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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职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3
宣城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时间:2023-10-13 15:42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五)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七)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八)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