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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254/202404-00040 组配分类: 急救中心
发布机构: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信息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5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254/202404-00040
组配分类: 急救中心
发布机构: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信息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5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25 10:07 来源: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机构人员

(一)机构信息

公开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执业范围及机构基本信息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名称: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       法定代表人:熊栋林  

   址: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桂花园 主要负责人:熊栋林  

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急诊医学科    

   号:78105318X34180211E1001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有效期限:2023年11月27日至2027年6月19日

 

(二)人员识别(线下公开)

急救人员姓名标识等

 

二、医疗价格

(一)服务价格

急救车使用、院前急救、院前危急重症抢救及其他服务项目、价格计价标准等

院前危急重症抢救和救护车使用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计价单位

价格标准(元)

计价说明

县市内急救车

使用费

指接送患者车辆使用费。含救护车折旧费及运营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费等。不含院前急救、抢救。

公里

五公里内10元/公里,超过五公里每公里加2元(含来回里程)     

具体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参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执行 (皖医保发[2022]5号)

急救车跨县市、跨省长途转院使用费

指接送患者车辆使用费。含救护车折旧费及运营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费等。不含院前急救、抢救。

公里

12元/公里(单程)

详见宣城市物价局卫生局文件《关于市急救中心部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宣价费【2014】2号

急诊诊查

指各级急诊医师在护士配合下于急诊区域24 小时提供的急诊诊疗服务。挂号,初建病历(电子或纸质病历),核实就诊者信息,就诊病历传送,病案管理。急诊医师询问病情,听取主诉,病史采集,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进行一般物理检查,书写病历,开具检查单,提供治疗方案(治疗单、处方)等服务,记录病人生命体征。必要时开通绿色通道。

15元

 

一级护理

指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的护理。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含术前备皮。

36

 

 

 

 

 

6 岁以下儿童加收30%。一级护理可同时收取不超过2 项次的专项护理费用。

特级护理

指病情危重、重症监护、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及其它生命体征不稳定患者的护理。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的改变,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准确测量24 小时出入量,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措施,实施安全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实施床旁交接班,完成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书写特护记录。含术前备皮。

100

 

 

 

 

 

 

 

收取特级护理不得再收取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各项专项护理费用。不足半日的,减半收取。

气管切开护理

评估患者病情、意识状态、气管切开周围皮肤情况等,核对患者信息,做好解释取得配合,监测并保持气囊的压力,必要时人工气道内药物滴入(打开人工气道,吸气相时滴入药物,观察用药后效果并记录),随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局部消毒,更换敷料,保持气管切开处清洁干燥,固定,观察伤口有无感染并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25

不能同时收取吸痰护理

静脉置管护理

指中心静脉置管护理、PICC 置管护理。核对患者信息,评估患者病情、合作程度及置管周围皮肤情况等,解释其目的取得配合,观察管路通畅情况,测量外管路长度等,必要时测量臂围,严格无菌操作进行消毒,防止留置管阻塞和管路感染,使用无菌注射器或一次性封管针脉冲式正压封管,严禁提前配置冲管液当日用于多人封管,更换无菌敷料并固定、再次测量管路长度、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

15

 

气管插管护理

评估患者病情、意识状态、气管插管深度及导管型号等,核对患者信息,做好解释取得配合,监测并保持气囊的压力,必要时人工气道内药物滴入(打开人工气道,吸气相时滴入药物,观察用药后效果并记录),随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必要时使用呼吸过滤器保持气道温湿度,更换固定胶布,无菌牙垫及无菌敷料,保持固定带清洁干燥,观察气管外置长度并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20

不能同时收取吸痰护理

吸痰护理

评估患者病情、意识状态、呼吸道分泌物情况等,核对患者信息,做好解释取得配合,连接吸引器调整负压,取适当体位,戴无菌手套,检查连接好的无菌吸痰管通畅,将吸痰管插入气道,缓慢旋转提取进行抽吸,调整氧气流量,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痰液性质,协助患者采取舒适体位,评价吸痰效果,记录,完成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10

 

呼吸机吸痰护理

评估患者病情、意识状态及呼吸道分泌物情况等,核对患者信息,做好解释取得配合,连接吸引器调整负压,取适当体位,遵医嘱滴入化痰药,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呼吸机消警,给纯氧2 分钟,戴无菌手套,检查连接好的无菌吸痰管通畅,打开气道,按无菌操作原则将吸痰管插入气道,缓慢旋转提取进行抽吸(时间小于15 秒),再次给纯氧2 分钟,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痰液性质,评价吸痰效果,记录,完成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12

“气管切开护理、气管插管护理”不能同时收取

引流管护理

指各种引流管护理,包括引流管冲洗。评估患者病情及引流情况等,核对患者信息,解释其目的取得配合,准备用物,取适当体位,戴手套,合理暴露伤口,观察引流液的量、色及性质,严格无菌操作原则用蘸有消毒液的棉签消毒,更换无菌敷料,倾倒引流液,观察患者生命体征,预防并发症,处理用物,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含胃、小肠、胆囊、膀胱、肾等造瘘管护理。

10

两根及以上引流管护理加收100%

皮下注射

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检查注射器及药物,用无菌注射器配制药物,取适当体位,选择并确定注射部位,皮肤消毒(直径大于5 厘米),再次核对患者信息,将药物注入皮下组织,拔针后按压注射部位并第3 次核对患者信息,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处理用物,用药后观察用药反应,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必要时记录。

5

 

肌肉注射

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检查注射器及药物,使用无菌注射器配制药物,取适当体位,选择并确定注射部位,皮肤消毒(直径大于5 厘米),再次核对患者信息,将药物注入肌肉组织,拔针后按压注射部位并核对患者信息,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处理用物,用药后观察用药反应,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必要时记录。

5

 

静脉注射

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用无菌注射器配制药物,取适当体位,选择注射部位,皮肤消毒(直径大于5 厘米),再次核对患者信息,将药物注入静脉(Tennon氏囊下),拔针后按压注射部位并第3次核对患者信息,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处理用物,用药后观察用药反应,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必要时记录。

6

 

静脉输液

评估患者及穿刺部位等,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用无菌注射器配制药物,连接无菌输液器或避光输液器,取适当体位使用无菌压脉带,选择穿刺部位,皮肤消毒(直径大于5 厘米),排气,再次核对患者信息,头皮针穿刺,用无菌敷料进行固定,调节滴速并第3 次核对患者信息,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处理用物,观察输液反应。必要时留置针置管护理、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记录。如需连续输注几组液体,要核对患者信息,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密切观察输液反应,协助患者舒适体位。含输液过程中各种药物注入。

12

住院患者原则上一日只能计费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增加一次,医嘱确诊的危重病人,每日不得超过三次;使用留置针静脉输液每日加收6 元,不得收取外周静脉置管护理。一次性精密过滤输液器仅在输注化疗药物、中成药及儿童输液使用。除外内容:留置针,专用输液器( 一次性避光输液器,一次性精密过滤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自动止液输液器)

