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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012-00123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3
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012-00123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3
【文字解读】关于《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3 17:52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明确指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测绘业务众多,存在多次委托、重复测绘、坐标系统不统一、成果不能共享、验收环节多、测绘成本高、工作效率低等情况,给建设项目推进和项目建设者带来诸多不便,迫切需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打破行业垄断,有效避免重复测绘,降低建设工程测绘成本,提升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

4.《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5.《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6.《安徽省测绘条例》;

7.《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8.《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秘〔2019〕38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十三项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为主要抓手,按照“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思路,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涉及的测绘服务领域推行“多测合一”改革,打破行业垄断,提升服务效率,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目标。实现对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事项由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目标,全流程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

(三)实施范围。宣州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包括财政投融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属国家、省级审批权限的事项除外。其他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应结合本地实际实施推进,可参照执行。

(四)主要内容。一是推进“多测合一”改革有序开展;二是统一“多测合一”相关技术标准;三是培育“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市场;四是加快“多测合一”信息共建共享、建立“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库;五是强化“多测合一”事中事后监管。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配套政策;三是做好宣传培训;四是加快“多测合一”信息共建共享;五是强化经费和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