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0032454254/202404-00046 | 组配分类: | 医院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
名称: |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信息公开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4-26 |
索引号: | 113417000032454254/202404-00046 |
组配分类: | 医院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
名称: |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信息公开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4-26 |
一、机构人员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位于宣城市宣州区龙川路银通国际广场8号楼,是欧普康视集团(股票代码300595)在宣城市重点投资项目,始建于2018年,是一所二级专科医院。现有眼科、中医科、手术室及住院部等,核定登记床位60张。
医院遵循以“医、教、研”为一体的办院方针,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专业、专心、专注于眼科的诊疗及学科建设,科学规范管理、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全力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现代化眼科专科医院。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信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名称:宣城康视眼科医院法定代表人:黄广禄
地 址:宣城市宣州区龙川路银通国际8号楼
主要负责人:王伦斌
诊疗科目:内科(门诊)/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门诊)
登 记 号:MA2RED8C634180215A5122
有效期限: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信息
全国唯一识别码:91341802MA2RED8C6H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宣城康视眼科医院
所 有 制 形 式:其他
医疗机构类别:其他专科医院
经 营 性 质:营利性
服务对象:社会
床位数: 60 牙椅:0
注册资金:5000(万元)
登记号:MA2RED8C634180215A5122
发证机关: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证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校验记录:2023年9月22日校验
变更记录:
(1)2020年12月04日原宣城康视五官科医院更名为宣城康视眼科医院;主要负责人鞠新华变更为王伦斌;
(2)2020年12月04日核销耳鼻咽喉科、增加超声诊断专业;
(3)2021年05月13日核销口腔科专业;
备注:2019年05月16日医疗技术备案: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备案的限制类技术情况、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等)
4.公开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2MA2RED8C6H
5.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无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二)机构标识(线下公开)
等级评审、医保定点、教学任务等名称标识
(三)人员识别(线下公开)
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标识,包含:姓名、科室(部门)、职务 (职称)等
二、设备技术
(一)设备准入
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信息公示
无大型医用设备,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二)技术备案
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检验项目名称及有效期,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特殊实验室检查等
序号 |
技术名称 |
分类 |
1 |
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 |
限制类 |
三、研究平台
(一)重点研究平台
如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等,公开研究平台相关信息
无重点研究平台,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四、医疗价格
(一)服务价格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等信息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 |
价格(元) |
计价说明 |
单位 |
|||||||
1 |
310300027-2 |
眼压检查(非接触眼压计法 |
|
|
次 |
5.40 |
|
2 |
310300040 |
角膜地形图检查 |
|
|
次 |
45.00 |
|
|
330404007 |
翼状胬肉切除术 |
|
|
|
243.00 |
|
3 |
330406010 |
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 |
消毒铺巾,开睑,置手术贴膜,在手术显微镜下做结膜切口和角巩膜切口,或做透明角膜切口,电凝或压迫止血,前房穿刺,撕晶状体前囊膜,应用超声乳化仪粉碎和吸出晶状体核,应用灌吸头注吸晶状体皮质,植入后房型人工晶状体,注吸黏弹剂,形成前房,电凝或缝合切口,消毒纱布遮盖。 |
人工晶体、粘弹剂、乳化专用刀 |
次 |
1451.7 |
|
(二)药品耗材
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等信息
1.药品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药品价格 |
||||
名称 |
规格 |
生产厂家 |
剂型 |
售价 |
0.9%氯化钠注射液 |
500ml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注射液 |
3.800/瓶 |
10%葡萄糖注射液 |
100ml∶10g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注射剂 |
2.000/瓶 |
5% 葡萄糖注射液 |
100ml:5g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注射液 |
1.500/瓶 |
5%葡萄糖注射液 |
250ml:12.5g |
安徽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2.000/瓶 |
阿昔洛韦滴眼液 |
8ml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6.000/支 |
阿昔洛韦片 |
0.1g*12T*2板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片剂 |
4.800/盒 |
氨碘肽滴眼液 |
5ml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65.000/盒 |
氨甲苯酸注射液 |
10ml:0.1g*5支 |
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15.000/盒 |
吡诺克辛滴眼液 |
5ml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19.800/支 |
吡诺克辛钠滴眼液 |
0.8mg:15ml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18.800/盒 |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莎普爱思 |
5ml:25mg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43.500/盒 |
玻璃酸钠滴眼液 |
0.1%0.4ml:0.4mg*10支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28.800/盒 |
玻璃酸钠滴眼液1% |
5ml:5mg:1% |
SANTENPHARMACEU Pharmaceutical Co.,Ltd Noto Plant* |
滴眼剂 |
30.000/瓶 |
布林佐胺噻吗洛尔滴眼液 |
5ml:50mg:25ml |
ALCON-COUVREUR n.v. |
滴眼剂 |
52.500/支 |
布洛芬缓释胶囊 |
0.3g*20s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胶囊剂 |
21.500/盒 |
醋酸泼尼松片(强的松片) |
5mg*100s |
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片剂 |
