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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301-00001 组配分类: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3
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301-00001
组配分类: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3
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2023-01-03 10:45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聚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存量增量审查、开展存量清理等重点内容,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有力地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截至目前,宣城市新设立市场主体1.9万余户,同比增幅达4.9%,市场主体总量达29.3万户,再创历史新高。

   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工作部署。印发《宣城市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消费券发放、统一大市场政策措施清理等年度重点工作。市招商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召开公平审查工作专题会议推进工作落实;市林业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旌德县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必须听取企业家意见,增强涉企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政策质量。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宣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23家调整至33,增强了联席会议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提高主体责任覆盖。各县市区均增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泾县成立涉企文件联合审查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必经环节,并将工业企业聚集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涉企文件联合审查实践主基地,使涉企政策出台必须征求企业家意见,同时根据审查需要邀请工商联和群众代表列席征求意见。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要求,后续将把个体工商户也纳入征求意见之中。

三是强化实地督导。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对市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公平竞争审查开展了六次专项督察,对市直部门全覆盖,进一步掌握了市直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情况,并开展审查责任回头看督查工作,对市直各单位进行全面核查,切实保障整改落实效果。通过督查后续反馈,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建立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向纵深推进。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刚性约束。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营商环境评价等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按月报送工作进展;纳入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调度督查事项,实行每日调度,每季度进行复盘;纳入市政府办公室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按季度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和计划至深改委。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审查制度。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通知》,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健全审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从工作举措、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切实增强审查制度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二是健全制度化工作体系。印发《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联席会办公室、市直成员单位按季度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和数量备案工作,同时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专班对全市政策措施进行动态、长效随机抽查,一旦发现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将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关于对相关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函》进行提醒告诫。

三是调整市政府目录清单。调整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报送材料清单,要求承办单位应对公平竞争审查意见采纳情况予以说明,未采纳部分,应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各县市区均与县政府办实现互通协调,是提交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措施文件,政府办要求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

四是健全投诉举报和回应机制。各成员单位均在门户网、公众号等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市经信局把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纳入基层权力小微一点通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社会监督。市公管局印发《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充分保障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公平、公正;宣州区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投诉举报制度,制定了宣州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投诉举报台账清单,和12315指挥中心对接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转办机制,建立、实施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代表、企业负责人对宣州区执行的和市场主体有关的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监督,及时反馈市场反映,供政策制定机关参考,第一批义务监督员10人。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一是强审查,提升清理速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做到应审尽审,防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查各类增量文件216份,提出修改建议14份(其中市场监管局复审政策措施128份),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研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14次。参加市住建局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会,对文件中规定消费者只有购买市城建集团所有的房源,方可享受由契税受益财政补贴进行提前介入纠正,市住建局予以采纳。组织开展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297件,废止4件,修订2件。抽调县市区业务骨干开展集中抽查,共检查政策措施109件;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自查程序规定,开展清理工作,清理文件67件,废止14件。

二是重合力,提升审查效能。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前置性程序,做好与合法性审查、上会程序、发文程序衔接,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予合法性审查、不予上会集体审议、不予发文;市司法局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研究,由市司法局向制定机关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书》,并督促整改;开展督察配合机制,市司法局开展督察时通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参加,实现督查联动,在随机抽查中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职处理,同时抄送市司法局一并通报。

(四)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把握领导干部关键点,强化引领力。

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纳入成员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课程;参加法治政府创建培训班为全市政策制定机关进行宣讲,着重讲解和学习竞争中性原则的基本要义;列入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重点宣传内容;市招商局通过机关全体会议、中心支部”三会一课进行宣传贯彻;市农业农村局邀请市八五普法讲师团专家老师进行专题培训;广德市开展“公平竞争政策进党校”活动。

二是延伸审查人员“连接线”,提高执行力。

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讨暨案例分析会,分析研判当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研讨,进一步提升审查人员水平;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实务操作指南》《典型案例汇编》500份,将四大标准27个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供全市各级、各部门参考。推进法治建设“三个一”,通过市市场监管局每月一课平台开展全市竞争政策培训,县市区设立分会场,200人参加培训。市财政局组织政府采购类相关培训3次,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宣传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各市区分别组织了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

三是拓展企业群众覆盖面,增强凝聚力。

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新闻发布会,安徽日报、宣城日报、宣城广播电视台、安徽经济报、安徽法制报、抖音融媒体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全面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制公平竞争审查宣传手册(第二版600份)、《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第二版)1000份、告民营企业家一封信10000份,开展宣讲、培训、合规指导33次,加强与媒体协作,宣传解读竞争政策,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结合百名科长“五比五评”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送法进夜市等活动,走访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公平竞争意识。郎溪在郎溪电视台、《今日郎溪报》开辟专栏及时宣传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四)各级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

一是内部审查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同时一些非成员单位也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很多单位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我市推行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或复核,目前内部审查模式有两种:具体业务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核、具体业务机构审查+特定机构备案,特定机构绝大多数为政策法规部门。

二是审查职责分工。一般由具体起草机构初审,提交政策法规部门进行复核或备案,少数单位采取三审模式,如市财政局采取具体起草机构初审,提交政策法规部门进行复核,报领导小组审查的三级审查制度,

三是审查人员配备。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优化专业审查资源配置,优先安排经济、行政管理等专业人员或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从事审查工作。同时大部分单位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审查制度,提供专业化审查意见。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把关不严,实质性审查未落实。从各地区、各部门的送审实际情况看,多年来出台产业政策的惯性使然,自我审查容易出现动力不足,有失客观公正等问题,导致实质性审查成为了口号,公平性审查得不到有效开展。

(二)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不足,审查不够全面。反垄断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工作人员在开展具体审查识别工作中需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需对审查对象内容中明显不符合竞争政策的规定做定性分析之外,还需对内容限制竞争的程度,以及其给社会带来其他收益的程度对比分析和替代措施与原政策措施的成本收益分析等。大多数部门仍对其认知不深,而大多数工作人员不能很好完成深度分析,这也直接影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

(三)工作任务重,审查人员不足。随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扎实推进,各级政府重视程度日益增加,审查数量、重点工作逐步增加,审查人员不仅需要承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还需承担科室其他职责。各县市区审查人员往往是一人对接市局4个科室,同时还需完成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如: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对审查人员来说分身乏术,无法有效扎实推进审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制度落实。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在市委党校对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推动公平竞争政策进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组织开展“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加强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适时曝光负面典型案例,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手段创新,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夯实质量保障基础,开展专题调研督导,与高等院校等机构开展研讨,进一步增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推进开展第三方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分别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系统总结全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全市深入实施。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供政策制定机关咨询;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机制,对发现违反竞争政策的,及时予以反馈或通报,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开。完善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明确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处理办法,促进专项领域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