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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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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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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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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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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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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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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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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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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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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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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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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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指导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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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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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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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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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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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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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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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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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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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房产中心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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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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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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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不少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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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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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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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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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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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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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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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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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房产中心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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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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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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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不少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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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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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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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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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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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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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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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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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房产中心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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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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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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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家,抽查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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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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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类、B类、C类、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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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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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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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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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计机构备案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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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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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房产中心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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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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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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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抽查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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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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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类、B类、C类、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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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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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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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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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安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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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安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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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公安部门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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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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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宾馆、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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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不少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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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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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类、B类、C类、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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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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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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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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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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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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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质监站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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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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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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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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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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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风险等级分级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项目的监管力度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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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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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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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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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建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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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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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自行组织发起(质监站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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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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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施工图审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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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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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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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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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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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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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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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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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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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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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抽查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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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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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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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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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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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部门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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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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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人员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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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含勘察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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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建筑业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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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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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市政和勘察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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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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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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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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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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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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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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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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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牵头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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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配合市人社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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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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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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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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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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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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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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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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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情况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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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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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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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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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和工程造价注册师执业行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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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造价站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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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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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造价咨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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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为全市实有注册登记数,抽查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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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家造价咨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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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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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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