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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107-0010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29
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107-0010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29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9 09:31 来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一)近年来,我市在建筑施工领域大力推进文明施工管理,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水平仍不高,市区部分在建工地存在内部脏乱、扬尘污染、噪声污染等方面问题,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仍不完善,在建工地管理与文明创建、扬尘防治工作要求和广大市民对城市生活品质需求上还有差距。

    (二)为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及大气扬尘污染防控管理,缓解城市建设与城市运行之间的矛盾和压力,最大限度的减轻工程施工对城市环境和广大市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我局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管理工作实际,起草了《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和制度保障,努力实现建筑工程文明施工长效化和常态化管理。

二、立法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考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安徽省建筑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试行)》等技术规范要求,另外查阅了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的《宣城市区建筑工地“六到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

    三、起草过程

    2021年7月初,我局与市文明办、市住建局举行座谈,就市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现状、管控重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并在此会议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通知》草案。7月20日通过书面向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征求意见。7月21日至7月25日我局政策法规科对《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7月28日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住建局正式联合印发。

    四、目标内容

    《通知》结构上采用条文形式表述,共23条。主要从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出入口道路硬化设置、冲洗设施配备、内部环境管理、施工噪声污染治理和文明施工管理6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明确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重点是对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的规格、材质、日常维护以及围挡设置广告内容做出规定。

    2.是明确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硬化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重点是对道路硬化的长度、厚度以及硬化后日常维护做出规定。

    3.明确施工现场冲洗设施设置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重点是对冲洗设施设置的标准以及日常运行维护做出规定。

    4.明确施工工地内部环境卫生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

    5.明确施工现场施工噪声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

    6.明确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划分,主管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相关事宜,以及《通知》的适用范围。

    另《通知》含附件2个,共7页,分别为绿篱植被围挡公益宣传示意样图和3种冲洗槽设计图。

    五、创新举措

    (一)突出工作实际。《通知》在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管理标准,避免执行过程中因执行效果不好导致规定流于形式。比如:“硬化路面厚度应在0.1米以上”、“沟槽蓄水水位深度不低于0.4米”等硬性参数规定,这都是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发现,路面硬化厚度不达标,重车碾压容易破损,沟槽蓄水水位不深,达不到清洗车轮的目的,导致达不到管理预期效果,而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要求。

    (二)便于执行管理。《通知》规定结合宣城城市特点,相关标准数据进行了充分论证,各个环节考虑较为成熟,标准要求一目了然,方便参照执行,同时也便于职能部门对照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动员。向市区各建筑工地印发《通知》,并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进行宣传;组织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学习有关规定,迅速提升《通知》相关要求知晓率、参与率;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与市环保局、市住建局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对照《通知》要求,不定期对市区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需整改项目整改结束后采取联合验收方法,确保整改效果。

    (三)强化执法查处。对未落实《通知》规定、逾期未整改、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下发停工通知书,同时约谈企业负责人,按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进行处罚。

    七、下一步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将按照《通知》要求,对市区在建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参建各方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对检查发现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对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查处。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服务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解读人: 徐波      

    服务电话:0563-283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