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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02-0007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任务分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5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02-0007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任务分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5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任务分解)
发布时间:2023-02-15 08:40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我局共收到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物业管理、道路建设等方面的建议(议案)17件(附件1),现依据职能分工,将任务分解至各单位承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到人,确保办结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现对建议办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办理责任

    做好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改进政府工作及构建和谐社会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将纳入局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三坚持”、“三对照”和“一规范”要求,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答复,坚持在见面(电话)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逐条对照,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照,将建议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实际对照;书面答复时要做到文书规范、分类明确、送达到位。同时,作为办理牵头单位要及时与会办单位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有关建议(议案)的办理和回复工作。作为办理会办单位,要主动承担职责,积极履行义务,坚决防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积压遗失、迟办缓办、拖延不办等现象发生。

三、依照承办程序,按时完成任务

为保证建议(议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落实,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往年承办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创新、务实、负责的态度,依照承办程序,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1.及时做好沟通工作。要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回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联系”,即:办理前联系、办理中联系、办理后联系。要通过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邀请实地视察等方式,主动与代表沟通,认真听取建议(议案)者的意见,准确理解建议(议案)的内容,吃透建议(议案)的精神,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2.注重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在答复中力戒空泛敷衍,尤其注重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做到“四个讲清楚”,即:对已经解决的问题,把办理过程和结果讲清楚;对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把解决问题的计划和时间安排讲清楚;对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讲清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解决的问题,把限制条件和原因讲清楚。

3.按时做好答复工作。各承办单位在沟通、调研、走访的基础上,主办件要在47日前完成答复意见初稿上报局办公室汇总,414日前完成与代表面商,428日前完成建议的答复工作。会办件由承办单位提出初步意见于228日前报主办单位汇总并报局办公室备案。逾期未办结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说明情况。若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及时研究,重新组织办理。重新办理一般应在收到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后2个月内完成,并书面答复人大代表。代表建议办理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承办单位应将办理情况及结果报局办公室统一在市政府网站“建议和提案办理”栏上公开,并注意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