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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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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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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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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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式(牵头指导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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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主体(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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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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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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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目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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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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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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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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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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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金属冶炼工贸企业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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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和冶金有色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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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安全监管二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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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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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金属冶炼企业(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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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金属冶炼企业(钢铁)4家,抽查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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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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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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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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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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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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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部门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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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检查要点和涉粉尘涉爆6条重点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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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安全监管二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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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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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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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6家,抽查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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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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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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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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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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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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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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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和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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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安全监管二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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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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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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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大型工贸企业4家,抽查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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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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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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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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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跨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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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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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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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情况的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等演练情况的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的检查;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及流向登记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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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危化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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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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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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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9家,抽查比例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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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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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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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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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跨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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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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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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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部门联合抽查,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生产、经营的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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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危化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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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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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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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数20家,按照1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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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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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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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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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公安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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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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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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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设、落实等情况的检查;企业相关人员及资质、工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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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安全监管一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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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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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不含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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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级重点监管的15家非煤矿山企业,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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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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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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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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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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