输液泵辅助静脉输液

指使用输液泵或微量泵辅助静脉输液、注射。评估患者及穿刺静脉情况等,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用无菌注射器配制药物,检查输液泵,用输液管连接输液泵装置,排尽空气,将无菌泵管置于输液泵上,开机并调节输液泵,取适当体位,选择注射部位,皮肤消毒(直径大于5 厘米),再次核对患者信息,用无菌头皮针穿刺,无菌敷料固定,设定速度并第3 次核对患者信息,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处理用物,用药后观察,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必要时记录。含输液过程中各种药物注入。

60

不足半日按半日收费。一次性精密过滤输液器仅在输注化疗药物、中成药及儿童输液使用。重症监护病房和层流洁净病房患者同时使用多个输液泵的,加收100%。除外内容:留置针,专用输液器( 一次性避光输液器,一次性精密过滤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自动止液输液器)

静脉输血

评估患者及穿刺部位等,血制品检查,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严格查对制度,解释其目的取得配合,取适当体位,连接无菌输血器,选择穿刺部位,皮肤消毒(直径大于5 厘米),排气,再次核对患者信息,用头皮针穿刺并固定,遵医嘱输液前输注生理盐水,用无菌注射器给予抗过敏药物,输入血制品,调节滴速,生理盐水冲管,并第3 次核对患者信息,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及血压变化,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输血毕血袋低温保存24 小时,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30

 

 

 

 

 

 

1 袋血液为基价,每增加1 袋加收不超过40%除外内容:留置针

外周静脉营养输注

将机体所需要的高营养混合液(指碳水化合物、氨基酸、脂肪乳、电解质、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水等全营养混合液),遵医嘱通过外周静脉匀速注入机体内,从而达到对机体进行营养代谢支持目的的高营养治疗,评估患者病情及静脉置管管路情况,在无菌操作原则下进行营养液配制,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解释其目的取得配合,观察敷料,管路及静脉置管局部情况,无菌敷料,贴膜固定管路,再次核对患者信息,连接无菌输液器,用无菌注射器吸取生理盐水,检查管通畅并输注全胃肠外营养液,取适当体位,第三次核对患者信息,适时巡视并充分摇匀袋内液体或药物,同时做好患者病情观察,预防并发症,记录出入液量,封管,处理用物,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等工作。

62

 

 

 

 

 

 

 

 

 

 

 

 

 

 

 

不得与静脉输液同时收取

胃肠减压

根据病情需要连续观察,评估患者病情及腹部体征等,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解释其目的取得配合,取适当体位,插入胃肠减压管,连接胃肠减压装置,调节负压,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随时观察患者症状体征,观察胃液的量及性质,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15

 

胃管置管

评估患者病情及合作程度等,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解释其目的取得配合,适当检查床头,取适当体位,选择并清洁鼻腔,测量插入深度,用麻醉润滑剂润滑消毒胃管前端约10 厘米,插入胃管,检查患者口腔情况,注入液体前听取气过水声,用注射器抽吸胃液,确认胃管位置,固定外管封口并作标记,协助患者采取舒适体位,处理用物,观察患者反应并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30

除外内容:三腔胃管

导尿

评估患者病情,膀胱充盈情况等,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解释其目的取得配合,屏风遮挡,取适当体位,会阴擦洗,打开无菌导尿包,戴无菌手套,用麻醉润滑剂润滑导尿管,按顺序消毒,确定尿道口,插入尿管,观察尿液颜色、量及性质等,引流完毕拔出,擦净会阴,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处理用物,评价并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30

 

导尿管留置

评估患者病情,膀胱充盈情况等,核对患者信息,解释其目的取得配合,屏风遮挡,取适当体位,会阴擦洗,打开无菌导尿包,戴无菌手套,用麻醉润滑剂润滑导尿管,按顺序消毒,确定尿道口,插入尿管,并注入5-10 毫升无菌注射用水再回抽2 毫升待有阻力后固定,接通无菌尿袋,观察尿液颜色,量及性质等,及时倾倒尿液。必要时更换无菌尿袋,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处理用物,评价并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留置导尿第一次按规定的导尿标准收取,以后每日收1 元;更换引流袋3 元(含引流袋

费用)。在本项目核定价格后,本计价说明取消。除外内容:专用导尿管

擦浴降温

指酒精或温水擦浴。评估患者病情等,备酒精,核对患者信息,解释其目的取得配合,调节室温,屏风遮挡,头部放冰袋,足底用热水袋,按上-下及前-后的顺序擦拭全身,撤去冰袋和热水袋,协助患者穿衣并恢复舒适体位,30 分钟后测量体温,观察并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10

 

贴敷降温

指使用冰袋、冰囊或降温贴贴敷于皮肤表面进行降温。评估患者病情等,备好冰装入冰袋,核对患者信息,解释其目的取得配合,将冰袋放入布套内,置于患者所需部位,开始计时,保护易冻伤部位,冷敷后取下冰袋,观察有无冻伤,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30 分钟后测量体温,处理用物,观察并记录,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20

 

危重病人抢救

指因病情变化需要,由医师负责组织的抢救进行抢救。负责医师不离开现场,采取紧急救治措施,迅速开放必要的通道,严密监测生命体征,神志等,观察和记录患者出入量,及时完成各种治疗,护理,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组织院内外会诊。适时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填写病危或病重通知单,并向家属交代患者病情,做好抢救记录。

400

 

院前危重症抢救

指院前医务人员对危重急症患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危及生命、不采取抢救措施难以缓解的疾病,如心脏骤停、休克、昏迷、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衰、多发严重创伤等)提供现场诊察、防护、救治及途中监护的医疗技术劳务性服务。

50

 

氧气吸入

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给氧、氧气创面治疗。

 

 

间断吸氧按小时计算。加压给氧每小时加收1 元。

除外内容: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

中心吸氧

 

小时

2.5

 

低流量吸氧

 

小时

2

 

高流量吸氧

 

小时

4

 

心电监护

含心电、无创血压、脉搏、呼吸、体温监测

小时

5

 

呼吸机辅助呼吸

含高频喷射通气呼吸机;不含CO2 监测、肺功能监测。

小时

18

 

心肺复苏术

 

150

除外内容:开胸复苏和特殊气管插管术

气管插管术

指经口插管

60

 

特殊方法气管插管术

经鼻腔、经口盲探、逆行法,包括纤维喉镜、气管镜置管分别参照执行

200

 

心脏电除颤术

 

60

 

体外自动心脏变律除颤术

包括半自动

 

 

除外内容:一次性复律除颤电极

清创(缝合)术

(小)

指符合下列任一情况者:表浅切伤,裂伤,刺伤,伤口长度1-5 厘米(含5 厘米)等。消毒铺巾,清除血肿,冲洗,切口及表浅软组织缝合。

40

 

清创(缝合)术

(中)

指符合下列任一情况者:轻微污染伤口,软组织轻度损伤,皮肤轻度损伤或缺损,异物存在,伤口长度5-10 厘米等。消毒铺巾,伤口探查,扩大切口,清除坏死组织及异物,冲洗,缝合伤口。必要时置引流管引出并固定。

80

 

清创(缝合)术

(大)

指符合下列任一情况者:严重污染伤口,软组织严重损伤,皮肤严重损伤或缺损,特殊感染伤口,二期清创,多发异物伤口,血管、神经、肌肉、骨骼、关节严重损伤伤口,化学武器创口,伤口长度大于10 厘米等。消毒铺巾,伤口探查,扩大切口,切开深筋膜,清除坏死组织及异物,冲洗,新鲜伤口逐层缝合。必要时置引流管引出并固定,包扎伤口。不含神经、血管、肌腱吻合。