8.500/瓶 |
醋酸曲安奈德注射液 |
5ml*50mg*1小盒 |
浙江仙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12.000/盒 |
滴眼用利福平 |
5mg:10ml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9.000/盒 |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
1ml:5mg*10支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9.500/盒 |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
1ml:2mg*10支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7.500/盒 |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
1ml:5mg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10.000/盒 |
酚磺乙胺注射液(删除) |
0.5g*2ml*10支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15.000/盒 |
呋塞米片(速尿片) |
20mg*100T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片剂 |
15.000/盒 |
呋塞米注射液 |
2ml*20mg*10支 |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30.000/盒 |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
10ml |
SANTENPHARMACEUTICAL CO.,LTD |
滴眼剂 |
42.000/盒 |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
5ml:25mg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8.000/盒 |
复合维生素B片 |
100片/瓶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 |
片剂 |
5.000/瓶 |
更昔洛韦滴眼液 |
8ml:8mg*2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45.00/盒 |
更昔洛韦眼用凝胶 |
5g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凝胶剂 |
29.500/支 |
红霉素眼膏 |
2.5g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软膏剂 |
5.000/支 |
肌苷片 |
0.2g*100s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片剂 |
13.500/瓶 |
卡巴胆碱注射液 |
1ml:0.1mg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175.000/盒 |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
2ml:0.3g*10支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28.000/盒 |
利巴韦林滴眼液 |
8ml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6.000/支 |
利巴韦林注射液 |
100mg*10支 |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注射剂 |
5.800/盒 |
利巴韦林注射液 |
1ml:0.1g*10支 |
郑州卓峰药业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4.50/盒 |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
5g: 50mg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眼用凝胶剂 |
46.000/支 |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
1ml*0.5mg*10支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85.000/盒 |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
1ml:0.5mg*10支 |
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67.000/盒 |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
2ml:8万单位*10支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5.800/盒 |
罗红霉素胶囊 |
150mg*12s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胶囊剂 |
8.000/盒 |
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 |
5ml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32.000/支 |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 |
10ml:1g*5支 |
上海锦帝九州药业(安阳)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8.000/盒 |
普拉洛芬滴眼液 |
0.1%/5ml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18.000/支 |
氢氯噻嗪片 |
25mg:100T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片剂 |
8.000/瓶 |
乳酸钠林格注射液 |
500ml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注射剂 |
6.500/瓶 |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
10ml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7.000/支 |
头孢拉定胶囊 |
0.25g*24s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胶囊剂 |
9.500/盒 |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
5ml:15mg:5mg |
ALCON-COUVREUR n.v. |
滴眼剂 |
36.000/支 |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
5ml:15mg:5mg |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15.000/支 |
维生素B12注射液 |
2ml:0.5mg*10支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2.600/盒 |
维生素B2片 |
5mg*100T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片剂 |
7.000/瓶 |
维生素B6注射液 |
2ml:0.1g*10支 |
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7.000/盒 |
维生素C片 |
0.1g*100t |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
片剂 |
4.000/瓶 |
硝苯地平片 |
10mg*100s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片剂 |
4.000/瓶 |
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 |
5ml:25mg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20.000/支 |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 |
5g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凝胶剂 |
48.000/支 |
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爱赛平) |
6ml:3mg |
TubiuxphamaS.p A./MEDA PHARMA GMBH & CO.KG |
滴眼剂 |
55.000/支 |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 |
2ml*20mg*10支 |
上海禾丰药业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60.000/盒 |
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 |
1ml:10mg/盒 |
遂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30.000/盒 |
