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林业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309-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林产〔2023〕16号 关于开展宣城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号: 林产〔2023〕16号
发布日期: 2023-09-25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309-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林产〔2023〕16号 关于开展宣城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号: 林产〔2023〕16号
发布日期: 2023-09-25
林产〔2023〕16号 关于开展宣城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16:23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宣城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市森林景观资源、历史文化底蕴和交通区位优势,推动森林康养产业快速发展,助力宣城打造长三角生态文化休闲康养旅游基地,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已获批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正在申报的省级和市级森林康养基地及其他具备推荐条件的森林康养基地。

二、推荐条件

1、基地要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具有创新的经营服务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在行业内起到重要的带头示范作用;

2、生态环境资源良好,具备独特的森林康养资源和人文资源优势和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内外部交通环境、网络通讯环境、卫生安全环境等;

4、具有核心产品和服务,拥有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满足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休闲游憩等需求的养老产品和服务;

5、配有完善的接待设施、专用的康养设施、住宿设施、餐饮设施及配套设施及服务等;

6、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申报单位在内部管理等方面无重大违规事件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每个县市区推荐森林康养基地数量不少于3处。

(二)资料初审。市林业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基地进行现场查看,提出拟认定名单。

(三)网站公示。将全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拟认定名单在市林业局网站公示5日。

(四)研究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林业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对外公布并颁发奖牌证书,年底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最具代表性的森林康养基地推荐上来,市林业局在此基础上组织评选,不搞平衡,以优取胜。 

(二)请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于9月28日前,将宣城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推荐表、基地视频和图片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市林业局。(联系人:廖旭纬,联系方式:18225924418,邮箱,944700629@qq.com)

附件:宣城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推荐表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宣城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推荐表

 

推荐基地名称

 

基地情况

包括基地基本情况、主要业态、经营状况、优势特色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