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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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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4
【文字解读】《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14 11:19 来源: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促进我市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加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进力度,进一步发挥私募基金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创业创新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参照《芜湖市促进私募基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学习借鉴深圳、南京、青岛、芜湖、马鞍山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和理念,结合宣城实际,起草本意见。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5月31日,市金融监管局起草了《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初稿)》。6月2日,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国控集团等6个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建议,截止6月8日,共收集意见建议9条(市财政局5条,宣州区政府、广德市政府、宁国市政府、市招商合作中心各1条),采纳6条;6月21日,书面征求国元证券、华安证券专家意见,截止6月30日,均反馈无意见;8月4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市财政局提出一条意见,并予以采纳;8月5日,再次向相关市直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均表示无意见,形成《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送审稿)》。8月15日,将文本内容发法律顾问初审,初审无意见。8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讨论《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举措(送审稿)》。9月,送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举措》包括优化基金发展环境、加大基金政策支持、引导基金支持本市发展和附则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基金发展环境

通过完善基金登记流程,开展业务培训,为基金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统筹全市基金布局,引导基金集聚发展。

(二)加大基金政策支持

加大对境内外知名私募机构的招引力度,通过落户政策、办公政策、财税政策、人才政策,鼓励其在宣设立各类私募基金及专业管理机构,加快在我市形成私募机构集聚和竞争优势。

(三)引导基金支持本市发展

鼓励私募基金投早投科投产业。加强投资企业上市培育,给予重点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与创投类企业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探索设立政府性股权转受让基金(S基金),丰富私募基金退出渠道。

(四)附则

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奖补政策要求、有效期和解释部门。

四、创新举措 

一是加强投资企业上市培育。本市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企业直接纳入宣城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基础项目库,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重点项目库,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本市金融机构与创投类企业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推广投、贷、保联动等多种创新模式。

二是推动支持双招双引。鼓励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我市“双招双引”工作,对招引域外企业成功落户我市的,参照招商引荐人管理办法,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五、目标任务

促进我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吸引域外社会化资本助力双招双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六、新旧政策差异

新出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促进政策

七、联系方式

市金融监管局  0563-271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