150

 

单通道常规心电

图检查

皮肤清洁处理,使用单通道心电图机,安放电极,完成标准十二导联心电图记录,人工报告。

22

床边心电图加收

10 元

多通道常规心电

图检查

皮肤清洁处理,使用多通道心电图机,安放电极,使用纸宽大于等于110 毫米的心电图记录纸,完成标准十二导联心电图记录,人工报告。

27

床边心电图加收

10 元

上楼担架搬运

自愿委托,3楼及以下15元/次,3楼以上每层加收5元,使用电梯的楼层不计费。

 

 

详见宣城市物价局卫生局文件《关于市急救中心部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宣价费【2014】2号

 

三、环境导引

(一)交通导引

1.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具体位置:宣城市薰化路桂花园道班

附近公交:3路,8路,10路,110路,111路,112路,113路,115路

工作时间:120急救电话24小时在线

 

2.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线下公开)以及停车收费等

市急救中心院内停车场可免费停车。

 

(二)内部导引(线下公开)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等

 

(三)公卫措施

    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等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减轻突发害事件对人员生命的伤害,减少财产损失,在科学规范的前提下开展院前急救工作,保障120指挥调度平台正常运行,充分体现“时间就是生命,呼救就是命令”的工作性质,迅速、准确、有序、安全地开展现场急救,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依法施救、科学应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加强协作、公众参与,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三、组织领导

(一)设立急救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织现场指挥、急救、协调、转运。

(二)设立急救领导办公室:统一指挥,科学决策,确保快速启动预案,决定应急响应级别及终止。

(三)设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组: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及时向领导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本级领导和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四)设立应急救治小组

第一梯队: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当日值班的医师、护士、驾驶员组成。

第二梯队:由中心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应急人员组成。

第三梯队:由急救分站负责人、急救点负责人,当班急救医师、护士、驾驶员组成。

四、物资保障

由于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艰巨性、危险性等,应急物资的储备是实施应急预案的基本保证和先决条件。应急物资包括医疗设备、急救器材、急救品、救护车辆、防护设施、生活物品、通信设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中包括这些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责任人等。      

应急物资必须要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由专人定期检查、试用、维护、管理,药品要防潮、防过期、防变质。随时添置和优化一些应急救治的医疗器材和设备,尤其是现场使用的物资装备和车载设备,通讯设备,使之保持完好性和先进性,以提高应急救治的水平和成效。

五、现场急救

(一)服从领导小组指挥,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忙而不乱。

(二)急救医师对现场进行搜寻和对伤员验伤、分检,系上伤情识别卡。

(三)急救原则:先排险后施救,先救后送,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

(四)告知病情,规范施救。

(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和有关问题。

(六)积极发动群众自救互救,同时做好外援工作。

六、转运与途中监护

通过分检和现场救治,将处于危险或伤情允许的病人安全、平稳、及时送上救护车。急救医师要充分利用车载设备为病人实施生命支持和监护,如心电监护、给氧或机械通气、开放有效静脉通道等。

(一)认真填写院前院内病情交接单,并报急救领导小组汇总。

  (二)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三)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四)合理分流伤病员,按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和兼顾患者及家属意愿的原则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医院转送。

七、信息报告

急救人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再由领导小组向市卫健委报告。初次报告要快,后续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报告内容:

(一)发生时间、地点、接警时间。

(二)伤、亡人数、重伤人数。

(三)受伤(害)种类。

(四)采取的救治措施。

(五)急需解决的问题。

八、技能培训

网络医院急救分站和急救点与中心各科室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救援应急队伍,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进行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及能力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急救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

 

(四)安全警示(线下公开)

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五)应急指引(线下公开)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四、急救服务

(一)呼叫须知

正确拨打120的具体流程、方法及提供呼叫者需要告知的内容情况等

1、电话:如果是去本市区/县医院时请直接拨打120三个数字即可,如果要去的医院不属于本区县,则要加上区号。接通电话时,应沉着冷静,语言简练清晰。

2、病情:说清楚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当前报警最危险的症状。比如胸闷胸痛、昏迷、偏瘫等,如果是车祸等出现大批伤员的,一定要说清楚人数及病情以便120能够派出足够的救护车,同时可提前准备相应的抢救设备及药品。            

3、地址:一定说清患者发病后所在的详细地址以及等候救护车的地址,地址越详细越好,最好再选择有明显醒目标志的地方作为参考,方便司机容易找到。且不要急于挂断电话,待120急救调度员确认没有疑问后方可挂断。

4、保持电话畅通,避免占线。救护车出车的时候司机和医生会通过电话与您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及地址,并做一些医疗指导。如果是好心人碰上车祸等事故时拨打的120,请留守到急救人员到达之后再离开。如此,既能尽早指引120准确找到事发地,又可向急救人员提供宝贵的一手资料。

5、做好接车准备尽可能派人到约定地点或路口候车,见到救护车后挥手致意,带领医护人员前往伤病员家中或事故现场。碰到需要搬运病人的情况,应尽量清理楼道、走廊,移除影响搬运病人的杂物,方便担架快速通行。

 

(二)服务范围

本机构服务区域范围,分站的设置情况,服务区域内人群的基本情况,重点人群接受服务的人数

    宣城市下辖1区4县,代管2个县级市,总面积12355.6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48.7万人。目前宣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全市的统一指挥调度,覆盖面积1235.66平方千米,人口248.7万人,共有24家网络医院,16个农村急救点。

 

(三)服务流程

接诊、急救、抢救、转运等流程

 

调度员按照标准流程接警派车。

 

(四)派车原则

派车车次、主要病种排序等依法应当公开的统计数据;120指挥调度中心调派急救车原则介绍

1.派车车次、主要病种排序等依法应当公开的统计数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宣城市急救中心派车数47851次,其中有效趟次39851次。

2023年宣城市急救中心接诊患者疾病种类排序

排名

疾病种类

占比(%)

1

外伤

43.8

2

心脑血管疾病

8.7

3

呼吸系统疾病

6.3

4

神经系统疾病

6.2

5

中毒

5.7

6

消化系统疾病

2.2

 

2.120指挥调度中心调派急救车原则介绍

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和兼顾患者及家属意愿。

 

(五)转送原则

急救转送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急救转送七大原则:

1. 全面评估

2. 必要的设备和交通工具

3. 有经验的医护人员

4. 不间断的监护

5. 及时处理

6. 谨慎交接

7. 完善病历记录

 

急救转送相关法律法规:

1. 《安徽省院前急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院前医疗救治能力,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卫生部《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国家卫生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医院以外,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所承担的对伤病员进行现场和转送途中的医疗处置工作。

  第三条 院前医疗急救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承担院前医疗急救职能的医疗机构。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院前医疗急救的建设与发展纳入本地区卫生发展建设规划,适应本地区社会发展需求,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与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性质与任务,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规划与指导和全省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建设与发展的宏观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负责制定本地区院前医疗急救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坚持基本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规范、高效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七条 市级城市应按照卫生部《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组建由政府主办的独立建制的专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
  县(市)可依托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承担本县(市)的院前医疗急救职能。

