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建议提案办理>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203-00041 组配分类: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人大代表建议任务分解】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意见建议分工安排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03-18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203-00041
组配分类: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人大代表建议任务分解】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意见建议分工安排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03-18
【人大代表建议任务分解】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意见建议分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08:51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研究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

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意见建议

分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进行了深入讨论与研究。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人大代表审议意见和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分解(见附件1、2),请在工作推进中认真研究落实。

 

附件:1. 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

         和预算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分工安排

2. 研究落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讨论对政府工

         作的意见建议的分工安排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

 

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计划

报告和预算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分工安排

 

一、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1.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扩充直接融资渠道,促进经济转型,加快企业健康发展,尽快出台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政策,加大对区域内优质企业上市挂牌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2. 创建市场化运作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等。在长三角区域建立闲置科技成果大数据平台,统筹长三角高校院所资源,低成本甚至免费面向民营企业,鼓励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 市级层面牵头,协调推动在苏皖合作示范区梅渚先导区和溧阳社渚先导区共建一体化产业园区,合作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形成规划共绘、项目共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体化合作园区新模式。(责任单位:市苏皖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4. 进一步建立健全两市之间区域合作协商机制,着力解决县级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加快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苏皖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5. 坚定工业强市不动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诚信政府质量,减少落实政策推三阻四现象;加大对企业家和企业的培养力度,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企业少干预、多支持、少报表、多信任,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本地企业健康发展,形成理解、爱护、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办、市经信局等)

6. 对食品行业给予更多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 城市规划区责权应合理划分,重要区域、地段的规划、发展任务交由宣州区管理落实,做到市区一体化又好又快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州区政府)

8. 加强双碳目标的政策性指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

9. 对基层治理改革创新项目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 出台加大鼓舞企业创新成果奖励的力度,激励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府政策应向强而不大的中小型企业倾斜,比如揭榜挂帅政策不能只对大型企业,让中小型企业共同参与到高端技术的研发中,真正实现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的氛围,创造出更多更高品质的产品服务于社会,实现从制造大国到智造强国的伟大目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其指明方向,实现其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等)

11. 建立吸引高素质人才流入机制的同时,在各行各业引入高素质人才,加大人才重视力度,加大对高素质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进一步留住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社局)

12. 加大业务能力的培训,重点对一线人员和中层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能力。(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13. 加大推进“人才引培”计划,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切实缓解企业人力资源紧缺和用工难问题,提升经济发展动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等)

14. 加快完成矿山整合,摸清家底,加强市场环境整治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谨防恶性竞争。(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 加快宣城市发展,搭好平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提升经济的活力和承载力,全力打造推动发展的强力“引擎”。(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

2. 提升宣州综合港运营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宣州区政府)

3. 市区合力加快东部新城建设。(责任单位: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宣州区政府等)

4. 推动敬亭山风景区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敬亭山管委会)

5. 实施郎溪县姚村镇与宣州区水东镇全域旅游环线项目,打通姚村镇大林至水东镇宗村的小鸦山岭盘山道路和姚村镇柯村至水东镇亲心谷的隧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

6. 改善交通拥堵问题,设立潮汐车道,高峰期市区禁止大货车通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

7. 加快拱极路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8. 建议加快高新区供暖工程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市国控集团等)

9. 尽快规划建设城市南北向新干道等(例如从东门的龙川路延伸沿宛溪河、水阳江到水阳江综合码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0. 增多开设直达江浙沪高铁班次,同时,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互通互联,加深与江浙沪联系,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中。(责任单位: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

11.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乡村振兴方面

1. 针对不同的农业设施分阶梯进行奖补政策制定,例如:跨度不超过8米普通建议大棚、超过8米和内外双层大棚、智能温控电动大棚、智能阳光板数字温室大棚、智能玻璃数字物联网温室大棚、普通灌溉设施、反冲洗过滤水肥一体灌溉设施、精准电脑数字控制灌溉设施等,分阶梯金额补贴,单位精确到平方和灌溉覆盖面积计算,参考周边城市的补贴金额,以免失去农业及农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 对特色现代器械进行分类补贴,不能仅仅按照大田作物的标准,单纯的按照机器的马力去补贴,多元化多业态相辅相成才能促进县域农业经济产值的提升,所以建议农机部门寻找一些适合本线丘陵地区的特色现代农机及智能化数字化小设备,将他们列入厂家补贴范围,方便宣城农业机械化及社会化服务的进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 向特色农业发达区域学习,建立农协,加强行业信息交流与合作,定期开展农协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活动,共享行业动态资讯,品种信息授权,市场供销信息。促进农协和商务部门的电商协会、工商联及各地商会产销对接、加大同行业合作整合做大做强的促调功能,为注册制的农业金融化明天,打下资源基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4. 加大对农产品电商单品类做强做大的线上推广费用的补贴,加大对县字头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宣传广告补贴。加速农产品品牌化的进程,进而带动农户参与做大蛋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5. 农业覆盖面广,保险品类多,不能一概二全,要针对县级主要产业及特色农产业根据大品类进行保险覆盖,例如茶叶、品质水果、水产、蔬菜及温室类型,进行保险内容和政策的细分,对农业保险理赔做好分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宣城银保监分局等)

