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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0MB16394712/202203-00013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6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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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6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8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6号)
发布时间:2022-03-18 17:41 来源:市卫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6号)

鉴于当前全国疫情多发频发,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从省外和省内疫情发生地区来返宣人员到达目的地第一时间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不得隐瞒。我市在所有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速出入口、边界国省道道口设置有临时免费核酸采样点,抵宣人员须主动配合接受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宾馆)健康观察,不得外出。

二、近期不要出省,不要去省内疫情发生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确需前往的,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报批),返程后须再次报告按第一条要求执行,同时做好健康监测。

三、暂停与疫情地区往来的客运班车。

四、全市暂停举办各类有市外人员参加的大型会议、展销、文体和线下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线上形式举办。从严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确需举办的,要缩小举办规模;用餐原则上控制在5桌以下,超过5桌以上的,须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严控有省外和省内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举办方和承办方要严格控制人数,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扫行程码等措施。

五、各地各相关部门对人员聚集性公共场所开展专项督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电影院、网吧、酒吧、KTV、浴场、旅游景点、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要暂停营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也必须严格落实预约和查验等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从严管控。

六、广大市民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近期少外出、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倡导外地亲朋好友近期不来返宣,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疫情发生地区来返宣人员未按规定提前报备行程、不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