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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26910T/202212-0004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市金融监管局局长刘先锋同志解读《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14
索引号: 11341700MB1626910T/202212-0004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市金融监管局局长刘先锋同志解读《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14
市金融监管局局长刘先锋同志解读《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
发布时间:2022-12-14 09:04 来源: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促进我市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加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进力度,进一步发挥私募基金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创业创新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参照《芜湖市促进私募基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学习借鉴深圳、南京、青岛、芜湖、马鞍山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和理念,结合宣城实际,起草本意见。

二、起草过程

5月31日,市金融监管局起草了《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初稿)》。6月2日,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国控集团等6个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建议,截止6月8日,共收集意见建议9条(市财政局5条,宣州区政府、广德市政府、宁国市政府、市招商合作中心各1条),采纳6条;6月21日,书面征求国元证券、华安证券专家意见,截止6月30日,均反馈无意见;8月4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市财政局提出一条意见,并予以采纳;8月5日,再次向相关市直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均表示无意见,形成《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送审稿)》。8月15日,将文本内容发法律顾问初审,初审无意见。8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讨论《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送审稿)》。9月,送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举措》包括优化基金发展环境、加大基金政策支持、引导基金支持本市发展和附则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基金发展环境

通过完善基金登记流程,开展业务培训,为基金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统筹全市基金布局,引导基金集聚发展。

(二)加大基金政策支持

加大对境内外知名私募机构的招引力度,通过落户政策、办公政策、财税政策、人才政策,鼓励其在宣设立各类私募基金及专业管理机构,加快在我市形成私募机构集聚和竞争优势。

(三)引导基金支持本市发展

鼓励私募基金投早投科投产业。加强投资企业上市培育,给予重点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与创投类企业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探索设立政府性股权转受让基金(S基金),丰富私募基金退出渠道。

(四)附则

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奖补政策要求、有效期和解释部门。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刘先锋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27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