6. 对已经上图入库、建设年限较长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允许该类项目围绕高标准农田“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方针实行改造提升,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工程配套、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相关工作,巩固和提升已建项目整体质量,持续发挥农田建设效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 放宽农村企业贷款条件。具体可以将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林权证等扩大为抵押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宣城银保监分局)

8. 打通项目申报落地渠道,扩大高标农田改造项目覆盖面,尽快改善金坝农业生产条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9. 坚持生态发展、绿色发展,以乡村旅游、人居环境改善、艺术乡村为抓手,多措并举,实现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市文联等)

10. 进一步加强引导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宣传好、指导好,进一步转变发展思路,增加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四、社会事业发展方面

1. 加大对县域医疗服务的支持力度,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缓解就医难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打造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解决好服务平台、团队、政府购买服务等具体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志愿服务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 重视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问题,依托有条件的幼儿园进行试点工作;加快0-3周岁婴幼儿公立托儿所建设,减轻婴幼儿父母的生活压力。同时加大对县域公立幼儿园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委)

4. 建立对村(社区)工作者激励制度,让更多年轻人扎根基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 完善农民医保,提高基层村干部工作待遇,建立村干部保险补贴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6. 市级人事和教育部门,赴邻近发达地区开展教师相关荣誉表彰制度调研,结合中央部署和邻近发达地区经验做法,对现行教师相关荣誉表彰制度进行必要的梳理和完善,尽早恢复完善市级层面教师相关荣誉表彰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7. 将HPV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建立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并针对特殊群体年龄,预先试点免费接种,如初三、高三即将进入社会年龄段学生,保护下一代女性身体健康,有效降低宫颈癌发病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妇联)

8. 市区合力推进安徽工业技师学院创建;结合城市发展,整合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满足市民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宣州区政府)

9. 持续强化公立医院学科建设,提升医保资金管理水平,缓解收支压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10. 努力打造红色、具有地方特色、独有文化的旅游精品作品,在人文精神上打造宣城形象,推出一系列文化旅游特色大餐。(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1. 打造乡村红色旅游,开发好、利用好红色资源,早日实现乡村振兴,百姓富足,群众满意。(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

12. 继续加大对泾县桃花潭、查济、云岭等景区历史文化挖掘,打造文化符号;推动宣郎片区优质旅游资源共享,创建高品质全域旅游片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泾县政府)

13. 在全域旅游上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促进文旅融合,打造宣城文化旅游名片。(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4. “双减”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延时服务。(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附件2

 

研究落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讨论

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的分工安排

 

一、关于经济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

    1. 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双招双引”活动。(责任单位:市招商合作中心、市人社局、市人才办等)

    2. 立足宛陵科创城打造大数据软件产业园,依托科大讯飞与“宣城大脑”做好数字软件服务;依托SAP与宣城工业大脑建成区域级互联网平台;依托宇呈科技与航天宏图形成空间数据集成,发展地理空间信息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等)

    3. 加大对软件大数据产业扶持力度,利用周边高校建设一批应用型人才培训基地,建立智能装备研究院,引导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数据资源局)

    4.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数据,推动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安全与高效并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5. 发挥宣城光伏发电能源优势,尽早制定产业发展方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宣城新能源基地,培育产业龙头,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人才办等)

    6. 加强外贸行业学习培训和引导,避免企业盲目扩张,主动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合作,积极扩展全球板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 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与文旅融合编制夜间经济发展片区规划,并进行规范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城管执法局)

    8. 关注汽车消费,出台配套政策,鼓励换车升级,增加停车设施,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

    9. 加强建筑业管理指导,利用好国有控股公司平台优势,整合建筑业企业生产资源,带动一批有施工能力、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的本地建筑企业,形成有活干、有人干、有钱赚的市场态势。尤其要加强与有资金优势的企业合作,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推出城市建设优质产品,助力城市优质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双丰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建集团)

    10. 加强各地各开发区产业引导,形成互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11. 发挥资源优势,加大特色中药材种植,提高品牌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关于教育文化方面的意见建议

    12. 重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增加幼儿教师的编制数量,提高幼师地位,提升幼师持证上岗率。(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

    13. 加强公立幼儿园、小学的建设,重视解决户口迁到宣城的转校生上学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

    14. 大力发展惠普性托育机构,解决托育服务供给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5. 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创办职业技术大学,强化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16. 高度关注中高级教师资源外流问题,出台提升教师待遇等相关政策,留住教师人才。(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等)