  第八条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一个城市设置一个独立建制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并且有独立法人地位,其级别与当地公共卫生机构相一致。

  第九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审批、登记、注册和校验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行统一的执业管理。

  第十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任何机构、组织、团体和个人不得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三章 功能与职责

  第十一条 基本功能
  受理公共呼救,对伤病员实施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送)和途中监护。

  第十二条 主要职责
  (一)按照区域划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二)为国际、国内重要会议,重大社会活动及上级部门指派的其他相关任务提供院前医疗急救保障服务。
  (三)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紧急医疗指挥和救援任务。
  (四)制定本地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五)建立并完善本区域内的急救网络,缩短急救服务半径,加快急救反应时间。
  (六)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计报告制度,收集、处理和贮存与急救相关的急救信息,按规定做好急救信息与资料的记录、统计和报告工作。
  (七)定期组织急救人员进行急救业务培训和考核,开展急救医学科研和地区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八)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下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部门)实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九)承担对社会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宣传和急救技能培训义务,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章 机构与网络建设

  第十三条 城市每5万人配1辆救护车;每10万-15万人配1辆值班车。每辆值班车配有4名急救人员。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人员编制按每辆救护车5-6人的标准配备。

  第十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建立统一的120指挥调度通信系统和网络平台,由市120统一指挥调度,逐步完善市、县、乡三级急救网络。

  第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要根据所在地人口数量、分布密度、地理特点、交通状况等实际,建立指挥统一、反应迅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
  (一)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急救服务半径3-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间期(接听呼救电话到救护车到达现场时间)10-15分钟。
  (二)城市郊区、农村等地区平均急救服务半径8-1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间期15-20分钟;边远、欠发达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急救服务半径和急救反应间期。

  第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下设急救分站的基础建设按照卫生部《急救中心建设标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配备用于传染病救治的专用救护车及人员车辆防护和洗消的装备与设施。

  第十八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执行救护车辆的配置和装备标准。

  第十九条 随车急救器械和药品应根据卫生部《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配备,单元药品应充足。

第五章 执业管理

  第二十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依据本《办法》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职业道德与行风建设,确保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十一条 “120”为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服电话号码。

  第二十二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实行24小时医疗急救值班制度。

  第二十三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及时、规范、高效受理和处置“120”呼救,呼救相关信息至少保存2年。

  第二十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标识以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急救标识为基准,外圈是橄榄枝,中间为圆环,圆环中心采用国际急救标志“生命之星”,圆环上方为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名称,下方为英文。

  第二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穿着行业统一的急救服装。急救服装要有明显的“120”字样和院前医疗急救标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除配备日常工作服之外,还应配备传染病防护隔离服。事故现场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应戴头盔,上道路和高速公路救护还应穿反光背心或工作服上装订反光条。

  第二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救护车要有明显的行业统一规定的医疗急救标志。车身主色为白色,两侧有单位全称,前后有120字样和院前医疗急救标识,车身有反光彩带。

  第二十七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以及培训、考核制度。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执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行业技术规范。救护车驾驶员和辅助急救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技能培训。

  第二十八条 伤病员转送按照“就近、就急,就医院能力,尊重伤病员或亲属的意愿”的原则;对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中毒等专科病患者,转送相关的专业医疗机构。突发灾害性事故时,服从现场指挥部门统一指挥调度。

  第二十九条 伤病员送达医疗机构后,急救医师应及时与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办理伤病员书面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急救医师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每一位患者都有急救病历,记录急救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三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建立急救通讯设备管理制度,保持急救通讯畅通。

  第三十二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制定院前医疗急救诊疗常规、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使用的医疗设备、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和一次性卫生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卫生器材使用后应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保证救护车运行状态和车容车貌良好。

  第三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救护车和设备的消毒、隔离工作,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

  第三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常见各种类别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系统、规范的经常性演练。

  第三十七条 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大型突发公共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医疗救援预案,迅速、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援工作。

第六章 指挥型急救分站

  第三十八条 指挥型急救分站(以下简称“指挥型分站”)是指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在自身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院前医疗急救需求状况下,联合本地区具有较高急救能力、能投入所需医疗资源的医疗机构,共同建设的接受统一调度指挥、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急救分站。

  第三十九条 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可根据本地区院前医疗急救需求和自身资源状况设立指挥型分站。

  第四十条 指挥型分站必须服从所属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统一调度指挥,并按分流病人原则转送伤员。

  第四十一条 各指挥型分站的运行和管理及人员着装、急救器材、救护车、通信设备等配置标准应按照所属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指挥型分站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具备各自专业的执业资格。

  第四十三条 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对所属指挥型分站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具有管理检查、监督考核和业务指导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定期按照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指挥型分站进行考核。对不执行规定的指挥型分站,进行处罚、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资格。

第七章 收费管理

  第四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为有偿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物价管理部门依据当地实情,共同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出诊收费标准。

  第四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出诊收费按照各地物价部门下发的有关标准执行。使用由各级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收费发票,发票的管理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四十七条 院前医疗急救出诊收费,可根据实际由出诊人员在现场收取并向缴费者开具发票,所收现金缴纳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负责所辖地区内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实行机构考核和评审制度,其评审标准和办法由省卫生厅另行颁布。

  第五十条 受卫生厅委托,安徽省医院管理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安徽省急救中心依据本《办法》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行业自律管理和考核评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限制,其他车辆行人应当让行。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发生时,急救人员可请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干扰伤病员医疗救治;影响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正常开展的;
  (二)侮辱殴打急救工作人员,影响急救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三)扣押、毁坏救护车、医疗设备,通讯装备的;
  (四)恶意干扰“120“呼救电话,影响呼救受理与指挥调度工作正常开展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 《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专家共识(2022版)》

随着医联体建设的不断完善,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广泛开展,危重症患者的院际转运频次明显增加[1]。院际转运是危 重症患者管理的重要内容,约 50% 的危重症患者会经历院际转运 [2]。

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不良事件发生率约为 12.5%~62%[3]。经历院际 转运危重症患者的死亡比例比普通危重症患者高 4%~8%[2,4]。如何 保障危重症患者的院际转运安全,促进患者在不同医疗单位治疗的连续性,成为当前亟需关注的问题。2003 年澳大利亚发布《危重症患 者院内转运最低标准》 [5],2004 年美国发布《危重症患者院际和院内转运指南》[ 6 ],2010 年我国发布《中国重症患者转运指南(2010)》( 草 案)[7],2011 年英国发布《危重症患者转运指南(2011)第 3 版》[8], 上述危重症患者转运指南对院内和院际转运工作给予了综合性的指导建议。目前院内转运工作趋于成熟 [9],院际转运工作中的转运决策、转运风险评估分级、人员及设备配置、患者信息交接的连续性等关键问题需继续探究。

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专家共识组(以下简称“专家共识组”),针 对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关键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和实践经验,基于文献循证,经专家会议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定稿,形成危重症患者院 际转运共识。其中,参考文献来源于 PubMed、EMBASE、Web of Science、知网、万方以及各国指南制定组织网站,检索词包括“critical care”“patient transfer” “interhospital” “急危重症” “危重症”“转运” “院际” “院间” ,检索时间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国际实践指南注册平台注册编号为 IPGRP-2021CN196。本共识的证据等级分三级 [10],见表 1。