盐酸卡替洛尔滴眼液 |
5ml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25.000/盒 |
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
5ml:0.1g*5支 |
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18.000/盒 |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
0.3%:5ml:15mg |
南京天朗制药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7.000/支 |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
1ml:1mg*10支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61.500/盒 |
盐酸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 |
1ml*10mg*10支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38.000/盒 |
盐酸异丙嗪注射液 |
1ml:25mg*10支 |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16.000/盒 |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
5ml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滴眼剂 |
18.000/支 |
氧氟沙星眼膏 |
3.5g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眼膏剂 |
29.800/支 |
吲哚美辛肠溶片 |
25mg*100T |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
片剂 |
4.000/瓶 |
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 |
1ml:2mg*2 |
远大医有限公司 |
注射液 |
48.000/盒 |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片 |
0.3125g(4:1)*10T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片剂 |
17.500/盒 |
注射用阿昔洛韦 |
0.25g/10支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28.000/盒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
1.0g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粉针剂 |
48.000/盒 |
注射用头孢他啶(删除) |
1g*10支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注射剂 |
38.000/盒 |
2.医用耗材品规
项目名称 |
价格 |
单位 |
非吸收性缝合线带针10-0 |
131.00 |
根 |
一次性使用无菌眼科手术刀 |
256.00 |
把 |
五、环境导引
(一)交通导引
1.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乘105路、107路、109路、118路公交车在宣城火车站东广场下车,向南步行200米即到医院。
2.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线下公开)以及停车收费等
免费停车。
(二)内部导引(线下公开)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急诊"绿色通道"指引标识等
(三)公卫措施
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等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条 疫情管理部门负责本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网络报告、订正、查重、资料备份和质量控制工作。
第三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它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实施网络报告;2小时之内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规定时限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实施网络报告。
第四条 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第五条 坚持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务人员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高致病性高流感、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立即电话报告院感办,院感办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院领导、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六条 院感办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报工作。定期对各科进行核对、自查,发现问题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奖惩。各科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安全警示(线下公开)
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五)应急指引(线下公开)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六、诊疗服务
(一)服务时间
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门诊服务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日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周一至周日8:00-11:30;14:00--17:00
急诊服务时间:暂未开设急诊,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正常工作日病房探视时间:24小时
节假、双休日探视时间:24小时
住院查房时间:8:00-17:00
(二)专业介绍
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1.专业方向:
检验科
开展肝功、肾功、血糖、血脂、血常规、凝血四项、尿常规、大便常规、乙肝五项、梅毒抗体、丙肝抗体、HIV抗体等项目检测。
特色项目:无
服务承诺:出报告时间 临检常规项目≤30分钟 ; 生化、免疫常规项目≤1个工作日。
服务宗旨:以技术为基础、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核心。
质量方针:科学公正、准确高效、优质进取
2.专业服务项目介绍:
术式种类 |
产品名称 |
型号 |
矫正范围 |
手术部位 |
产品优势 |
适应人群 |
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 |
折叠式人工晶状体 |
PCF60/A |
近视100-1800度 |
眼 内 |
手术切口小,具有组织损伤小,切口不用缝合,手术时间短,视力恢复快 |
白内障患者 |
预装式非球面单件式丙烯酸人工晶状体 |
PCB00 |
近视100-1800度 |
||||
3.特色诊疗服务:
中医科特色诊疗:
中医中药的治疗是通过中药对风、寒、暑、湿、澡、火、痰、淤、气血、津液的变化进行治疗与调整,比如眩晕症,西医分缺血性眩晕,普通眩晕症、美尼尔氏综合征,而中医分风、火、痰、湿等原因对症治疗且不易复发,而严重肺大泡西医只能手术,中医通过活血化瘀,益气补肺、养肺就能达到修复肺大泡的效果。
心机梗死,心绞痛西医只能支架而中医在急救和治疗上有独到之处,针灸对心绞痛,心机梗死的急救有良好效果,中药通过活血化瘀,养心通络,宽胸止痛等能疏通堵塞的心血管。
1、相对于各类头痛头晕、高、低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高眼压、眼睑下垂、面神经痉挛、耳鸣耳痛等;
2、颈椎病、枕后神经痛、肩周炎、肩凝等;风湿、类风湿、各类关节痛、肌肉游走性疼痛、腰间盘脱出、急性腰扭伤、腰腿痛等。
3、肺炎、肺气肿、严重肺大泡、慢性支气管炎、老年、儿童哮喘、新冠肺炎、各类病毒感染,顽固高热不退、肺癌、肺结核、胸膜炎、顽固性咳嗽、胸腔积液等。
4、慢性胃、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秘、胃痛、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肝炎、转氨酶升高、肝硬化、早期肝癌等。
5、肾炎、尿路结石。
6、甲亢、甲减、甲状腺炎。
7、老年皮肤瘙痒、湿疹、顽固大面积带状疹及后遗症、2度烧烫伤、溃疡性皮炎等。
多学科会诊:
未开展此项工作,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三)就诊须知
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1.门诊、急诊就诊流程:
