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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305-0005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林达农资经营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305-0005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林达农资经营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宣城市林达农资经营部
发布时间:2023-05-12 00:0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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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宣农﹝种子﹞罚﹝2023﹞2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2022年12月3日从武汉田园大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了一批蔬菜种子其中含有“田园冠军”豇豆种子进货价格15元/袋数量50袋销售单价为20元/袋截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时已销售36袋尚存有14袋货值金额10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宣城市林达农资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MA2MWWK18C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2
处罚机关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方编码
341800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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