 

1.概念界定

危重症患者(critically ill patient):在原有(或没有)基础疾病的前提下,由于某一或某些原因造成危及患者生命、器官功能短暂或长期发生病理生理障碍,需要呼吸、循 环等生命支持手段的患者[9,11]。

院际转运(interhospital transfer):医疗单位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患者及(或)其家属意愿、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将本单位诊疗的患者转到另一医疗单位进行诊疗或处理的过程[6]。本共识中院际转运指以救护车转运方式为主体的国内危重症患者的院际转运。

2.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目的

使患者接受更好的治疗措施,以期改善患者预后 [12] ; 满足患者及(或)其家属的转运意愿 [13-14] ;促进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1]。

3.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原则

以患者为中心,在知情同意、综合评估、充分准备的前提下,综合患者病情、患者及(或)其家属意愿,对经过获益风险评估的危重症患者进行院际转运,保障患者及转运人员的安全 [6,8,12]。

4.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相对禁忌证

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相对禁忌证: (1)疾病需要紧急处理,如呼吸、心搏停止,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等; (2)主要脏器功能不能维持,随时可能发生心脏骤停,如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等 ; (3)转运人员、设备和工具无法保证转运基本安全。

5.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流程

问题1: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转运流程

推荐意见 1: 建议根据标准化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流程 (DECISIVE 流程)进行院际转运工作。转运流程包括 :转运决策 (Decision-making)、评估分级(Classification)、沟通联络 (Interdisciplinary communication)、充分准备 (Sufficientpreparedness)、整体评估(Integrated assessment)、应急管理(Various emergency management)、信息交接(Exchange information)等环节(图 1)。 (证据水平高,强推荐)

 

5.1转运决策

问题2: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决策的确定

推荐意见 2: 建议以最大程度挽救患者生命为出发点,充分评估转运的必要性,结合患者病情、转运获益与风险评估、患者及(或) 其家属知情同意进行转运决策。建议转运决策由患者、家属、转出单位、转运单位、接收单位(以下简称 “三方单位”)共同进行。 (证据水平高,强推荐)

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目的核心是使患者获益 [7]。转运 即存在风险,院际转运前由转出单位临床医生(主治及以上职称,5 年及以上危重症患者管理及转运经验)对患者进行获益与风险评估,并基于患者病情、患者及其家属意愿,充分沟通院际转运的必要性和潜在风险 ;转运单位医生也应向患者及(或)其家属说明转运的获益与风险。三方单位协商制定转运方案、风险规避方案。患者及(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并签署《院际转运知情同意书》。

5.2评估分级

问题3: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评估分级

推荐意见 3: 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评估分级包括患者病情评估分级、转运评估分级及风险评估分级。其中,风险评估分级可根据患者病情评估分级和转运评估分级综合评定。 (证据水平中,强推荐)

5.2.1病情评估

问题4: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病情评估

推荐意见 4: 生命体征相对稳定的危重症患者可以考虑转运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不能维持气道通畅的危重症患者不宜转运。仍需考虑医疗水平、患者治疗需求、患者及(或)其家属主观诉求等因素进行决策。建议采用降阶梯预案,即根据患者病情可能出现的最高风险,对院际转运的危重症患者进行病情评估(表 2)。 (证据水平高,强推荐)

 

 

5.2.2转运评估

问题5: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转运评估

推荐意见 5: 转运评估包括转运的方式、患者类型、 距离、时间、缓急、路况、费用等方面 ;与危重症患者院 际转运评估分级相关的因素主要为前 4 项(表 3)。 (证据 水平低,中推荐)

 

转运方式的选择需综合患者病情、转运距离、天气情况、经济条件等因素,由转运单位与患者及(或)其家属共同决策 [15]。最常用的转运方式为救护车转运 [7]。建议评估转运患者类型 :传染性疾病患者转运,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6],启动传染病患者转运流程 [17] ;危重孕产妇转运,可遵循危重孕产妇患者救治指南 [18-20] ;危重患儿转运,可参考儿童患者救治与转运专家共识或指南 [21-22]。其中,暂时诊断不明,不能排除传染性疾病危重症患者的院际转运须遵循传染性疾病转运要求并启动相应的转运流程。转运距离达 400 km 及以上为长途转运 [23]。转运时间主要受转运方式、转运患者类型及转运距离的影响 [23-24]。

5.2.3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分级可根据患者病情评估分级和转运评估分级综合评定(表 4)。

 

5.3沟通联络

问题6: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中三方单位间的沟通联络

推荐意见 6: 建议三方单位互相沟通患者病情、治疗所需仪器及药物、患者及(或)其家属需求、转诊原因、协调转运方式、转运出发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三方单位 均与患者及(或)其家属沟通潜在风险, 了解患者及(或) 其家属需求。 (证据水平中,强推荐)

医疗单位间高质量的沟通和信息交流是预防转运不良事件发生的必要条件 [25-26]。三方单位应提供固定可用的联系电话,以实时沟通联络 [8,27]。转运单位宜于到达前 10 min 再次与接收单位沟通,确认其是否做好接收准备; 接收单位根据患者需求,按需提前联络相关科室、部门工作人员,以保障患者能及时接受相应的治疗或检查。针对特殊紧急危重症型(ECMO、IABP 等)患者转运,必要时由三方单位合作,共同参与转运过程。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信息平台的建设可

促进三方单位间的沟通联络 [8,28]。

5.4充分准备

问题7: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准备工作

推荐意见 7: 建议于转运流程启动前,将患者病情维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 建议设置标准化《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核查单》指导核查转运准备,对于需要携带 ECMO、IABP 等特殊装置的患者,可同时设置更具针对性的转运核查单 ;并根据降阶梯预案配备符合患者病情需求、转运需求的转运人员和设备。 (证据水平中,强推荐)

5.4.1患者准备

院际转运流程启动前,需再次评估患者生命体征、意识状态、呼吸支持、循环支持及临床问题,确认所需设备,并与进行转运决策的临床医生(主治及以上职称,5 年及以上危重症患者管理及转运经验)再次确认患者是否可以实施转运 [29]。建议保留两条静脉通路。建议对接受机械通气的患者在转运前试连接转运呼吸机并观察 5 min[23],评估患者是否可以维持呼吸稳定。

5.4.2转运人员准备

问题8: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人员配备

推荐意见 8: 建议由至少两名有丰富危重症患者救护、转运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护送。转运距离达 400 km 及以上 或转运时间达 5h 及以上时,建议安排两名具备 5 年及以 上长途出车经验的司机。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人员标准见 表 5。 (证据水平高,强推荐)

 

 

根据院际转运风险评估分级,配备符合患者病情需求、 转运需求的转运人员和转运设备,是保障危重症患者安全 转运的基础 [30-32]。建议各医疗单位成立由医生、护士、科 室管理者和紧急医疗服务组成的转运团队 [33-35],并设置一 名院际转运负责人,统筹、协调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工作。转运人员的构成可根据当地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转运风 险评估等级确定组成。