门诊就诊流程:
一楼收费处挂号、建档—门诊医师问诊—各检查室辅助检查—缴费(取药)—离院
急诊流程:
暂未开设急诊,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2.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关于维护宣城康视眼科医院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我院正常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便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旨,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惠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换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 括:
(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四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四)住院须知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1.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入院登记
在门诊就诊后,需要住院治疗的,看诊医生开具入院通知单后,办理入院。
出院流程:
医保病人请在入院当天或3日内持就诊卡、医保卡、身份证完成医保登记。
(现金病人持身份证登记)
宣城市本级、异地:一楼收费窗口办理出院手续。
2.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维护病房良好秩序: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在病房内吸烟、饮酒;请您爱护医院公共财产,损害公物应照价赔偿。
2、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等;陪护请勿坐、卧病床;节约用水用电。
3、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住院期间请不要携带生食品以及酒精炉、电炉、电饭锅、卧具等物品进入医院。
4、配合各项诊疗安排: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饮食、活动等需服从医嘱安排,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5、病房管理:住院期间病人不能随意外出或留宿,以免病情变化发生危险或发生其他意外情况。
6、住院期间请自行妥善保管好钱款、手机等贵重品。
住院期间请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出院时请您办妥各项手续,等待医护人员核查确认后方可离院。为保证您恢复健康,出院后请按照医师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复诊等。
(五)预约诊疗
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未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六)检验检查
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等辅助检查的流程、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1.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等辅助检查的流程:
检验检查流程:
登记候诊-持已交费的申请单-前往登记室-进行登记检查,请在检查室门口排队等候-检查。
2.辅助检查的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眼科特检检查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尊敬的患者:
欢迎您到安徽省宣城康视眼科医院进行眼科特检检查!
我院按规定的要求,为您检查后出报告的时间是:
AB超、OCT、眼底照相:30分钟;
请您按照相应时间于检查窗口领取报告,谢谢您的合作!
(七)分级诊疗
1.分级诊疗的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等
未开展分级诊疗服务,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2.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等
未开展医联体业务合作,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八)远程医疗
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流程、收费等
未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九)社区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门服务项目等服务流程、内容、联系方式等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内容、联系方式:
未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2.上门服务项目等服务流程、内容、联系方式等:
未开展上门服务项目,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十)特需诊疗
特需诊疗服务项目相关信息和导引
未开展特需诊疗服务项目,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十一)临床研究
开展临床试验、临床研究项目及知情同意、不得收费等有关要求
未开展临床试验、临床研究项目,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七、行风投诉
(一)招标采购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未开展此项工作,故无相关信息公开。
(二)行风建设
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九项准则》有关要求,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法定处罚处分情形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予相关人员或科室中止或者终止医保结算、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暂停处方权或者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等措施,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等措施,对有关人员依法作出处理;依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措施,由所在单位依法作出处理。
(三)依法执业自查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等
(四)医疗秩序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关于维护宣城康视眼科医院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我院正常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五、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六、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投诉途径
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形式:现场投诉/电话投诉/
投诉处理程序:由医患办接待处理
投诉处理地点:医患办
接待时间:8:0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0563-2822811
(六)纠纷处理
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等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纠纷处理程序
一、接待投诉:与患者沟通达不成共识的,引导患者到医患协调办公室投诉。办公室应热情接待,签收并保存投诉材料,告知患者解决纠纷的途径,共同保管好病历、实物等证据。如患者死亡,及时向家属提出尸检建议。
三、内部调查:医患协调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进行科学、客观、认真的分析讨论,明确纠纷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医院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讨论,提出结论性意见。医患协调办公室负责与患者联系并答复调查处理意见。
宣城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点:宣城市宣州区叠嶂西路27号
联系电话:0563-2622190
八、科普健教
(一)健康科普
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什么是屈光不正?
