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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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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30
【文字解读】《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30 17:39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规划》编制背景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及《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1年12月,启动了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后,编制单位在各县市区开展了调研和需求对接,《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完成编制并送达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6月2日,征求意见稿通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科室和职能部门的审查,编制单位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规划》送审稿并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7月27日,《规划》送审稿通过专家组审查,编制单位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资委会稿)。经市资委会审议通过,形成《规划》成果。

三、《规划》主要成果

(一)《规划》适用范围和期限:范围为宣城市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科学研究、基层防灾能力和信息化建设等。

(三)规划的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宣城市7个县(区、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持续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建设宣城市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平台;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提高治理成效;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技术指导体系以及社会化应急网络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建立完善市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和地质灾害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依据地形地貌、岩土类型、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将全市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高易发区面积为3179.02平方千米,分9个亚区,主要分布于广德-宁国-绩溪以及泾县东南部低山丘陵区域;中易发区面积为3993.34平方千米,分8个亚区,主要分布于泾县大部、宣州区东部及北部、广德南部以及宁国-旌德南部丘陵区域;低易发区面积为5167.64平方千米,分5个亚区,主要集中于市域北部和中部以及旌德县西北部地区。

(五)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依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人口密度、社会经济财富集中度、重要基础设施布局、自然保护区及重要风景名胜区分布,全市共划分为11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7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5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其中:重点防治区面积2290.86平方千米、次重点防治区面积4052.52平方千米、一般防治区面积5996.63平方千米。

(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1.基础调查评价:完成市辖1区2市4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针对重要城镇、流域开展高精度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持续开展“三查”工作;2.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工作;3.综合治理工程部署:“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搬迁避让400户、实施工程治理18处;4.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5.地质灾害信息化管理:以现有地质灾害调查数据为基础,建设完成地质灾害隐患和切坡建房隐患数据库,进一步打造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平台。

四、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环中心

联系人:徐生平

联系方式:0563-3035964