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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209-0000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2年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09
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209-0000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2年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09
关于市政协2022年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9 08:46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有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限制摩托车、电动车在直行绿灯时左转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路口左转弯时与直行车辆发生交通冲突的情况确实存在,这一情况普遍存在于中心城区未实行直行与左转弯信号灯分别控制的路口。在这些路口绿灯时间限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左转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于法无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1项规定:“绿灯亮时,允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过。”这里的车辆不仅指汽车,也包括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二是空间条件不具备。即使采取其他措施约束非机动车左转弯,但此类路口空间普遍不足,无法为二次转弯的非机动车提供足够的等候空间。

公安交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左转弯电动自行车与直行车辆抢行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微博及短视频平台,制作、编发与非机动车通行有关的交通安全常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二是在具备增加进口车道的路口,对直行与左转弯实行信号灯分别控制,减少交通冲突;三是对交通流量大的路口,实行单进口放行的方式,减少相对方向的交通冲突,如敬亭路与宛陵路、敬亭路与双塔路等;四是尝试敬亭路与双塔路南北方向,将非机动车等候区前置,利用电动自行车起步迅速的特点,从时间空间上隔离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

除以上措施外,我局交管部门还计划在部分具备条件的路口增加非机动车左转信号灯,对左转非机动车实行单独控制。

真诚欢迎您继续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予以关注和支持,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跃军            联系电话:13605630718

 

                                      宣城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