屈光不正:指眼在不使用调节时,平行光线通过眼的屈光作用后,不能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物像,而在视网膜前或后方成像。它包括远视、近视及散光。
什么是正视、近视、远视、散光?
眼睛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后聚焦成像。
正视:物像聚焦在视网膜上。
近视:物像聚焦在视网膜前。
远视:物像聚焦在视网膜后。
散光:不能聚焦在一个点上形成清晰的物像。
弱视与屈光不正是一回事吗?
近视、远视、散光,统称为屈光不正,与弱视并不是一回事。
其主要不同点是:
弱视眼佩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力不能达到正常,除戴镜外尚需进行其他治疗,视力才有可能逐渐提高至正常;而屈光不正者佩戴合适的眼镜后视力即可达到正常。
远视眼和老花眼一样吗?
不一样。远视眼是一种屈光不正,可见于任何年龄。因眼轴过短或屈光间质屈折力弱引起。如果要得到清晰的视网膜影像,看远看近都必须调节,或戴远视眼镜。
老花眼是人衰老的表现,通常40岁以后开始,出现看不清近处的物体,尤其看书、写字的时候会更加明显,视力疲劳。这是因为年龄增长后,晶状体弹性下降,调节功能减弱而引起的。
(二)健康教育
1.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
6月6日第27个全国爱眼日,宣城康视眼科医院走进宣城蓝天学校,开展眼健康的科普讲座。主题为“关注普遍眼健康,共筑‘睛’彩大健康”,为提高学生对眼健康的重视,增强爱眼护眼意识及科学用眼方法。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讲座中详细普及了青少年近视防控用眼知识,通过形象易懂的方式向学生们介绍近视的形成原因以及如何预防近视、科学矫正视力,使学生们深刻认识到保护视力健康的重要性。
2.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等
为患者和家属提供健康教育,有助于患者更好地参与治疗和护理,有助于患者提高自我能力。医护人员定期以多种形式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一、健康教育方式
个别指导、集体讲解、文字宣传、座谈会、图片及实物展览、视听(幻灯、投影、录像、广播)资料等。
二、健康教育内容
(一)门诊患者教育
1.门诊诊疗环境、就诊流程
2.一般如何保护视力和眼卫生教育等
3.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医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病房、办公室、公共场所吸烟;
(二)在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三)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四)职工要成为控烟工作宣传员和监督员,对科室内或非吸烟区吸烟者,应进行动阻,并指引到吸烟区吸烟等
九、便民服务
(一)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标识信息线下公开)、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形式:
在线咨询:
提供咨询的电话:0563-3290000
线下咨询台(窗口)地址:.一楼大厅导诊台
线下咨询时间:8:00--11:30;14:30--17:30
在线咨询服务电话:19156370777
在线咨询服务时间:8:00--20:00
(二)特殊人群(线下公开)
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等
(三)收费查询
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等
自助查询
可携带身份证去一楼收银处进行查询
(四)医保服务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医报支付范围及报销流程:1.居民医保结算需提供:出院记录,身份证、住院期间预缴收据。注:如果现金银行卡缴费,请务必携带缴费收据到结算窗口,直接报销。
2.职工医保结算需提供:出院记录,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住院期间预缴收据。注:如果现金银行卡缴费,请务必携带缴费收据到结算窗口,直接报销。
医保办地址:医院11楼
医保咨询专用电话:0563-2822816
(五)复印病历
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等
病案科地址:本院6楼;
窗口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11:30;14:00--17:00
病案复印制度
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运行中的住院病历因复印需要带离病区或诊室时,应当由主管医师或制定专人携带和保管,并将复印申请人带至医院病案室复印;复印时,申请人必须在场。严禁将病历资料交给患者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非本院医务人员。
二、病案室受理复印申请,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三、受理复印申请人范围: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 公安、司法机关、保险机构。
四、复印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复印病案资料的,应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五、复印的病历资料经复印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病案复印经手人员填写《病历复印登记表》备案。
六、复印范围: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护理记录、出院小结。其余部分不予复印。
七、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争议时的封存病历复印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相关规定。
八、复印收费:按规定要求收取复印工本费。
(六)其他信息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暂无相关信息公开。
十、监督保障
(一)公开制度
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审核发布、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工作做出规定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反腐败长效监督机制,维护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在全院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根据我院实际制订院务公开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3)门诊、住院的就诊程序;
(4)工作人员在岗时佩戴的注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服务项目价格的查询服务。
3、行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
(2)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查询电话。
(二)向患者公开的主要内容
1、收费信息
(1)住院病人实行费用“一日清单”制,医院每天通过发放清单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2)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三)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大改革和发展规划等情况;
