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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403-00013 组配分类: 政策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403-00013
组配分类: 政策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4
关于印发《宣城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08:25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旧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宣城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宣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宣城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2021〕18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377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民生实事考核任务。全市(含广德)完成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5个,改造建筑面积75.88万平方米,涉及户数6769户。(详见附件1)

2.增补改造任务。全市(含广德)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4个,改造建筑面积约32.69万平方米,涉及户数3136(详见附件2)

二、实施主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实施小区改造及改造后设施运维、后期管理等因素,明确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国有投资公司、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街道(乡镇)等均可作为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实施内容

1.改造基础设施。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对老旧小区道路、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一次性改造到位,完善停车、充电、绿化、照明等设施统筹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线综合改造方案,合理安排管线改造具体施工工期、工序和场地,避免“二次开挖”。改造前施工单位要与各管线单位提前对接,做好管道位置等基础信息交底,共同制定燃气等管道保护方案,施工过程中落实保护举措。要将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统一谋划,合理布局,实现“地下一张网”。开展住宅小区外墙、屋顶安全整治,对高大树木适度修剪,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2.完善配套设施。结合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要求,合理划片,将若干个小区集中实施连片改造。通过整合片区资源,利用小区及周边公有房屋、公共低效闲置用地及拆除违法建设后的腾退空间,建设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电动车充电桩等设施,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补齐“一老一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品质。

、资金筹措

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统筹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有关专营单位应按照规定出资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托育、助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五、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43月底前)

开展居民需求调查,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设计、招标、施工许可等。居民要对小区实施改造、改造方案、改造后管理模式等形成共识,居民参与率、同意率达到规定比例的,方可纳入改造计划。改造方案设计要合理可行、经济适用,设计方案中要有居民意见采纳情况说明。改造方案要依规进行公示,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表决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施工图要针对屋面、外墙防水、消防安防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重点内容和部位进行专项设计,设计方案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2.施工阶段(20244月至2024年9月)

根据项目施工图,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抓好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结算审核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人员“挂证”行为,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要求和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措施及要求,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空中、后地面”原则,根据小区改造“带户作业”的特点,科学规划施工顺序,明确技术方案,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3.验收阶段(2024年10月底前)

改造完成后,各参建单位要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要及时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并邀请社区、项目党组织、居民等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要求

1.加强党建引领。在有条件的改造项目建立党组织,配建工作专班,实施“功能性党组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班”联合推进机制。由街道(社区)相关负责人兼任专班组长,县(市、区)相关科(股)室、社区及参建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形成统筹协调、工程监管、意见征询、问题反馈等闭环工作机制。以联系服务群众为抓手,主动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

2.加强统筹调度。各地要建立政府统筹调度部门和街道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围绕民生实事任务10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增补改造任务年底前开工建设的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地实施方案于322日前报送宣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OA,每月22日前按要求报送进展情况。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规范改造工程招投标行为,强化施工许可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档案资料移交等全流程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强化进度调度和现场督导,确保改造程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符合规定

4.加强资金管理。要切实增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分解、下达、拨付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加强资金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要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禁止截留、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

5.加强物业管理。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将老旧小区后期管理与落实“宛美红色物业”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紧密结合,全面提高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立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占比。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景观绿化等管养,规范小区进出人员管理、停车秩序维护等,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形成良性循环。

6.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参与度,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调动居民、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将改造工程打造成顺民意、得民心的民生工程。

 

附件:1.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细化表 

2.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补细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