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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6-0006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旌德县宏佳石材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9
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06-0006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旌德县宏佳石材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9
安徽省旌德县宏佳石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6-19 00:00
来源: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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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宣应急罚﹝2023﹞8-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3年6月6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安徽省旌德县宏佳石材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提供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5.2.4.5条规定:“矿山应建立健全边坡安全管理和检查制度。每5年至少进行1次边坡稳定性分析。”,并仍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省旌德县宏佳石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5584595326K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周**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9
处罚机关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341800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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