包括哪些?

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以及车辆等。不动产主要包括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对于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予以适当豁免。



7.低保家庭的哪些收入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1)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

(2)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

(3)“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4)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8.不得获得低保的情形有哪些?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2)在申请低保之前或获得低保期间,家庭水、电、气、通讯费支出、日常消费水平等,连续6个月高于当地政府对获得低保待遇人员规定标准的;

(3)拥有当地户籍,但长期(6个月及以上)居住在外地,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无法核实的;

(4)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5)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

(6)拒绝配合低保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7)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8)通过离婚、赠与等形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的;

(9)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10)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渔场的家庭;

(11)特困供养救助对象;

(12)其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不能获得低保的。



9.年老没有劳动能力是否当然享受低保?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然而,有些人把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希望通过办理低保来规避子女的赡养义务,特别是在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女儿不作为赡养义务人。低保金是生活救助金,并不是养老金。只有法定赡养人确实无力赡养父母或赡养能力较弱,无法保障父母的最基本生活,且父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才能申请低保。



10.残疾失去劳动能力是否当然享受低保?

低保对象资格的认定,是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来核定申请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虽然有人因残疾失去了劳动能力,但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低保标准,或家庭财产情况不符合有关规定就不能享受低保。



11.生病是否当然享受低保?

低保家庭大多是重病、重残家庭,但不是所有家庭只要家庭成员生病,就会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低保不是医疗保险也不是医疗救助,虽然家庭成员生病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心理和经济上的影响,但家庭其他成员有劳动能力,能为家庭提供生活来源支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仍高于低保标准,就不能享受低保救助。



12.没有固定工作是否当然享受低保?

申请低保时,家庭收入核算的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只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就不能享受低保救助。



13.获得低保后是否享受终身?

低保是解决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一项救助政策,不是“养懒汉”,不是长期的社会福利,低保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低保家庭应定期如实申报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当家庭经济生活状况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时,应及时退出低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