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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306-0007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林产〔2023〕3号 关于开展宣城市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和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申报的通知 文号: 林产〔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06-27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306-0007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林产〔2023〕3号 关于开展宣城市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和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申报的通知
文号: 林产〔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06-27
林产〔2023〕3号 关于开展宣城市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和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19:15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宣城市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和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培育壮大竹产业规模经营主体,推动竹林丰产增效,竹加工产业集聚,实现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林业局决定开展宣城市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

从事竹产业基地生产经营林业专业合作社、各类林场、专业大户(林农)林业企业等。优先扶持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等,积极支持民族乡村“百村千树”行动

(二)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

竹产业生产加工园区乡镇

二、评选数量

各县市区申报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不少于2个,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不少于1个。市林业局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择优评选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正式行文。

(二)申报主体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

(三)以申报主体名义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自营生产基地林权证复印件、全景照片,项目工程说明

(四)申报主体修建的基础设施,购置的主要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或修建的仓库、厂房等附属设施照片

(五)申报主体与有关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等开展科技合作的协议复印件和开展服务的工作情况,自有科研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申报主体生产的主要产品、品牌的有关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七)聘用当地农民的协议和工资表

(八)其他有关材料。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的林业经营主体按要求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基地(园区)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意见后,向市林业局报送申报材料

(三)市林业局对各地上报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基本条件和标准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审的申报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市林业局于10月底前组织复核小组赴现场进行验收查看

(四)市林业局对验收结果组织会议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评选名单在市林业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林业局发文公布。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好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申报工作,指导申报主体编制申报材料,77日前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林业局产业办。

联系人:廖旭纬,联系电话:0563-3023729;

邮箱:944700629@qq.com。

 

附件:1、宣城市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评选条件

      2、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评选条件

      3、编写提纲

 

     

                            2023627

 

 

 

 

 

 

 

 

 

 

 

 

 

 

 

附件1:

宣城市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评选条件

 

一、基地规模化

示范基地选址在交通方便、资源丰富、产业集聚的优势区域。示范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亩。要求相对集中连片,规划科学,功能布局合理,资源利用充分,年度抚育竹林面积不低于500亩

二、设施现代化

示范区基础设施完善,基本实现路、水和电配套的生产要求,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林道密度每1000亩不低于2公里,示范基地主干道硬化(含砂石路)3米以上,有条件的要提高建设标准,实现主要道路硬化。科学配置自然引水和动力引水等设施,有示范牌和其它辅助设施。

三、产业多元化

坚持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经营措施和手段,实施分类经营和定向培育,提升竹林经营综合效益。分类开展笋丰产、笋竹两用、大径竹材、退化竹林改造等,拓展林药、林菌、林菜等多种经营模式的竹林下经济增收工程。积极发展竹制品、竹笋加工,开发生态旅游和休闲观光产业,实现三产联动,提高综合效益。

四、带动扩大化

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周边乡村林农增收,实现就业30人以上,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整体提高综合效益,示范竹林高效经营3000亩以上。

 

附件2:

 

宣城市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评选条件

 

一、主导产业突出

园区以竹笋、竹产品等生产加工为主导产业,具有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产业发展和竹农增收的能力。从事笋竹产品加工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户数不少于5家,且占总户数的70%以上,园区年总产值不低于1亿元,竹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

二、运营管理科学

符合相关规划、建设等要求,功能分区合理。出台园区推进工作方案及资金、人才、科技、信息、保险等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建立推进园区建设的工作机制,明确园区管理和日常工作承担机构。

三、产业结构优良

园区锯竹、破竹、拉丝、抛光,竹笋清洗、分选、脱壳、切割、包装、冷藏等初加工设施设备完善,产品初加工率达到80%以上。深加工率和竹废弃物综合加工利用率达到50%以上。

四、配套设施齐全

园区内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有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工、服务布局合理,技术、物流、信息、法律、金融等服务组织体系完备、运行顺畅,能满足园区企业发展的需要。

附件3:

 

宣城市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

 

一、示范基地名称:地名+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

二、建设单位概况:公司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成立时间、资产规模、年产值等。

三、示范基地现状:基地总面积、新成果或新技术应用等。

、主要建设内容当年新造、改造以及抚育竹林面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效益分析、带动农户情况等。

、扶持政策

 

 

 

 

 

 

 

宣城市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

 

一、示范园区名称:地名+竹加工小微示范园区示范园区

二、示范园区概况:园区四至范围,入园企业、现有产值、辐射带动情况等。

三、示范园区配套情况园区技术、物流、信息、法律、金融等服务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当年资金投入、设施建设、效益分析等。

、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