5.4.3转运设备准备

问题9: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设备配置

推荐意见 9 :建议每位患者配置具有存储生命体征功 能和警报功能的转运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配置心脏复 苏药物、血管活性药物、镇静药物、镇痛药物、肌松药物 等药品。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设备配备见表 5。 (证据水平高, 强推荐)

重要设备(如呼吸机、微量注射泵、设备用电池等)备份,所有设备处于满电备用状态。保证氧气的充足储备,附加至少 30 min 的氧气储备量 [7]。转运仪器及药品定人管理,使用后及时补充。转运完成后应对救护车及转运设备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灭菌。标准化《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核查单》的设置(见附表 1),可指导核查转运准备,促进患者安全 [8,36]。

5.5整体评估

问题10:加强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中的安全

推荐意见 10 :建议在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过程中整体评估患者安全、路途安全、患者及家属需求变化,并于转运过程中对患者情况及医疗行为进行全程记录。 (证据水平高,强推荐)

5.5.1患者安全

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过程中,持续监测生命体征,密切观察患者有无呼吸状态和血流动力学的变化,有无意识、尿量改变;根据患者病情积极处理,并详细记录[6-8,29]。注意管路安全,每次搬动患者前后均应检查管路。合理安排患者体位,妥善固定转运设备,正确使用安全带,必要时应用负压真空担架 [8]。此外,需及时处理外界环境对患者的影响。到达接收单位后,建议转运单位对患者离开救护车的可行性进行评估,确保安全后实施转运。

5.5.2路途安全

转运单位需综合考虑天气、路况、节假日等因素,合理规划转运路线。实时评估氧气储备、设备用电情况,并提前做好补充计划。提醒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寻找最佳路径,确保行驶安全。建议由转运单位实时监测转运到达位置,及时评估预计到达时间,反馈于接收单位。

5.5.3其他安全

转运过程中应了解患者及家属心理变化及需求,对患者及家属的不良情绪、不适反应予以对症处理。转运工作人员亦存在安全风险,应提高自身安全意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物和药品。路况复杂或天气异常的情况下,做好应对或更改转运路线的准备。

5.6应急管理

问题11: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应急管理工作

推荐意见 11: 建议转运单位针对转运中的潜在风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及管理式清单,由转运人员及时干预并有效记录。各医疗单位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制定危重症患者转运应急计划,以应对转出失败、临时接收、接收困难等特殊情况。 (证据水平中,中推荐)

病情变化: 转运途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给予连续性的治疗与护理。必要时,根据患者临床需要,按照 “就近、就急、就能力” 原则,联系合适的医疗单位进行紧急处理 [37]。设备故障 :当设备 因故不能正常运行时,立即更换备用设备或采取替代方法维持治疗,及时报告,采取措施积极处理。运输事件 :如遇交通拥堵、交通意外等事件,根据路况及时调整路线,并与接收单位保持联系。如发生车辆故 障,立即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如无法及时修复,立即报告, 请求另派车辆完成转运。其他:如遇转出失败、临时接收、 接收困难等特殊情况,建议由医生判断转运的安全性,并 联系可接收医院,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转运至其他医疗单位。

5.7信息交接与记录

问题12: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过程中患者信息交换的连续性

推荐意见 12: 建议三方单位医护人员之间进行口头交接和书面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信息、疾病信息、治疗信息,转运过程中的病情变化、治疗措施及转运时间等,交接后进行签字确认。建议使用标准化《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核查单》规范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信息交接。可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进行院际转运信息平台建设。(证据水平中,强推荐)

转运前后信息记录的完整性与信息交接的有效性,可促进患者治疗的连续性,提高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38]。三方单位宜根据其在转运流程中的职责,完善相应的信息记录与交接 [2,39] :转出单位填写转运交接记录、转运知情同意书 ;转运单位填写转运记录、转运知情同意书,必要时填写医疗急救病历;接收单位填写转运交接记录。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信息平台的建设,可实现患者信息在三方单位之间互联互通,保障患者病情变化与转运进展等资料实时、 连续地传输 [8,28]。

5.8总结与评价

问题13: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工作的总结与评价

推荐意见 13: 建议及时监测转运工作的进展、预期、结局,定期召开院际转运工作总结分析讨论会。组织包括司机在内的参与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人员接受临床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转运相关知识、急救技能、设备使用、应急能力等,并定期进行临床评估。 (证据水平高,强推荐)

在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过程中持续总结与评价,可推进院际转运体系建设,对促进患者安全和实现各医疗单位间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8]。对尚不能满足院际转运需求的环节,可加强建设投入,逐步建立更加规范化的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方案。

总之,保障危重症患者的院际转运安全,促进患者在不同医疗单位治疗的连续性,是急诊急救护理不断探究的重要内容。专家共识组对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概念、目的、原则、相对禁忌证及转运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总结,旨在规范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流程,促进院际转运各环节的有效衔接,降低转运风险。

 

(六)特色服务

大众急救培训、大会医疗保障、急救呼叫器、航空急救、水上急救等,包括简介信息、课程、收费、联系方式、急救知识等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市民急救学校简介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市民急救学校于2008年成立,为中心内设科室,承担公众培训、专业培训、院前急救人员岗前培训等职责,师资力量主要为中心急救科医护人员,部分急救分站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咨询与报名请致电:0563-3391006

联系人:王晓庆

 

(七)车辆甄别

1.本机构急救车辆的总体情况,种类、数量等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急救车辆总体情况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十一条:救护车应当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救护车编制数13辆,现有救护车数量11辆,其中负压型救护车5辆,应急车辆2辆。

 

2.本机构急救车辆的识别情况,统一标识、车号、编号及特征等

 

序号

车牌号

机动车所有人

车辆取得方式

品牌型号

车辆性质

北斗安装

标识化喷涂

1

PXC120

单位

购置

奔驰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2

PX120C

单位

购置

全顺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3

PP0120

单位

购置

全顺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4

PZ0076

单位

购置

格瑞斯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5

P99E71

单位

购置

全顺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6

P90221

单位

购置

全顺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7

P09449

单位

购置

依维柯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8

PKK120

单位

购置

全顺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9

PZ8331

单位

购置

江淮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10

P17X30

单位

购置

瑞弗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11

P01686

单位

接受捐赠

大通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统一标识

12

PZ0019

单位

购置

别克

执法执勤用车

统一标识

13

PB5597

单位

购置

起亚

执法执勤用车

统一标识

 

 

(八)急救设备

急救车配备仪器名称等

一、监护型救护车:担架车,帆布担架、心电除颤监护仪,车载转运呼吸机、氧气瓶,氧气袋,面罩,鼻导管,中心供氧管道,电动吸痰器,急救药箱(按照救护车药品配备标准备齐),微量注射泵,血压计,听诊器,血糖仪,体温计,夹板,充气夹板,脊柱板,颈托,产包,导尿包,清创包,救护车耗材。喉镜、气管导管;

二、普通救护车:担架车,帆布担架、铲式担架、心电除颤监护仪,氧气瓶,氧气袋,面罩,鼻导管,中心供氧管道,电动吸痰器,急救药箱(按照救护车药品配备标准备齐),血压计,听诊器,血糖仪,体温计,夹板,脊柱板,颈托,产包,导尿包,清创包,救护车耗材。喉镜、气管导管。

