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民政局>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302-0006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城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8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302-0006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城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8
宣城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7:00 来源:宣城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宣城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重点任务,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民政建设新局面,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压紧压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列入民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宣城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研究法治工作要点、制度机制,听取法治工作相关汇报。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工作要求,将述法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宣城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将“增强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规定,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作为公务员能力素养的重要评价标准,将“法治“依法依规”的要求贯穿在工作质效、廉洁自律评价的全过程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推动立法立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地方立法,《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顺利通过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对社会公布,并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宣城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局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审议、备案、发布、解释、评估、清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等3份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局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逐步走向规范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9件。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宣城市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工作责任等,进一步理顺、优化内部审查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并在局网站公示,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对存量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持续开展清理。落实增量审查,严格履行审查程序,今年以来我局未出台违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三)民政依法决策机制科学民主。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2022年度宣城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依托局网站政务公开,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对重大决策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防止出现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决策,2022年我局对重大行政决策《宣城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公开征集意见二是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宣城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决策后评估。三是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意见。对局2名公职律师开展年度检查考核。

(四)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出台《宣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的范围、管理机制等进行了规范。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础信息,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结果,并在宣城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定期公示社会组织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示制度,及时报送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加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建设,安排专人按要求录入执法基础信息、执法决定信息等,抓好平台的日常维护。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出台《宣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与取证、审查与决定、送达与执行等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内容、方式和注意事项,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了规范。建立和完善《宣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语言》《宣城市民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标准及目录》,提高执法人员文明、规范执法能力水平。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出台《宣城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的设置、法制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审核时限、处理方式等进行了规范。根据民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宣城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在省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内容的基础上,将殡葬管理、行政区划等敏感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纳入法制审核目录。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络在线学法考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均超过60学时,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做好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目前执法人员已全面更换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12人、通过11人开展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纠错的违法行政行为进行排查

(五)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有力有效。一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本年度无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民政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民政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依法依规完善并公布2022年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梳理各类行政事项79项三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2年收到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4件、“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代表建议17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22件,主办建议、提案的沟通协商率、按时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公开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六)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一是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定出台《宣城市民政局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制度》,完善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机制,抓好信访隐患排查,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全年处理信访事项49件,处理“市长热线”交办事项31项、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网上咨询投诉19项,均给予即时解答或转送转办,期限内办结率100%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制定出台《宣城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制度》,对行政调解事项、流程、人员、时限、回避情形、终止情形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成立了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梳理出局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七)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一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积极指导各县市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全市860个村、社区已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泾县云岭镇云岭村修订村规民约助推基层治理做法获安徽日报刊载。各地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推动全市“法润乡村社区”行动,指导旌德县开展省级“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全面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实现城乡社区协商委员会全覆盖,寒亭镇通津村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全市26个省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持续完善巩固提高社区协商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将村(社区)依法履职和依法协助政府事项由以前的71项减少到村(包含农村社区)56项、城市社区49项。二是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打造市本级区域儿童福利机构,加快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积极探索社工站和未保站融合发展,全市现有儿童福利指导中心8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8个、乡镇未保站57个。印发《关于开展宣城市民政系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情况进行摸排,做好家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更新信息台账,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发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2481人。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作用,严格落实寒暑假集中走访、季度随访以及重点时段巡查制度,强化监护责任落实,全市2586名农村留守儿童均得到有效监护。

(八)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一是加强内部学法。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周一固定学习日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参加领导干部法治云讲坛学习《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扎实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组织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讲堂,赴宛陵湖法治文化馆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同时积极开展送法活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林某某诉某地民政局婚姻登记行为案。组织参加机关集中学法月考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开展“宪法宣传周”“中华慈善日”等宣传,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二是开展社会普法。把握重要节点开展社会普法,12月5日联合宣州区民政局在九同社区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暨“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解读法律法规知识、现场答疑等形式宣传《宪法》《民法典》及民政法律法规;抓住“520”特殊日子安排志愿者在婚姻登记机构发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宣传册手册;组织开展《慈善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暨“庆国庆、迎重阳”助老爱老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强化重点普法。开展“未保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政策宣讲进村(居)”,组织以“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亮灯活动,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作品征集活动,发布宣城未成年人保护标识和“宣小未”“宣小来”品牌人物形象,制作3期“未保小课堂”系列宣传视频,并通过城市地标性建筑、LED户外显示屏、出租车、公交站台等形式宣传未保政策,多维度立体化构建未保工作宣传矩阵。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在局网站开通“养老诈骗防范指南”浮窗和宣传专栏,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分发手册、电子屏显示、微信群转发、视频播放等形式加强对全市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同时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联合宣传活动,推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进老年食堂。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法治工作机制还不够规范,普法方式创新性不足,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治力量配备还比较薄弱等等,需要逐项研究,逐一破题,不断提升。

三、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将法治民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学习、同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牵头谋划制定2022年度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升法治素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既是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落实普法任务的“第一宣传员”,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周一学习会等,带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法律知识。带头参加机关集中学法月考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网络在线学法考法等,局机关参学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三)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主持制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规范,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推进宣传教育。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清明节、儿童节、老年节、中华慈善日、国际志愿者日等民政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精心组织开展“未保宣传月”“中华慈善日”等系列民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民政法律法规宣传落细落实。

四、2023年主要安排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法治建设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的运行机制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业务和各环节。

(一)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中心工作积极谋划工作,制定法治民政建设、法治宣传工作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做好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固强补弱、提质增效。完善法制工作机构设置,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依法全面履行社会建设和民政部门职能,健全职权法定工作机制,推进各项事权规范化。提高执法质量,合理安排执法检查,查处民政领域违法行为。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民政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固定学习日、机关集中学法月等形式,安排好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服务对象和基层工作人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及时宣传《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