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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2XP/202303-0005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 文号: 财监〔2023〕127号
发布日期: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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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
文号: 财监〔2023〕127号
发布日期: 2023-03-14
关于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17:04 来源: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2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重要意义

《意见》是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放眼未来,对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系统谋划和重大决策,是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的重大顶层设计,是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对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宣传引领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强化财会从业人员执业操守教育。要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社会各界广泛共识,营造财会监督工作良好环境。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迅速掀起宣传《意见》热潮,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多维度开展宣传,确保各部门(单位)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意见》精神。

三、明确工作目标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的主要目标。要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按照《意见》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能职责。

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市财政局。

 

附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2.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相关内容

3.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4.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宣城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