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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204-0016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气象、应急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22〕28号
发布日期: 2022-04-26 成文日期: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1:36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426

 

 

 

 

 

 

 

宣城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总结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认真研判2022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概况

2021年度,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7起,直接经济损失123.5万元,同比2020年度,灾害发生数量有所下降,下降比例为26%,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根据2022年汛前调查,截止3月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60处,按照灾害险情等级划分:小型灾害隐患点560处;按照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滑坡212处、崩塌304处、泥石流26处、地面塌陷18处,威胁群众约4500余人,潜在经济损失约2.52亿元。

 二、地质灾害预测趋势

 (一)降雨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2022年汛期(59月)总降水量接近常年或偏多,降水分布不均,有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发生,气象条件总体为偏差年景。6月入梅,7月中旬出梅,出、入梅时间均较常年偏晚,梅雨量偏多。预测89月为台风活跃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结合今年降雨趋势预测,排除地震、极端灾害天气等影响因素,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局部地区较常年可能加重,强降雨或连续降雨等恶劣天气和不合理工程切坡仍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汛期雨量集中,易引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5月1日至9月30日。

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冰雪冻融天气情况下也易引发地质灾害。因此,冰雪冻融期间等非汛期也为重点防范时段。全年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区

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为东南山区,主要包括宣州区中南部、广德市、宁国市、泾县、绩溪县和旌德县等,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发育区。全市共划分为11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8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5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1. 重点防治区

    1)宣州区养贤乡-狸桥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2)广德市新杭镇牛头山-牌坊庙-青元岭沿线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3)郎溪县姚村乡及十字镇—宣州水东镇—宁国港口镇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4)广德市四合—柏垫—卢村乡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5)宣州区周王镇、溪口镇—泾县汀溪乡、泾川镇—榔桥镇红岭村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6)泾县丁家桥、云岭镇—青弋江岸带河岸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7)旌德县云乐乡茶林村—旌阳镇凫山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8)旌德县庙首镇祥云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9)旌德县白地镇白地村红庙-茶树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0)宁国市霞西镇、甲路镇—绩溪县家朋乡、长安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1)宁国市仙霞、千秋—云梯乡杨树坑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

2. 次重点防治区

1)郎溪县凌笪乡、涛城镇—广德市邱村、新杭镇崩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2)广德市新杭镇青元岭—百亩冲沿线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3)宣州区中北部—郎溪县十字镇中南部—广德市誓节镇杨滩乡—宁国市梅林镇中溪镇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4)宣州区溪口镇—新田镇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5)泾县云岭镇天井—桃花潭镇查济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治区

    6)泾县泾川镇—黄村镇—榔桥镇—汀溪乡—茂林镇—桃花潭镇—旌德县蔡家桥镇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

    7)宁国市扬绩高速霞西段至S215甲路胡乐段次—旌德县版书乡至上庄镇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区

    8)绩溪县瀛州镇仁里—临溪镇上游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3. 一般防治区

    1)宣州区水阳镇—狸桥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2)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崩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3)宣州区杨柳镇、寒亭镇—泾县昌桥乡、琴溪镇、黄村镇、茂林镇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4)泾县云岭镇陈塘村莲花—桃花潭镇清溪村万家涝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5)宣州区—宁国市—旌德县—泾县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三)重点防范对象

    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内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湖岸、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风景名胜区以及农村切坡建房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核查

抓好汛前调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排查制度,组织自然资源规划及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前全面调查和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查清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完善“两卡一表”(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防灾预案表),逐点落实监测预警和防治措施;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明确包保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汛期经常性的巡查排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组织汛后全面核查,按规范及时核销有关灾害点。对因玩忽职守,不及时解决调查、巡查排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值班值守和灾情险情通报等制度

各级自然资源规划、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网络等载体,进行公益性、提示性的灾害预报,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防灾责任人在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要依据防灾预案做好防灾避险,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制度,汛期和极端天气期间,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及时上传下达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情况。一旦发生灾险情,包括当时无法确定是否为地质灾害的,均要及时向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报告灾害发生的现场情况,待专家组查明后再续报有关情况。对虚报、瞒报、漏报、不报的单位和擅离职守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三)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及灾害重点防治乡(镇、办事处)编制本地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组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重点巡查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建成高效的应急抢险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明确防灾责任人、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一旦发布地质灾害橙色以上预警信息或发现临灾前兆,所在政府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预案,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加强对转移人员的管控,坚决杜绝避险人员擅自回流

(四)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和群测群防工作

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乡(镇、办事处)为网格单元,落实“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基层所、地质专业人员、群测群防员”“五位一体”协同管理模式,逐级明确责任人,落实防灾措施。在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镇)、村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社区)、集市、敬老院、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做好群测群防记录,汛期的定期监测每天一次,重点时段加密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防治地质灾害

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制定重点灾害点治理计划。按照《宣城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任务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对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科学论证,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对已安排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加大力度,确保今年内完成治理任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和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六)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强对丘陵山区建设选址的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选址或者编制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要求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按照“三同时”(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

农村切坡建房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易发区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建房选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切坡建房的,应当在乡(镇、办事处)建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与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并做好坡体的防护工作,防止因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乡(镇、办事处)、村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集中业务培训,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要进村入户宣传,提高相关责任人员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能力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治责任

各级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 “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层层压实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住建、教育、农业农村、文化旅游、铁路等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灾害危险区段(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单位及监测人员。

(二)坚持依法防灾,完善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章制度,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科学安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引导各项建设选址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地区,从源头上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三)筹措多源资金,加大防治力度

加大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和融合起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

 

宣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名单

 

 

 

 

 

附件 

                       

宣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名单

 

    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宣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雷江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尚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孔祥斌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同平    宣城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龚志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国平    市教体局局长

        邱铁军    市经信局局长

沈景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高捌玲    市住建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胡旭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邰玉梅    市水利局二级调研员        

        长春    市林业局局长

        傅广武    市文旅局局长

        陈滨涛    市卫健委党书记

        高真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地震局局长

              市铁路(机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胡轶群    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程铁军    市气象局局长 

沈泽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许根养    宣城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尚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沈泽源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