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评项目,逐项评价,满分10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绿化方面(25分)
|
1.森林覆盖率
|
20
|
区域森林覆盖率≥80%,得20分;70%≤森林覆盖率<80%,得10分;60%≤森林覆盖率<70%,得5分;森林覆盖率<60%,不得分。
|
2.公共空间绿化
|
5
|
加强村域林木环境、道路林荫和庭院美化,充分应用乡土植物,乡土植物利用种类5种及以上,得5分;乡土植物种类每少1种,得分减1分。
|
(二)交通方面(15分)
|
3.公交通达
|
5
|
有1条到达或规划到达乡村的公交线路,得3分;每增加1条线路,加1分,最高得5分。
|
4.公共服务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
|
10
|
区域内有公共服务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其中每条公交线路至少1辆。1辆得2分,最高得10分。
|
(三)能源方面(20分)
|
5.公共区域智能和节能设施使用
|
10
|
村委、学校、景区等公共区域使用智能和节能设施替代传统能源设施,1处得2分,最高得10分。
|
6.可再生能源利用
|
10
|
有道路光伏、分布式光伏、集中式光伏、风电、水电、抽水蓄能、新能源储能设施、沼气利用等可再生能源,1类得2分,最高得10分。
|
(四)环境卫生(15分)
|
7.垃圾分类
|
5
|
实行垃圾分类,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得5分;比例<95%,每下降5%减1分,低于75%不得分。
|
8.污水处理
|
5
|
建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污水处理比例≥60%,得5分;比例<60%,不得分。
|
9.秸秆、畜禽粪污集中利用率
|
5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5%,得2.5分;每降低1%减0.5分;比例<80%,不得分。秸秆综合利用率≥95%,得2.5分;每降低1%减0.5分;比例<90%,不得分。
|
(五)生态文明(15分)
|
10.推进文明新风
|
5
|
将绿色节能低碳内容列入村镇工作要点,纳入村规民约,融入村民日常生活,引导群众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传递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理念,最高得5分。
|
11.绿色节能低碳宣传教育活动
|
6
|
每年开展绿色节能低碳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画册、农村广播、绿色节能低碳评比、绿色家庭创建、文明实践政策宣讲等方式)。开展1次得1.5分,最高得6分。
|
12.绿色节能低碳文化宣传途径
|
4
|
拓展绿色节能低碳文化宣传途径(网络、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宣传途径,鼓励引导文化能人创作身边的绿色低碳公益广告)。1条途径1项得1分,最高得4分。
|
(六)零碳组织管理(10分)
|
13.低碳工作领导小组
|
5
|
建立低碳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分工是否明确等情况,最高得5分。
|
14.碳排放管理
|
5
|
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和制度,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依据工作效果,最高得5分。
|
小计(分)
|
100
|
|
加分项(20分)
|
1.新建绿色农房
|
3
|
新建农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节能技术和产品,得3分;有使用计划的,得2分;未使用,不得分。
|
2.既有农房节能改造率
|
3
|
按照当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节能改造,既有农房有节能改造,得3分;有节能改造计划的,得2分;没有改造计划,不得分。
|
3.公共充电设施
|
4
|
1处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
4.其他绿色低碳行动
|
10
|
有碳抵消、林业碳汇交易、林业碳票开发、碳汇提升重大行动及其他绿色低碳项目,1项得2分,最高10分。
|
小计
|
20
|
/
|
合计
|
12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