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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26910T/202111-0005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印发修改《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部分条款决定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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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印发修改《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部分条款决定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3
关于印发修改《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部分条款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17:17 来源: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德市及宿松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经2021年第18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决定对《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皖金〔2020〕6号)部分条款作出修改,现将《关于修改〈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