    17. 出台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妇联等)

    18. 加快建设市工人文化宫、文化场所、大剧院等,完善城市文化功能。(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市文联等)

    19. 加强文献整理、历史遗迹挖掘,重视基础文化的探究保护,编撰相关丛书;加强梅氏文化挖掘宣传。(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等)

    20. 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议健全历史文化保护机构;推进非遗文化进校园,普及非遗知识,培养学生对非遗的传承意识;建议加强载体创新,实现“非遗”再生。(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

    21. 针对“宣文化”辨识度不高的现象,建议政府创新思维、创新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开发符合当前需求的产品,打造文化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创意产业,突破产量和市场限制。(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2. 加强市县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协等)

    23. 关注宣纸假货横行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建议

    24. 推动乡镇卫生院、托管养老院设立医养中心,或在养老院设立定点卫生室,利用乡镇卫生院闲置的病床设置老年人家庭化病房,开展医疗养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25. 重视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监管部门要认真督促企业落实上岗前体检、缴纳员工工伤保险、职业健康体检等规定。政府部门要介入协商解决员工与企业之间赔偿纠纷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26. 关注在企业年龄较大的大学实习生工伤保险买不了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7. 通过加强模式创新、提供精准服务等措施,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家的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28. 多打造一些精品的龙头医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就医难、就医贵问题。(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9. 出台相关政策,加强专项资金投入,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提高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人才办等)

    30. 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周边便民设施,开设市人民医院本部与市妇幼保健院两院之间的直达公交,方便市民就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

    31. 尽快出台关于优生优育相关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解决三孩政策放开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认真做好妇女儿童关爱健康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妇儿工委办)

    32. 加强应急救援点建设,提高急救设施AED设施投放量,普及急救知识;开展实施效果、群众使用满意度测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应急局)

    33. 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工作,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设电子围栏,在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来临前及时提醒群众迅速撤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4. 民政等部门要牵头加强死亡胎儿殡葬管理,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等)

四、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35. 利用港口湾水库建设管道直接向城区供水,尽快解决城区饮用水备用水源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等)

    36. 加快补齐东部新城功能短板,完善路网布局、学校医院布点,增加公交班次、银行和快递物流服务网点等。(责任单位: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金融交管局、宣城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等)

    37. 在芜宣机场附近建立服务中心,避免乘客到芜湖中转。(责任单位: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宣州区政府)

    38. 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如在地下车库设充电桩时需消防、供电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消防支队、市供电公司等)

    39. 重视并妥善解决时代楼盘问题,加大附近菜市场环境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40. 加快老旧小区燃气改造进度。目前市燃气公司是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县市区燃气公司是住建部门管理,体制不顺畅,应进行调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41. 加快市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打通出城断头路,强化中心城区对外辐射,畅通城内外通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42. 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

五、关于“三农”方面的意见建议

    43. 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育新型农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等)

    44. 建立健全市直单位对口联系乡村制度,发展乡贤文化,推动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45. 加强城郊乡村环境整治,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以特色小镇为抓手,促进城镇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

    46. 村干部后备人才少、待遇低,要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47. 加大农产品宣传力度,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48. 建设农业数字平台,与农业发展实际相结合,实现农业技术、农资供应等信息资源的融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9. 积极探索农村清洁能源发展之路,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生物质炉等清洁能源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0. 设立引导资金,做好乡村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51. 进一步重视国家公益林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六、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

    52. 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采取集中带量的采购方式,组织招标相关有处置资质的废弃物处置机构,供全市医疗机构选择;出台更加完善的处置收费标准与缴纳方式,加大对医疗废弃物处置资金投入,将处置费用纳入政府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

    53. 出台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办法,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居家患者医疗废弃物管理体系,在社区设立医疗废弃物回收点,构建医院、社区、家庭联动管理模式,采取多个渠道分类回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等)

七、关于人才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54. 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强化市县人才政策一体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才办)

    55. 要为企业技能人才、管理人才的“引、育、用、留”提供政策支持,加强人才引进后的配套服务保障;积极推进“校企融合”发展,加强产业人才储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56. 雕刻行业人才缺乏,断档严重。建议在职业院校中设置相关课程,为基层工作队伍输送人才、提升质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等)

    57. 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支持本土企业与高校联合共建机器人产业研究院,解决用工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等)

    58. 建议出台教育医疗人才支持政策,加强专项资金投入,培养博士,引进教授。(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59. 由市里统一制定县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管理办法,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八、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

    60. 畅通政企沟通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企业家的交流。(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61. 加强政策、项目、资金、人才配套设施等各类资源要素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2. 政府部门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产品配套供需平台,发布产品有关信息,方便企业采购。(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63. 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缩短用地审批时间,保障项目及时落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4. 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健全投资机制,在重大项目上引入银团投资;要加大对发债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人行、宣城银保监分局等)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