 

五、行风投诉

(一)招标采购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2023年未进行招标采购,故暂无相关信息公开。

 

(二)行风建设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应当依据《九项准则》有关要求,服从管理、严格执行。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法定处罚处分情形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予相关人员或科室中止或者终止医保结算、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暂停处方权或者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等措施,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等措施,对有关人员依法作出处理;依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措施,由所在单位依法作出处理。

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九项准则》行为多发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三)投诉途径

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1.投诉渠道

投诉者对120急救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急救现场与急救人员沟通,也可向出诊急救站医院职能部门或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市卫健委、12345市长热线电话投诉。

2.投诉方式

投诉者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一般应采用实名制,注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由。市急救中心投诉电话:0563-3391789。

3.市急救中心投诉接待时间及地点

投诉时间: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

地点: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桂花园。

4.市急救中心办公室投诉处理流程

1)登记记录投诉内容。如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对象、投诉要求等。

2)判断投诉是否成立。在了解投诉者的内容后,要确定投诉的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投诉并不成立,就可以委婉的方式答复投诉者,以取得谅解,消除误会。

3)确定投诉处理部门。依据投诉者的内容,确定相关的具体的急救站和受理人,把投诉转交相关急救站、点的网络医院办公室,要求尽快处理。

4)投诉回复及总结。投诉要在1周内给予回复解决,中心要对投诉者进行反馈并记录总结、综合评价,吸取经验教训,并提出改善对策。市急救中心不断完善急救管理和急救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急救率和服务水平,降低投诉率。

 

(四)纠纷处理

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等

纠纷处理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中心地址: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桂花园

投诉举报电话:0563-3391789

宣城市医调委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叠嶂西路27号

宣城市医调委联系电话:0563-2622190

 

六、科普健教

(一)急救科普

急救科普知识及宣教等

1.心肺复苏:心肺复苏术简称CPR,是针对骤停的心脏和呼吸采取的救命技术。目的是为了恢复患者自主呼吸和自主循环。具体步骤:C(胸外按压)、A(开放气道)、B(人工呼吸)。

2.AED的使用:设计AED的初衷是让任何一个人都能毫无门槛地操作。因为情况紧迫,没有给人看说明书的时间,所以打开电源开关后,AED都是有语音提示的:①开盖子:②贴电极③插导线。④自动分析⑤电击⑥心肺复苏⑦再分析:每2分钟AED主机会再次自动分析,如有必要会再次建议电击。

3.海姆立克急救法:利用肺部残余气体,按压腹部形成气流冲出梗阻异物,使患者恢复正常呼吸。成人海姆立克法:施救者站在被救者身后,两手臂从身后绕过伸到肚脐与肋骨中间的地方,一手握成拳,另一手包住拳头,然后快速有力的像内上方冲击,直至将异物排出。

 

(二)健康教育

1.开展急救知识科普、技能培训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等

一、120开放日活动:开放时间:每周五。培训课程:心肺复苏、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创伤救治四项基本技术、常见急症处理、意外伤害现场急救知识等;培训地点:市医疗急救中心市民急救培训学校;收费标准:免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晓庆  3391006。

二、万人学急救活动:由15个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室,按需求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培训课程:初级救护、常见急症处理、突发意外现场应对等;收费标准:免费;培训地点:培训需求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晓庆  3391006。

 

急救进校园 安全伴成长

——机关幼儿园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应急救护工作,推动普及广大教师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及意外伤害事故,4月12日下午,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党小组邀请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工作人员来园开展“急救进校园 安全伴成长”应急救护知识培训。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急救知识讲解、急救技能演示、模拟操作等环节。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的医师姚远鹏和护士长李小燕用通俗易懂的言,向大家详细讲解了心肺复苏、海姆立克生活急救等急救理论并示范施救技巧,强调应急救护“黄金四分钟”的重要性。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感受和掌握急救要领,教职工们一一进行实操演练,医师们现场指导,让 每一个教职工能正确熟练的操作。安全与健康是幼儿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实施保教工作的重要前提。通过此次急救知识培训活动,参训老师深刻理解到急救知识的必要性,并掌握了科学、正确的应急救护方法,进一步提升了园所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保教质量水平、以及处理突发症状的应变救护能力,切实做到为幼儿园每位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急救知识进校园 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开展好急救知识“五进”活动,1122日,市医疗急救中心应莲花塘社区邀请到宣城市第十五幼儿园幼儿教师、保育员和大班幼儿共50余人开展急救知识培训。

培训现场,中心培训师紧紧围绕紧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两个板块,结合幼儿工作的实际情况,详细传授了如何拨打120、心肺复苏和AED使用、海姆立克急救法等急救技能,借助PPT和教学教具,通过直观展示和手把手教学的方式帮助师生掌握自救施救的技术要领。师生们认真听讲、积极实践操作,整个培训活动气氛活跃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师生掌握了拨打120的技巧,了解了紧急情况下的基本自救互救技能,切实提升了老师和保育员面对幼儿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培养了幼儿对急救技能的兴趣。做到既有效应对险情又充分保护自身,为发挥“第一目击者”作用,抢抓急救黄金期,更好挽救生命提供了重要的助力。 


2.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无烟医疗机构

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控烟工作制度

为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工作环境,中心任何场所(除吸烟区)任何时间完全禁止吸烟。中心设有室外吸烟区,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吸烟。中心禁止放置熄灭用的烟灰缸,员工禁止吸烟。
    (一)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一是在中心大门口张贴清晰的禁烟标识,要有吸烟区的明显引导标识。二是在停车入口处设禁烟标识,要有吸烟区的明显引导标识。三是会议室、厕所、走廊、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二)加强控烟的宣传。一是在大厅电子显示屏间断播放控烟宣传内容。二是在单位微信群进行宣传。三是对员工进行控烟知识培训。
    (三)中心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强化职责与分工,加强控烟的监督和巡查。
    (四)中心全体职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也是义务控烟监督员,有劝阻旁人吸烟的责任。
    二、控烟劝阻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控烟劝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规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全体职工进入工作区禁止吸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无烟机构标准对吸烟者劝其在指定区域吸烟。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
    (三)监督巡视员在监督、巡查中发现来访人员在工作场所吸烟者应及时劝阻。
    (四)全体职工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劝阻相关工作记录。
    三、控烟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禁止吸烟管理工作,推进无烟机构建设,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控烟目的。一是为单位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提高中心工作人员戒烟意识,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职工的吸烟率,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三是完善中心控烟制度,建立科学的医疗机构控烟模式,推动中心控烟工作持续开展。
    (二)控烟目标。单位职工率先戒烟,创造单位无烟环境,并积极参与社会控烟工作。
    (三)控烟措施。一是中心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识。二是中心所有室内不摆放烟具、烟灰缸等用品。三是单位控烟监督员和巡视员发现来访人员吸烟,及时劝阻或让其到室外去吸。四是结合“世界无烟日”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利用中心电子屏、官方微信等载体进行控烟宣传教育。六是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七是中心设立室外吸烟场所。

 

七、便民服务

(一)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单位名称: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