2、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
3、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4、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一)对外公开形式
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
2、编印、发放各类资料;
3、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等;
(二)对内公开形式
1、院例会或职工大会;
2、召开会议,主要通过院例会、科务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3、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院长电子信箱等。
三、院务公开的监督
医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院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研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日常工作。各职能科室按工作职责负
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建立由工会、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医院职工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二)人员保障
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负责人、管理部门或者专业负责人员、领导小组成员等信息
院务公开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院务公开协调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
医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长担任,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
成立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成员由院办、办公室等负责人组成。
(三)工作推进
定期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等
1.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2022年,我院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皖卫办秘〔2022〕56号),在医院电子屏公开相关目录,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涉及内容主要为药品、耗材,及各项诊疗科目、专科服务等。
2.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宣城康视眼科医院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23年我院认真履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积极探索改进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模式,做到以公开构建和谐、用诚信打造品牌,有力地推进了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医院的和谐发展。
一、公开医院基本情况,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依法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栏、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等处公开医院开展的各项诊疗科目、专科服务内容、专家姓名及工作时间;公开主要卫生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以及高级职称人员情况等;
二是设立指示标牌公开院内停车场位置、门诊、住院部各科室位置;在醒目位置设置应急避难撤退路线、紧急疏散及安全通道线路图、临时就诊通道提示牌,设置院内交通疏导员进行交通引导和交通疏导。
二、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方便患者就诊
一是在政府网站、公示栏公开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项目、人员组成等基本情况;公开节假日普通门诊、急诊、专家门诊的开诊时间、出诊专家及各项检查治疗项目;公开办理入出院时间、住院查房时间、探视时间。
二是开通电话预约挂号服务,缩短病人候诊时间;公开特需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服务对象及服务规范;三是设置咨询电话,免费为病人提供健康咨询、用药咨询;通过宣传册、公示栏、医院公众号等形式为病人提供常见疾病预防保健知识。
三、公开医疗服务收费,切实维护患者利益
一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相关服务费用,杜绝乱收费、分解收费的发生。
二是在公示栏、住院大厅的滚动电子大屏幕上公示各种医疗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以及常见病、单病种收费情况;护士站设立就诊费用一日清单查询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提高收费透明度。
四、公开医疗质量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通过严格岗前培训、专家讲座、发放有关学习材料,举办考试等形式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核心制度,增强了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二是加大医疗护理质量检查力度。严格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新的病历书写规范,定期进行病历、处方质量抽查,对不合格病历的主管医师予以经济处罚、全院通报。
三是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加强抗菌药物管理,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作为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医务科每月进行合理用药专项检查,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用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不合理用药予以通报,要求经管医师限期改正。
主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宣城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3418000001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9号 邮编:242000 运维电话:0563-3026357 传真:0563-3023719
宣城市政府 版权所有 皖ICP备05002996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001号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