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序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疫防办《关于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部门和单位责任的通知》要求,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科室(单位)针对疫情防控最新形势,结合业务特点,迅速编制可操作、可执行的疫情防控预案,并严格做好预案落实和执行工作。
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机关事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措施,坚决遏制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机关事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佘仕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为各业务领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领域疫情防控措施。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正面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官方信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自身防护意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人员管控
1.全局干部职工要做好个人自身防护和每日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严格落实人员外出报备制度,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2.各服务企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防疫知识培训,要根据各时段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核酸检测。对进入各集中办公区人员严格执行“二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扫码出现异常(非绿色)、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集中办公区并及时联系防疫部门处置。
(三)做好重点区域消杀
1.对集中办公区和重点集聚区的公共部分,包括大厅、走廊、会场、食堂、卫生间、电梯间等,每日开展一次全面消杀。对消毒情况落实每日登记制度,责任到人。做好各集中办公区、市直机关食堂垃圾日产日清,对废弃口罩及时进行单独收集、转运,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严控各类快递进入各集中办公区、市直机关食堂等公共场所,确有需要应规范消杀处理,最大限度阻断疫情风险源。
(四)做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防疫工作需要,做好各级督导组、指导组、专家组、援助人员来宣的接待。统筹安排指导工作人员在宣期间食宿、会务和车辆保障,并督促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杜绝因工作漏洞发生感染事件。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职能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要科学安排,细化工作预案,使每一项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高效完成。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办公室。
(三)加强督导检查
局防疫办要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等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措施部署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个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局属各单位和各服务企业应及时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不留死角和风险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末端落实。
(四)规范信息报送
要强化涉疫信息的科学、规范、安全管理,一旦发生疫情,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疫情信息处置、报送、发布的有关规定,防止社会舆论炒作的负面影响,坚决杜绝瞒报、误报、谎报、漏报和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