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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1341/202202-00008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报告
名称: 2021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3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1341/202202-00008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报告
名称: 2021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3
2021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3 11:36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实到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一、法治政府建设研究部署情况

(一)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保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2021年单位领导班子共召开11次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听取、研究、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讨论、确定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及时由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决定。年初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三季度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局主要负责人出席并讲话,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落实主要负责人统计法治进党校制度,局主要负责人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讲授统计法治课,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讲解《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重点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三个文件主要精神,深入分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

(二)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将学法作为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法规及党章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改革文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情况

(一)积极优化统计监督机构设置。市统计局设立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统计执法监督室,核定编制5名,七个县市区全部设立了统计执法监督机构。

(二)认真梳理公布权责清单。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及时与省统计局对接,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

(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通过官方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板块向社会公示。

(四)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印发的《中共宣城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完善官方网站建设,依法依规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政策。

(五)健全统计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印发《宣城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宣统〔2021〕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统办〔2021〕15号)和《关于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对象报批工作的通知》(统办〔2021〕27号)等文件,从统计执法的原则、任务和要求等方面对执法流程进行规范。结合市场监管事中事后管理平台,及时调整公示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事项清单,做到执法公开透明。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建 “红马甲”普法志愿者支队和统计执法人才库两支专业队伍,统计执法人才库成员达23名。执法工作开展前,及时组织对统计执法专业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详细讲解统计执法检查的流程、法律文书的规范填写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执法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的内容进行认真填写,分类记录和归档。

(六)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调动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人员力量,组建执法检查组,分批次开展执法检查,确保2021年执法检查实现县域和专业全覆盖。2021年全市共对132户联网直报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9户,固定资产投资单位60户,完成了工业和投资两个专业执法单位数不少于执法总数20%的任务,实现了县域和专业两个全覆盖。其中对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本年度市本级共对36户联网直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直查,联合广德市统计局对9家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审批了县级10个批次的执法检查申请。积极配合省局开展两个批次的统计违法举报案件查处工作。通过多批次全覆盖的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了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为统计依法治理和数据质量提升奠定了基础。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建立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制度,制发《宣城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在市局官方网站设置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建立健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机制,制发《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实施细则》,如实记录并按季度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

(八)不断加强本部门学法用法普法。结合机关干部集中学法月活动,主动加强与法宣办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连续四年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宣城市年度重点普法目录;编印《国家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汇编》,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列入新进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市部门首席统计员培训和专业业务培训的必修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律告知书制度,结合统计服务千企行动,直接送法进企业,面对面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通过报表布置、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方式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统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以9月20日第十二届统计开放日为契机,紧扣“赓续红色血脉 奋进统计未来”主题,将统计法治宣传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采取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义务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利用宣城市统计局官方新浪微博-宣城市统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2021年9月30日,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中国信息报》发表题为《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的署名文章,进一步拓宽了统计法治宣传渠道。宁国市统计局联合河沥溪街道桥东社区将金桥湾小区打造为集休闲娱乐、普法宣传于一体的统计法治文化小区,为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再添新阵地。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的形式还比较单一。目前统计法治宣传的形式还主要体现在线下,线上宣传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宣传的形式还比较单一。

自主执法的条件还没实现县域全覆盖。2017年国家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以来,已经连续举办了四次,但泾县、绩溪和旌德县持证人员依然达不到2人,依然不能自主开展统计执法。

三是统计执法主体责任还进一步增强。根据年度执法任务完成情况来看,统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依然突出,不愿执法、不敢执法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执法监督职责还没发挥到位,统计执法主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抓统计法治宣传。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统计人员这个“关键群体”,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与党校对接,继续推动统计法治进党校;把握下半年“9.20”“12.4”和“12.8”等统计法治宣传节点,创新性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抓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督促绩溪县消除统计执法力量空白,泾县和旌德县争取实现独立执法条件,同时要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抓执法任务落实。统筹谋划执法检查任务,实现专业和县域两个全覆盖。及时提醒、指导好辖区内统计违法单位做好信用修复,按《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所涉失实历史数据改正实施办法》要求,据实改正失实历史数据。

四是抓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将统计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日常统计工作调研督查内容,按照领导联系县市区分工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要求各县市区对照制定的整改清单,逐项开展排查,对反馈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抓紧查缺补漏,完善台账资料,杜绝问题反弹和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