急救电话:120

办公电话:0563-3391789

急救培训电话:0563-3391006

医疗监督举报电话:0563-3391789

纪检监察电话:0563-3391789

传真:0563-3391789

邮箱:xcsjjzx120@126.com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桂花园

邮编:242000

微信公众号:宣城120

 

(二)特殊人群(线下公开)

对老年人、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等特殊人群提供的服务

 

(三)其他信息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宣城120守护“中秋国庆” 双节

畅通生命线

为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我市院前急救工作的准确、及时、高效开展,宣城120畅通生命热线和绿色急救通道,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院前急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急救分站、急救点充分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每一位呼救者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

9月29日至10月6日,全市“120”电话总数为3819次、救护车出车数1188次、救治人数961人,电话总数、救护车出车数、救治人数分别增长了13.5%、10.2%和8.8%。

从地区分析:“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宣州区出动救护车303次,郎溪县出动救护车100次,广德市出动救护车224次,宁国市出动救护车258次,泾县出动救护车140次,绩溪县出动救护车49次,旌德县出动救护车45次,农村急救点出动救护车107次。

从疾病类别分析:“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外伤478例,占呼救原因事件首位,其中交通事故383例;心脑血管疾病123例,其中胸痛数为29例、脑血管疾病数为17例;中毒64例,其中酒精中毒数为56例。呼吸系统疾病47例,其中呼吸困难数为12例。

从出车时间段分析:“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凌晨0-6时,共出车139次;上午6-12时,共出车336次;下午12-18时,共出车385次;夜间18-24时,共出车328次,出车高峰主要集中在白天和上半夜。

从统计数据看,呼车原因中前三位分别为外伤、心脑血管疾病、酒精中毒。

假期刚过,宣城120提醒广大市民日常出行要加强行车安全意识,平安出行。同时合理膳食、规律作息,保持良好心态。

 

市医疗急救中心党支部组织开展

“热血迎国庆,奉献庆佳节”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无偿献血、无私奉献精神,缓解我市血库库存不足的现象。9月28日,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市医疗急救中心党支部组织开展了“热血迎国庆,奉献庆佳节”主题党日活动。

早上,市医疗急救中心的志愿者们准时到达献血地点,在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志愿者们依次进行信息登记、指标测量、血液初筛等流程,现场秩序井然。符合献血条件的志愿者依次进入采血区,其中既有多次献血的“老将”,也有初次上阵的“生力军”,大家纷纷挽起衣袖,用自己的涓涓热血,汇聚成一股温暖的力量,传递着爱与希望,为生命续航。

血浓于水,大爱无疆。无偿献血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中心的党员志愿者纷纷表示,通过无偿献血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人,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将继续投身社会公益活动,用爱心践行初心使命,用热血为党旗增光添彩。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召开支部扩大会议

9月22日,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召开了支部扩大会议,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进行专题推进,急救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会。

会议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所作的重大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对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全党开展主题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市医疗急救中心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开展主题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推动我市院前急救高质量发展。


市医疗急救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2023年12月26日下午,市医疗急救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规范换届选举程序,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监票人、计票人和候选人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

随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并明确了委员职责分工。选举熊栋林同志任党支部书记,韩娟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委委员,王晓庆同志任宣传委员。

选举后,熊栋林同志代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做表态发言,他表示,将在市卫健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团结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职尽责、任劳任怨、自律自警,把好“方向盘”,念好“紧箍咒”,守好“责任田”,站好“服务岗”,持续推进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为宣城市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急救力量。

(更多信息可关注“宣城120”微信公众号查阅)

 

八、监督保障

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审核发布、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工作做出规定

(一)公开制度

宣城医疗急救中心信息

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群众服务工作,特公开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一、范围形式

(一)公开范围

1.组织保障

主要包括:制度体系、工作机构等。

2.机构概况

主要包括:机构简介、人员信息、院前急救服务等。

3.资质标识

主要包括:机构标识、人员标识、设备及技术许可、车辆信息标识、价格等。

4.环境导引

主要包括:交通导引、内部导引、公卫措施、安全警示、应急指引等。

5.院前急救服务

主要包括:转送原则、特色服务等。

6.其他

机构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如咨询服务、招标采购、行风建设、投诉途径、纠纷处理、应急管理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

1)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xuancheng.gov.cn

2)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宣城120”。

2.服务场所公开。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大屏幕、指示牌等方式开展利于群众知晓,便于群众办事的信息公开。

3.新闻媒介公开。可以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传播媒体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单位在履行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审核发布

(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安全,一般信息(如科普类、权威网站转载、基本医疗等)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后直接发布,涉及医疗等敏感信息,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后上报,涉及单位重大政务活动的信息要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确保内容准确、数据可靠。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凡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二)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1.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2.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5.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6.信息内容和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7.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三)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管理维护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由特定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管理发布,发布信息要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制订和完善信息发布的内容清单,明确日常发布、定期发布和随时发布的类别、时限和主体,根据信息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选择信息发布途径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发布的基调、倾向、角度。

(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应建立规范的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和信息管理文档,并指定专人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文档的登记、保管、借阅和销毀,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回应

本单位信息公开咨询机构

机构名称: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

办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桂花园

邮政编码:24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63-3391789

 

(二)人员保障

    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负责人、管理部门或者专业负责人员、领导小组成员等信息

关于成立市医疗急救中心政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医疗急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熊栋林

副组长:汪  洋、韩  娟、应巧玉

  员:王晓庆李小燕周新春、黄薇薇、姚远鹏、夏静娴、谢雅婷

姚远鹏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

特此通知。

                        

                                     2023927

 

(三)工作推进

期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1.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2023年,市急救中心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阶段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3年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相关信息报送至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依托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做好信息公开。

对于已通过线下公开的信息,对新增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完善,主要为人员识别、环境导引、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内容;针对依托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的内容,依据市卫健委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下一步市急救中心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促工作。

 

2.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宣城市医疗急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切实增强院前急救工作透明度,强化服务意识,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推进,中心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心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关于做好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印发的《急救中心信息公开目录》,中心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对公众需了解和应该知道的事情及时予以公开。同时对公开事项是否真实、程序是否合法、时间是否及时、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等问题,做好事后监督和评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及投诉,明确专人办理及时反馈信息,督促相关科室作出解释或答复。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健全规范的公开程序,坚持将各项制度的执行贯穿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严格按照“谁职责、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积极维护信息安全,确保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害。

(三)积极探索,多元化推动信息公开

中心在推进医疗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丰富多样的公开形式:一是政务门户网站公开。根据市卫健委安排,在市卫健委网站上公布单位简介、职能、地址和电话等基本信息;二是宣传展板公开。将各科室职责、相关工作岗位要求、健康科普等内容制作成展板分别张贴在各科室醒目位置和中心大厅;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如将单位的基本情况、群众想了解的内容发布在宣城120”公众号上,方便群众寻找办事四是利用“万人学急救”活动进行面对面宣传公开。

(四)总结工作,查摆问题及时整改

信息公开工作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持之以恒、一以贯之。中心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差缺补漏,及时更新信息。同时对国家、省和市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进行深入研究,深刻领会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群众的权益。

二、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公众需了解和应该知道的事情及时予以公开,对有变动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更新。

(二)继续将信息公开和“万人学急救”活动有机结合,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急救服务,为“追赶江浙,争先江淮”贡献急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