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园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全市“追赶江浙、争先江淮”部署和经开区“立足翻两番,实现‘113’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园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在《宣城经开区关于促进园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宣开管〔2023〕113号)中科技政策条款的基础上,研读其他地区科技政策,根据经开区实际和(审查)意见,进行完善修改并形成《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园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初稿)(以下简称政策)。
本政策的主要依据为《关于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与动力的若干举措》(皖科政〔2024〕1号)和《宣城市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方案》(宣政秘〔2022〕21号)等。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2月份以来,科技和人才局牵头开展政策制定工作,期间按规定开展征求意见、公平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4年1月16日,科技和人才局就政策内容逐个征求财政金融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分局、招商办(产城办)等部门意见,2月1日网上征求园区企业意见,2月5日,逐户征求了华晟新能源、福贝宠食、安美科、鸿延传感信息、鸿晖新能源等13户企业意见。2月6日,管委会副主任王军主持召开政策意见征求会,财政金融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分局、基金招商局等部门参会,2月19日再次征求企业意见,根据(审查)意见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根据2024年3月12日经开区第6次党工委会研究意见,对政策内容再次进行修订和完善,最终形成《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园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
三、出台目标
推动在经开区内注册、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或在经开区备案的企业、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科研院所等加强科技创新,引导园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四、政策内容
包括研发投入、高新培育、创新平台、技术攻关、技术合同、发明创造、科技成果、科技比赛、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等10个方面政策条款。
1.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于销售收入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6%及以上的奖励3万元。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通过的奖励5万元;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的奖励20万元,到期后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的奖励10万元;对每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0.5万元。
3.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组建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奖励50万元。对企业牵头组建新获认定的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奖励30万元。
4.支持企业关键技术攻关。实施宣城市和宣城经开区联动科技计划项目,对企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予以支持,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财政支持不超过40%,其中针对产业发展重大技术、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卡脖子”核心技术等,支持以企业为主体采取“揭榜挂帅”形式开展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5.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对当年卖方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交易总额在15-50万元,奖励2万元;50-100万元,奖励5万元;100-300万元,奖励1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对当年买方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按其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予以补助,单项成果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其他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在50-100万元,奖励1万元;100-500万元,奖励2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奖励4万元,规上企业增加50%。
6.支持企业发明创造。对获评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评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对纳入高价值的新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对当年申请国际PCT发明专利(最多两个国家或组织),每件奖励1万元,获得授权再奖励3万元。每笔发明专利质押贷款并结清本息的,按贷款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7.奖励重大科技成果。对企业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8.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企业参加国家、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科技、人社、经信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优秀(胜)奖的给予等额配套补助;获得省阶段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优秀(胜)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和1.5万元,入围省阶段比赛奖励1万元。
9.强化校企人才合作。支持规上制造业企业聘用高校院所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科研人员担任“科技副总”(需经市科技部门认定),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的聘用报酬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单年度补助不超过5万元。
10.强化科技金融结合。设立科技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推动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合作银行以科技贷等方式对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融资支持,对年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科技担保业务给予担保机构1%/年的担保费补贴。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带资金、带技术来宣城经开区创新创业,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操作、科学化决策、规范化监督”的原则,由宣城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进行差异化扶持。
五、内容解读
1.全力支持企业关键技术攻关。设立宣城市和宣城经开区联动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优选企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予以支持。补助企业聘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担任“科技副总”,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支持科技金融结合高质量发展。设立科技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补贴担保费,推动以科技贷方式对高企科小予以融资支持。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带资金、带技术来宣城经开区创新创业,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操作、科学化决策、规范化监督”的原则,由宣城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进行差异化扶持。
3.用心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对新组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研究院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鼓励龙头企业高水平建设研发机构。对孵化器参加省年度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分别奖励30万元,支持和激励科技企业孵化器有效运营。
4.合理调整科技政策奖励金额。首次认定高企奖励由25万元调整至20万元,科小奖励由1万元调整至0.5万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由20万元调整至10万元。
5.精简知识产权和标准奖励。为引导企业高价值发明创造,精简保留高价值发明专利相关项,专利质押补助由20万调整至6万。
六、保障措施
为大幅提高科技政策兑现的效率,增加免申即享项,将研发投入、高新培育、创新平台、科技成果、双创比赛等5个方面的奖励全部纳入。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咨询科室:科技和人才局
联系方式:0563-262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