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310-0002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22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2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310-0002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22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20
关于市政协2023年第2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20 16:29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洪庆芳代表:

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您提出了《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意见建议,我经认真调研,特对该提案回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自动车以其价格低廉、轻便、快捷等特点,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出行方式之一。电动自行车在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带来压力。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安徽省制定出台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33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749条,涉及生产、销售与维修、登记、通行与停放、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关切民众民生,为打造安全舒适便捷出行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积极做好《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确保顺利实施

宣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宣传贯彻《条例》“五要件”清单,梳理出25项工作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公安局参照市局“五要件”清单执行。

宣城市公安局先后赴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宣州区人民法院、宣城市保险行业协会对接《条例》实施宣传贯彻工作会同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召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代表开展座谈,督促其加强行业自律,配合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召集邮政、快递、外卖、出租、环卫等行业代表开展座谈,进行《条例》普法宣传和问题解答。第一时间在交警公众号发布《条例》问题解读。制作《条例》宣传视频等融媒产品通过支队“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开展《条例》宣传“答题送头盔”等线上活动印制一批长图宣传海报在各大队业务窗口、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非机动车停车棚进出口等规范张贴。编辑一条《条例》普法短信,联合三大运营商向广大市民推送。结合“开学第一课”,在宣城市各中小学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利用农村地区大喇叭开展《条例》普法宣传。

宣城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组织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签订《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守法经营承诺书》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深入到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开展《条例》宣贯,张贴宣传提示320余份、发放《条例》单页580余份,告知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经营者严守安全红线、法律底线,诚信、合法经营。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几种宣教活动,将电动自行车安全作为“五进”重要内容之一,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宣城市公安局坚持以人为本,推出了多项便民惠民举措。一是实行免费登记。对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经审验提交的登记材料、查验车辆,符合相关条件的,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二是简化手续。交警支队采取了设立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理等措施,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加强源头管理,聚焦责任落实

一)生产销售环节监管。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质量,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安全,预防和减少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按新国标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严厉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未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

(二)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电动自行车实物和图片与提供的认证证书一致性不符等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纳入2023年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实施重点抽查。2022年,全市共抽查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及电池20批次,经检验,有2批次电动自行车抽检不合格,已全部移交执法机构立案查处,涉案货值0.85万元,罚没金额0.87万元。

三、以安全为生命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交警支队制定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执法指引(试行)》,以指导基层执法单位在日常执法中做到准确适用法律。29日制定《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整治重点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违反规定加装车篷、雨棚、车厢等装置,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雨棚等违法行为,在《条例》实施起步阶段以警示教育为主,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群众反映强烈、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要集中组织查处,用好法言法语,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营造依法严管氛围。

(二)聚焦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违法拼改装等行为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途径,打好电动自行车行业整治“组合拳”,加大对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电池行为的监管,对销售违标车辆的,依法严厉查处。

(三)规范停车秩序,开展“六乱”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停车秩序。宣城市城管执法局加大路段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劝导、纠正非机动车车辆乱停放行为,引导市民按序停放;加强道路两侧非机动车车辆停放秩序管控,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收尾一致。2022年以来,累计纠正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约46400起。二是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宣城市城管执法局约谈哈罗单车运营企业,要求严控共享单车投放总量,督促科学、有效、及时运维;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和管理,2022年以来,及时整理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约14000辆。三是开展“六乱”整治行动。宣城市城管执法局组织40余名文明纠察志愿者开展文明纠察活动,对“六乱”行为进行劝导。组织城管执法队员、文明纠察志愿者开展入户、街头定点宣传,积极营造整治氛围。

    四、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风险

宣城市公安局继续做好涉及电动自行车通行的交通隐患排查工作,在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路口,科学设置标志、标线,合理分配路权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产品质量安全“除患助企”专项行动,对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产品,开展隐患排查、电动自行车缺陷调查,全面消除质量安全风险。截止目前,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276家,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通过风险监测查找分析电动自行车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3

宣城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应划尽划、褪色出新”的原则,每年对市区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和公共区约两侧人行道及背街后巷路段非机动车停车标识标线进行施划出新,尽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对于可能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及时铲除,消除隐患。

五、加强部门协作,协同共治打整体战

宣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遵循源头管理、协同共治的原则,各部门联动打整体战,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消防安全等依法依规监管各部门在销售监管、质量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登记、路面执法、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做到信息共享和全过程监管,实现对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的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打击。

    办复类别A类(建议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

    联系人:袁时银 13305635526

    

               宣城市公安局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城管执法局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