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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839/202202-00025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宣城市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08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839/202202-00025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宣城市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08
【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宣城市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2-08 08:52 来源: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根据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宣城市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3月9日前反馈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宛玲,联系电话:3022909

电子邮箱:951237821@qq.com

 

附件:宣城市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8日


宣城市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围绕打造新高地 争当排头兵”总体要求,坚持“创新活市”,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构建国家、省、市“三位一体”的创新平台培育升级体系,通过实施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双倍增”行动,大力推进创新主体、创新平台提质扩量增效,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宣城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二、行动目标

拉高标杆,奋勇争先,到2025年创新主体、创新平台成为推动发展的主要动力,形成以创新龙头企业为引领、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实现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双倍增”,即: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0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突破400个。

三、行动任务

(一)创新主体培育倍增行动

1.靠前服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构建科技、经信、财政、税务、市场监管、招商等多部门企业信息共享和科技型企业协同培育机制,部门联动、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通过技术改造升级一批“双招双引”引进一批、创业孵化培育一批,实现科技企业“入市即入库”。2022年,力争全市新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到2025年,力争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1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招商合作中心、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量质并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围绕科技型企业成长的全生命周期,聚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认定的关键环节,指导入库企业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设置入库企业培育发展台账,建立包保帮扶机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针对性帮扶指导,帮助入库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力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到2025年,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占规上工业企业比重达50%左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3.择优扶强壮大创新型领军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培育重点,每年遴选20家左右创新能力强、增长速度快、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绿色改造、两化融合、品牌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质量提升,打造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4.凝心聚力推动创新主体上市。以创新型领军企业为重点,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股改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建立科技型企业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提供上市服务绿色通道,助推科技型企业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2022年,力争新增上市科技型企业2家;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增上市科技型企业1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行动

5.高水平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引进共建一批、优化提升一批、重点打造一批”的方式,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中科大先研院宣城成果转化中心、合工大宣城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体制机制和治理模式创新,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鼓励科技型领军企业牵头,整合相关领域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创新资源,联合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2022年,力争新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以上;2025年,力争全市建成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0个左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6.高层次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清零”行动,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质扩面。支持科技型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创新平台提能造峰。2022年,力争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30%以上;到2025年,力争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7.高标准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持企业加强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大院名校合作,设立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研发服务平台。高水平建好用好宛陵科创城、宣城(上海)科创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加速对接科创资源,构建“孵化在外、转化在宣”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8.高质量建设产业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围绕“2+8”特色产业发展,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创新创业服务供给行动

9.优化科技企业政务服务。按照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决策部署,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为市场主体的审批、备案、发展提供便利化服务。聚焦科技型企业办理高频事项,简化优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责任单位:市“四最”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0.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推动企业联动、产业链协同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布局一批关键核心领域高价值专利。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增强系统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1.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面向科技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项目咨询、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服务。联合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2.推行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依托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选拔一批工作热情高、创新意识强、创新资源丰富、了解行业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的科研人员,派驻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协、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创新要素资源配置行动

13.着力保障生产要素。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对A类企业正向激励,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方面优先配置。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投资项目纳入省和市重大产业项目库,加大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4.加强企业人才供给。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引才育才聚才,鼓励各地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蓝领工人列为高层次人才,在租赁住房保障、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营贷款、岗位补贴等方面配套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5.强化科技金融扶持。建立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机制,用足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投早投小投科技。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专项信贷计划,为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支持保险担保等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宣城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五)创新政策支持引导行动

16.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利用现有2亿元工业发展引导基金、2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市财政设立3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围绕市“2+8”特色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推行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制度,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市财政按照项目研发总投入额最高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1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国控集团、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7.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奖补。根据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培育库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首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主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8.落实创新平台研发活动奖励政策。加大对新组建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奖补的基础上,对国家级创新平台最高奖补400万元,对省级创新平台最高奖补100万元。对本市企业购买技术成果,技术合同成交额10万元及以上的(依据发票),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宛陵科创城、宣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本行动方案中各项扶持奖补资金,除明确由市财政承担外,按有关规定由受益财政承担。行动方案发布后,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科技创新“双倍增”工作,强化监测调度、考核评价,将高新技术企业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向各县市区(园区)通报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参与、县(市区)实施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和任务。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加强要素供给,强化协调服务,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直各牵头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营造浓厚氛围。推行顶格服务科技型企业机制,坚持“好时不扰、难时出手”,表格化、清单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挖掘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先进典型,培育创新文化和企业家精神,营造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